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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1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0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科向浙商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1亿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惠州伊斯科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6、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一)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三)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业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7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8,145.39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浙商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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