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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2024-027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所属千秋煤矿自2023年7月份开始外购商品煤进行配售,公司在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对此业务按总额法进行核算。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慎评估相关业务后,将相关收入调整为净额法核算。上述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收入和成本存在差错,影响当期营业收入1.11亿元,营业成本1.11亿元,不影响当期利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截至2023年末,义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新义矿业和综能新能源对公司欠款逾期金额分别为3.65亿元、4.16亿元。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必要时通过发律师函和诉讼方式,尽早收回欠款,确保债权安全,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源”)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27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收到《工作函》

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报告董事会并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且亏损。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14亿元,同比下降32.30%,归母净利润-4.81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22亿元,与去年相比出现大额亏损,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8.69亿元,归母净利润-6.80亿元,环比均出现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受耿村事故及部分矿井灾害治理、煤炭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分地区来看,河南省内实现营业收入35.54亿元,毛利率为-1.79%,同比下降37.07个百分点,河南省外实现营业收入16.73亿元,毛利率62.93%,同比下降13.87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主要煤种市场价格走势,产销量、售价、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全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以及第四季度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主要差异原因;(2)区分河南省内外各主要煤矿的经营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并量化分析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后续改善措施;(3)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对机械设备、存货、在建工程、预付账款等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约3,268.77万元。请公司结合主要煤矿资产组构成及经营情况,说明各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及依据,以及本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4)结合耿村事故处理进展、整改情况,说明后续复产大致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2)(3)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结合主要煤种市场价格走势,产销量、售价、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全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以及第四季度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主要差异原因;

1.煤炭市场价格走势

公司主要煤种是动力煤,2023年度国内动力煤价格前高后低,六、

七、八月处于价格低谷,九月开始略有回升。2023年环渤海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全年现货市场均价为971元/吨,较2022年下降324元/吨。国内动力煤2023年、2022年价格走势如下:

2.2023年、2022年公司产销量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商品煤产量913.42万吨、销量917.63万吨,分别较2022年减少243.80万吨、244.57万吨。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商品煤产量189.75万吨、销量197.06万吨,分别较第三季度减少4.57万吨、20.18万吨。

3.公司商品煤售价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商品煤平均售价569.66元/吨,较2022年下降115.94元/吨,降幅16.91%。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商品煤平均售价563.93元/吨,较第三季度上升

42.25元/吨,增幅8.10%。

-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2022-2023年煤炭销量走势图

2023年度(万吨)2022年度(万吨)

-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

2022-2023年商品煤价格(不含税)走势图

-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 800.00 900.002022-2023年商品煤价格(不含税)走势图
2023年度(元/吨)2022年度(元/吨)

4.公司商品煤销售成本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商品煤销售成本42.38亿元,较2022年下降0.02亿元,基本持平。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商品煤销售成本13.31亿元,较第三季度上升

2.99亿元,增幅28.96%。

5.公司商品煤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3年公司商品煤毛利率18.93%,较2022年下降27.86%。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商品煤毛利率-19.80%,较第三季度下降44.09%。

6.202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煤炭售价、销量双下降,影响煤炭收入下降致使利润同比减少27.41亿元。其中:

销量下降影响:受耿村火灾事故及部分矿井灾害治理影响,导致产量大幅下降,影响销量下降244.57万吨,进而影响利润下降16.77亿元。

售价下降影响:2023年商品煤平均售价较上年每吨下降115.94元,降幅16.91%,影响利润下降10.64亿元。

销售成本影响:2023年公司商品煤销售成本42.38亿元,因生产成本增加影响销售成本与2022年基本持平,产量下降而生产成本没有下降的原因:一是煤炭行业固定成本占总成本比重较高,固定成本占比约76%,其中主要是:人工占35-40%(公司省内各单位工资水平相比同行较低,工资下降空间不大)、折旧占13-16%(矿井生产规模相对稳定,固定资产投入变化不大时,折旧较固定,且随资产使用时间推移呈下降趋势)、安全及维简费占14-18%(按产量计提,达产情况下变动不大)、其他如电费及材料中的固定费用占6-8%,因此2023年产量下降对总成本影响不大。二是由于公司部分矿井开采时间较长,矿井进入残采和末采阶段,多数矿井进入深部开采,采掘接替不正常,造成工程量加大,人工及其

材料投入不降反升。三是受耿村煤矿火灾事故影响,安全环保标准趋严,造成安全环保投入较大。

2023年与2022年生产成本构成项目对比明细表: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材料40,906.438.9436,126.358.4313.23
职工薪酬169,535.2937.06148,637.5334.7014.06
电力21,789.054.7622,411.735.23-2.78
折旧费57,198.6212.5064,633.0015.09-11.50
安全生产费用56,521.2312.3561,373.6614.33-7.91
维简费8,553.871.8710,198.362.38-16.13
修理费9,974.662.187,021.331.6442.06
地面塌陷赔偿费306.160.071,054.800.25-70.97
其他支出92,716.5220.2776,891.3717.9520.58
合计457,501.84100.00428,348.13100.006.81

注1:2023年职工薪酬16.95亿元,较2022年14.86亿元同比增加2.09亿元,主要原因:按照财政部、应急部2022年12月12日发布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安全费用不能列支职工薪酬,2023年仅在维简费用中列支0.23亿元,2022年安全及维简费用列支职工薪酬2.25亿元,按同口径调整后2023年实际职工薪酬

17.18亿元,2022年职工薪酬17.11亿元,增加0.07亿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公积金基数调整,2023年计提公积金0.43亿元,较2022年0.28亿元同比增加0.16亿元,如公积金基数不调整,职工薪酬实际下降0.09亿元。

注2:2023年其他制造成本9.27亿元,较2022年7.69亿元增加1.58亿元,主要是租赁费同比增加0.58亿元,劳务费同比增加0.45亿元,运输装卸费同比增加0.19亿元,外购煤导致成本增加0.29亿元。

租赁费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孟津矿新增工作面,增加设备租赁费0.36亿元;千秋矿新增智能化工作面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租赁费0.33亿元;石壕矿设备升级改造、新安矿新增开拓采面,增加设备租赁费0.19亿元;耿村矿因火灾事故减少设备租赁,租赁费减少0.30亿元。

劳务费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义安矿新增注浆减沉及瓦斯治理劳务费0.32亿元;千秋矿增加开拓掘进工程劳务费0.11亿元。

运输装卸费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千秋矿从省外购优质煤进行粉碎配煤,发生运输装卸费0.11亿元;孟津矿高炉喷吹煤销量增加,公路运费及铁路站台费增加0.08亿元。

外购煤导致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石壕煤矿因过薄煤带,造成产量下降,无法满足其洗煤厂需求,因此外购煤洗选后销售,当期外购煤导致成本增加0.29亿元。

注3:2023年提取的安全及维简费用6.51亿元,扣除当年维简列支的职工薪酬0.23亿元后为6.28亿元。2022年提取的安全及维简费用7.16亿元,扣除当年安全及维简列支的职工薪酬2.25亿元后为4.91亿元,同口径同比上升1.37亿元。

上升的原因是:由于耿村事故影响,按照安全监管的需要,公司加大了矿井瓦斯治理、防治水、注浆减沉等灾害治理方面的工程投入,具体是:

瓦斯治理投入:2023年瓦斯抽采钻孔、区域治理巷道、降阻工程等,较2022年同比增加0.61亿元。

防治水投入:2023年超前探、探放水、注浆等钻孔工程,较2022年同比增加0.55亿元。

注浆减沉投入:2023年钻探工程、注浆干料等投入,较2022年同比增加0.40亿元。

防灭火投入:2023年防火钻孔工程、注浆(水)较2022年同比减少0.06亿元。

冲击地压投入:2023年卸压钻孔、检测孔、断底孔等投入,较2022年同比减少0.13亿元。除主营业务变化对2023年业绩影响外,扣非后净利润变化还受到以下因素影响:税金及附加下降1.03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20亿元、所得税费用降低1.8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71亿元。扣非后收入、成本及费用的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2023年度金额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度扣非后金额2022年度金额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2年度扣非后金额扣非后变动
项目2023年度金额2023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度扣非后金额2022年度金额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2年度扣非后金额扣非后变动
一、营业总收入58.1458.1485.8985.89-27.75
其中:营业收入58.1458.1485.8985.89-27.75
二、营业总成本62.6162.6163.5263.52-0.91
其中:营业成本47.3847.3847.2247.220.16
税金及附加2.652.653.683.68-1.03
销售费用1.201.201.041.040.16
管理费用7.777.777.447.440.33
研发费用1.701.701.931.93-0.23
财务费用1.911.912.212.21-0.30
加:其他收益0.190.190.480.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04.050.250.360.36-0.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250.250.360.36-0.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850.630.220.250.25-0.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32-0.32-2.52-2.522.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40.0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0.554.87-4.3220.980.5220.46-24.78
加:营业外收入0.410.411.051.05
减:营业外支出3.663.660.610.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701.62-4.3221.420.9620.46-24.78
减:所得税费用1.290.350.942.980.152.83-1.8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91.27-5.2618.440.8117.63-22.89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811.41-6.2215.550.5914.96-21.1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0.82-0.140.962.890.222.67-1.71

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由上述各指标的变动所致,各指标的变动符合公司2023年实际生产经营变化情况。

7.第四季度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季度报表编制过程中,公司在数据统计及特殊事项处理的相关政策理解上存在一些偏差,部分报表项目列报调整说明如下:

三季度报表编制过程中对部分内部关联交易及千秋煤矿外购商品煤共计3.73亿元未完全抵消(其中未抵消内部关联交易2.62亿元;千秋煤矿外购煤1.11亿元),年报编制时予以调整抵消。上述事项影响三季度收入调减2.09亿元(其中内部关联交易0.98亿元未抵消,千秋煤矿外购煤1.11亿元未抵消),四季度收入调增3.73亿元,调整后三、四季度的收入分别为12.03亿元、12.42亿元。千秋煤矿外购煤的主要原因:千秋煤矿自2023年7月份开始煤质较差,需要与优质煤掺配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7月开始外购商品煤进行配售,以前年度未发生过此类业务,编制三季度报告时对此业务按总额法进行核算,年报按照净额法编制。调整后2023年度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920,417,696.941,448,684,776.581,202,895,577.591,242,309,40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656,171.90-94,006,338.9333,388,147.94-735,089,43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6,586,361.1913,418,909.33-183,666,342.13-757,952,845.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6,889,565.97357,489,165.08162,152,844.54-508,966,372.65

处置子公司阳光矿业投资收益列报至资产处置收益,金额3.41亿元。

耿村煤矿5月9日至10月30日停工损失由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调整至营业外支出列报,影响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分别减少0.43亿元和1.88亿元,营业外支出增加2.31亿元。

影响项目调整后如下:

单位:元

项目前三季度报告披露金额调整额(“+”增加、“-”减少)调整后前三季度金额
营业收入4,944,831,847.72-372,833,796.614,571,998,051.11
营业成本3,697,301,688.64-416,184,098.763,281,117,589.88
管理费用777,484,671.84-187,416,909.82590,067,762.02
投资收益22,756,783.03341,097,826.92363,854,609.95
资产处置收益342,786,773.17-341,097,826.921,688,946.25
营业外支出26,631,220.26230,767,211.97257,398,432.23

调整后三、四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情况表对比:

单位:亿元

项 目2023年4季度金额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扣非后金额2023年3季度金额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扣非后金额扣非后变动
一、营业总收入12.420.0012.4212.030.0012.030.39
其中:营业收入12.4212.4212.0312.030.39
二、营业总成本17.810.0017.8114.310.0014.313.50
其中:营业成本14.5714.5710.9410.943.63
税金及附加0.640.640.530.530.11
销售费用0.290.290.310.31-0.02
管理费用1.871.872.242.24-0.37
研发费用0.250.250.190.190.06
财务费用0.190.190.100.100.09
加:其他收益0.130.130.000.020.02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660.630.033.483.410.07-0.0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020.020.070.07-0.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670.630.04-0.02-0.020.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0.34-0.340.010.01-0.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01-0.010.000.020.020.0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281.38-5.661.233.45-2.22-3.44
加:营业外收入0.130.130.000.170.17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1.081.080.001.461.460.000.00
项 目2023年4季度金额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扣非后金额2023年3季度金额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本期扣非后金额扣非后变动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30.43-5.66-0.062.16-2.22-3.44
减:所得税费用2.210.341.87-0.34-0.02-0.322.1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40.09-7.530.282.18-1.90-5.63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50.23-7.580.332.17-1.84-5.7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0.09-0.140.05-0.050.01-0.060.11

公司四季度与三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环比大幅下滑,原因系四季度毛利较三季度下降3.24亿元(其中煤炭产品毛利下降3.21亿元)及所得税费用增加2.19亿元所致。煤炭产品毛利环比下降3.21亿元主要原因是耿村煤矿12采区复产,增加生产成本1.36亿元;同时其他各矿井灾害治理、安全投入增加,导致生产成本环比上升较多,合计影响销售成本环比上升2.99亿元;而四季度煤炭收入较三季度下降0.22亿元,变动不大。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由上述各指标的变动所致,各指标的变动符合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差异分析

2023年公司全年经营业绩比较:

公司选取5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数据主要业绩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中国神华(601088)兖矿能源(600188)山煤国际(600546)平煤股份(601666)郑州煤电(600121)同行业相关指标变化率平均值
营业收入变动率(%)-1.50-30.12-20.00-11.77-5.07-13.69
营业成本变动率(%)4.46-16.42-11.91-7.382.29-5.79
毛利率变动-3.87-7.92-5.54-3.22-4.85-5.08
净利润变动率(%)-14.29-39.62-38.53-30.25-53.22-35.18
煤炭销售数量变动率(%)7.71-6.21-2.550.346.841.23
项目中国神华(601088)兖矿能源(600188)山煤国际(600546)平煤股份(601666)郑州煤电(600121)同行业相关指标变化率平均值
煤炭销售单价变动率(%)-9.32-25.49-17.91-12.06-11.15-15.19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绩平均指标对比情况:

主要业绩指标大有能源同行业相关指标变化率平均值(%)与平均变动率差异(%)
本期数上期数变化率(%)
营业收入(万元)522,688.58796,809.49-34.40-13.69-20.71
营业成本(万元)423,751.16423,969.39-0.05-5.795.74
毛利率(%)18.9346.79-27.86-5.08-22.78
净利润(万元)-48,105.15155,444.00-130.95-35.18-95.77
煤炭销售数量(万吨)917.541,162.20-21.051.23-22.28
煤炭销售单价(元/吨)569.66685.60-16.91-15.19-1.72

公司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总体上变动趋势一致。业绩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变动幅度较大,营业收入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耿村煤矿发生事故,导致产、销量大幅下滑,下滑幅度远大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2023年第四季度业绩环比比较:

公司选取5家上市公司2023年三、四季度主要业绩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中国神华(601088)兖矿能源(600188)山煤国际(600546)平煤股份(601666)郑州煤电(600121)同行业相关指标变化率平均值(%)
营业收入变动率(%)12.76-41.722.5238.8326.257.73
营业成本变动率(%)-1.10-68.796.1949.830.19-2.74
毛利率变动8.9224.34-2.32-5.0316.148.41
净利润变动率(%)-23.7819.86-69.95-30.36-114.89-43.83
煤炭销售数量变动率(%)2.53-41.745.072.4019.79-2.39
煤炭销售单价变动率(%)9.980.04-2.4235.575.399.71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四季度主要业绩指标变动率平均值对比情况:

主要业绩指标大有能源同行业相关指标变化率平均值(%)与平均变动率差异(%)
本期数上期数变化率(%)
营业收入(万元)111,127.60113,331.74-1.947.73-9.67
营业成本(万元)133,125.67103,231.2928.96-2.7431.7
毛利率(%)-19.808.91-28.718.41-37.12
净利润(万元)-74,382.872,784.81-2,771.02-43.83-2,727.19
煤炭销售数量(万吨)196.97217.24-9.33-2.39-6.94
煤炭销售单价(元/吨)564.19521.698.159.71-1.56

公司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四季度主要业绩指标变动率平均值,煤炭销售单价、净利润、销量变动趋势一致,销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与行业趋势不一致;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出现负数,与行业趋势不一致,主要因河南省内煤矿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下降原因详见15页3)。四季度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但下滑幅度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四季度煤炭产品毛利较三季度下降3.21亿元;三季度出售阳光矿业股权导致四季度投资收益较三季度下降2.82亿元;四季度所得税费用较三季度增加2.54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四季度转回0.62亿元。耿村煤矿复产影响营业外支出较三季度减少等其他因素影响净利润增加0.23亿元,综合影响净利润减少7.72亿元。

(二)区分河南省内外各主要煤矿的经营情况,说明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和合理性,并量化分析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后续改善措施;

1.河南省内外各主要煤矿2023年、2022年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万吨、亿元

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毛利率变动(%)
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
大有本部煤矿410.9819.2922.11-14.62696.8940.4624.8338.62-53.24
孟津煤矿130.078.446.5722.11122.587.965.5829.89-7.78
义安煤矿103.214.664.66-0.0781.965.564.1126.16-26.22
单位2023年度2022年度毛利率变动(%)
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
义络煤矿55.183.152.8310.2651.803.612.7523.79-13.53
河南省内小计699.4335.5436.17-1.79953.2457.5937.2735.28-37.07
新疆煤矿218.2016.736.2062.93208.9722.095.1276.80-13.87
合计917.6352.2742.3818.931,162.2079.6842.4046.79-27.86

2.省内外各主要煤矿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省内外各主要煤矿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分析:

公司目前生产矿井10对,其中河南省内8对,新疆地区2对。因煤种不同导致省内外各主要煤矿商品煤售价相差较大。新疆地区2023年商品煤售价766.78元/吨,省内各矿井2023年商品煤售价508.10元/吨,新疆地区商品煤售价较省内高258.68元/吨。

新疆地区各矿井2023年商品煤销售成本284.26元/吨,而省内矿井受地质条件及耿村事故、灾害治理、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2023年商品煤销售成本517.17元/吨,新疆地区商品煤销售成本较省内低232.91元/吨。

综上,新疆各煤矿商品煤单位售价高于省内各煤矿,单位销售成本低于省内各煤矿,影响毛利率远高于省内各矿井。

省内外各主要煤矿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原因分析:

2023年省内主要煤矿因产销量下降导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22.05亿元,而成本同比仅下降1.1亿元,造成毛利率大幅下降

37.07%。同期新疆煤矿收入同比仅下降5.36亿元,虽然成本较同期上升1.08亿元,但仅造成毛利率下降13.87%,因此收入是影响省内外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受耿村事故及部分矿井生产接替调整影响,2023年度达产

率较低,仅为54.67%,造成省内主要煤矿收入同比下降38.28%。而新疆地区各矿井生产稳定,连续达产,收入同比下降24.26%。

3.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及后续改善措施;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具体原因:

一是2023年国内环渤海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全年现货市场均价为971元/吨,炼焦煤均价为2255元/吨。而公司商品煤主要用途是动力煤,受地质条件影响,2023年煤质差,平均发热量约3800大卡,平均价格509.60元/吨,不仅远低于其他优质煤种均价,而且低于同煤种均价。

二是公司受耿村事故及部分矿井生产接替调整影响,导致产量减少258.96万吨、销量减少253.81万吨,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煤炭价格下行,综合影响销售收入下降22.05亿元,对利润影响较大。

三是省内部分矿井开采时间较长,进入深部开采,致使采掘、运输成本增加;地质条件复杂,灾害种类多,灾害治理投入较大;部分矿井资源赋存不稳定,存在薄煤带和无煤带,当期工作面含矸石量大,改造频繁;常村、新安等主力矿井进入生产接替调整期,增加大量开拓掘进巷道。

四是成本费用中固定成本占比(约76%)较高,其中主要是:

人工占35-40%、折旧占13-16%,安全及维简费占14-18%、其他如电费及材料中的固定费用占6-8%。以上原因造成产量大幅下降,而成本下降幅度不大。

上述因素造成公司河南省内2023年销售收入低于销售成本,导致毛利率为负。

后续改善措施:

一是加快耿村煤矿13采区启封工作,争取早日复工复产,提高煤炭产量。二是优化部分矿井采面设计,避开薄煤带或地质构造带给煤质带来的影响。三是进一步调整煤炭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产量。四是加强成本管理,做好源头设计,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成本投入。

(三)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对机械设备、存货、在建工程、预付账款等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约3,268.77万元。请公司结合主要煤矿资产组构成及经营情况,说明各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及依据,以及本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

公司现有生产矿井10对,资产组的划分主要以形成独立产能的矿井为单位,期末判断是否有减值迹象依据为同比产量下降幅度及下降是否引起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损毁、难以维护和检测等(见下表)

序号矿井煤矿地质条件实际产量及变化 产量(万吨)减值迹象检查说明
瓦斯水文地质/冲击地压2023年2022年变化
1耿村矿高瓦斯中等/冲击地压81.17287.45-71.76%火灾事故导致13采区封井,产量大幅下降,事故及相关减灾措施预计会对相关资产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存在减值迹象。
2常村矿低瓦斯中等/冲击地压75.81106.91-29.09%受冲击地压和煤层自燃影响,灾害治理路线调整,采掘接替进入调整期,致使当期商品煤产量下降,资产组中机器设备资产正常维护检修,不存在减值迹象。采矿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
3千秋矿高瓦斯中等/冲击地压106.2890.4317.53%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4石壕矿低瓦斯复杂70.4286.26-18.36%工作面含矸石量大,改造频繁,生产效率较低,致使当期商品煤产量下降。资产组中机器设备资产正常维护检修,不存在减值迹象。采矿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
5新安矿突出极复杂98.05155.97-37.14%工作面含矸石量大,瓦斯灾害治理路线调整,采掘接替进入调整期,致使当期商品煤产量下降。资产组中机器设备资产正常维护检修,不存在减值迹象。采矿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存在减值迹象。
6孟津矿突出复杂130.02123.285.47%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7义安矿突出中等105.0581.2629.28%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8义络矿低瓦斯中等54.8249.3711.04%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9榆树岭矿高瓦斯中等/冲击地压124.69120.003.91%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注1:期末采矿权价款是否有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1.煤炭资源销售金额明显低于采矿权摊销金额;2.已经探明部分煤炭资源不可采;3.有确切证据显示,实际可开采量明显低于原储量报告中探明的储量;4.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公司常村煤矿、新安煤矿因灾害治理路线调整,采掘接替进入调整期,致使当期商品煤产量下降;石壕煤矿因工作面含矸石量大,改造频繁,生产效率较低,致使当期商品煤产量下降;上述情况均不属于实际开采量低于原储量报告中探明的储量和已探明部分煤炭资源不可采的情况,故上述各生产矿井采矿权不存在减值迹象。注2:具有减值迹象的为耿村矿封闭井下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1,544.46万元,其中:井巷资产819.30万元,生产设备及综机设备共计7,627.30万元,采区启封后正常维护即可投入使用,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井下封闭的通讯照明、监控系统等通用设备及工器具账面价值3,097.85万元,该类设备受高温潮湿环境影响较大,预计已无使用价值,全额计提减值。注3:除上述资产组外,去产能矿井相关资产、期末库存商品及预付账款按单项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计提单位项目金额减值判断依据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及依据计提是否充分
耿村煤矿机器设备3,097.85耿村煤矿13采区于2023年5月9日发生火灾,为避免灾情扩大,对矿井井口进行封闭。截至报告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机器设备在井下封闭,判断井下封闭的通讯照明、监控系统等通用设备及工器具已无使用价值。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考虑该类资产长期处于高温潮湿环境下,预计已无使用价值,全额计提。计提减值充分,符合资产实际状况。
李沟矿业在建工程43.56李沟矿业是去产能矿井,该工程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计划转型后重建,疫情结束后前期转型方案未能得到实施,期末预计该项目不会再重新开工。公司确认该项目不会重新开工,期末资产清查确认已无使用价值,全额计提。计提减值充分,符合资产实际状况。
10榆树泉矿复杂93.2090.892.54%正常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合计939.511,191.82——
计提单位项目金额减值判断依据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及依据计提是否充分
原材料1.33期末盘点时发现部分材料无使用价值。根据盘点结果,公司确认该部分材料已无使用价值,全额计提。计提减值充分,符合资产实际状况。
常村煤矿存货76.03库存煤可变现净值低于市场价。合同售价低于存货成本及相关税费部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充分,符合存货实际状况。
义络煤业预付账款50.00已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基本确定无法收回商品,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充分,符合资产实际状况。
合计3,268.77

(四)结合耿村事故处理进展、整改情况,说明后续复产大致安排。

1.火灾事故情况

耿村煤矿井下布置12、13两个生产采区。2023年5月9日,13采区发生火灾事故。为防止灾害扩大,根据专家组意见,抢险救灾指挥部决定对矿井进行封闭。

2.事故处理情况

矿井灾害治理领导小组经过充分论证,并结合专家意见,确定了“分区隔离、综合治理、快速恢复”的火灾治理工作思路,制定了《耿村煤矿13采区火灾治理方案》。自2023年5月10日至9月17日,通过地面施工灾害治理钻孔灌注骨料,将13采区与12采区隔离,13采区进风井井筒已处于封闭状态。自9月22日起,根据井下窥视仪窥视情况及井筒气体监测情况基本判定井下火已熄灭。

2023年10月11日至12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成联合验收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耿村煤矿12采区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后,同意耿村煤矿12采区复工复产。10月27日12采区正式恢复生产。

3.整改情况及后续复产工作安排

耿村煤矿于2023年12月3日对13采区正式开展启封工作。目前,13采区正在实施系统恢复工作,13采区中部车场以上区域六大系统、主煤流系统、行人运输系统等均已恢复完毕。下步将按照“系统先行、局部跟进”的原则,逐步恢复13采区中部车场以下区域安全生产系统,预计今年9月底13采区下部通风排水系统可恢复正常,2025年5月13采区经监管部门验收后可恢复正常生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大有能源上述关于全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以及第四季度业绩环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的主要差异原因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2.大有能源上述关于2023年河南省内、省外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说明;河南省内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3.大有能源上述关于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及依据合理,本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充分、准确。

二、关于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中,存放财务公司存款期末余额约15.94亿元,占比约37.02%,同比上升7.38个百分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约9.61亿元,占比约

22.32%,同比下降15.9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约为19.12亿元,同比上升3.35亿元。此外,2024年2月6日,财务公司因未能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确保委托业务真实性等问题,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

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各月度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和各月末存款余额,说明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进一步说明日均存款额同比上升的合理性;(2)结合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及资金存取实际情况,说明相关存款是否满足独立性、安全性要求,存款支取是否实质受到限制或障碍,是否存在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使用、债务偿还刻意维持较高存款水平;(3)对比报告期各季度财务公司及外部银行存款账户期末余额、日均流水及账户存取情况,说明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占比下降而财务公司存款

余额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资金管理计划和用途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4)补充披露财务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具体事由、影响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并说明是否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各月度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和各月末存款余额,说明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进一步说明日均存款额同比上升的合理性;

1.报告期各月度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月份月度日均存款余额变动金额环比(%)变动原因
1月157,686.43
2月165,593.527,907.095.01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3月173,662.668,069.144.87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4月184,735.2311,072.576.38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5月172,761.14-11,974.09-6.48偿还贷款量及资金支付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下降。
6月198,612.7625,851.6214.96由于收到筹资款金额大于上月,导致日均金额变动较大。
7月185,741.56-12,871.20-6.48资金支付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下降。
8月198,755.8313,014.277.01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9月208,091.699,335.864.7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10月227,932.8119,841.129.53结算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上升。
11月217,017.19-10,915.62-4.79资金支付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下降。
12月202,242.17-14,775.02-6.81偿还贷款量及资金支付量增加,导致日均余额下降。

2.报告期各月度财务公司月末存款余额、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月份月末余额变动金额环比(%)变动原因
1月167,640.11
月份月末余额变动金额环比(%)变动原因
2月170,846.303,206.191.91收回往来欠款。
3月188,145.0417,298.7410.13榆树岭及科兴煤矿当月向塔河支付分红款,由外部银行向财务公司转入资金,财务公司存款总额增加。
4月177,228.57-10,916.47-5.80财务公司存款账户转外部银行缴存承兑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5月175,080.35-2,148.22-1.21收入资金少,支出资金多。
6月175,733.82653.470.37收入资金多,支付资金少。
7月189,464.0013,730.187.81收入资金多,支付资金少。
8月208,178.7218,714.729.88收入资金多,支付资金少。
9月241,932.3333,753.6116.21收入资金大幅增加。
10月221,503.25-20,429.08-8.44财务公司存款账户转外部银行缴存承兑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11月211,958.86-9,544.39-4.31收入资金少,支付资金多。
12月159,434.28-52,524.58-24.781.偿还应付往来欠款。 2.为保证银企良好合作关系,满足金融机构年底存款任务,财务公司转至外部商业银行。 3.偿还到期借款。

3.2023年7至12月财务公司存款主要结算账户资金流水情况2023年7至12月,月度日均存款余额及月末存款余额环比变动较大,按照流水类别补充主要结算账户资金流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
财务公司存款合计395,502.50381,772.31246,601.19227,886.48273,759.76240,006.15128,240.36148,669.4391,260.82100,805.24124,586.22177,110.77
其中:2159账户252,268.24259,549.35185,644.66173,004.62236,271.21204,998.5074,109.9497,798.4243,094.1455,315.4967,747.49111,413.01
2196账户26,631.1323,190.3529,437.3028,998.1519,611.0424,242.1312,984.5810,684.7116,324.9525,804.0113,261.5323,247.70
2197账户10,834.376,505.525,583.292,931.405,902.272,852.088,001.5013,765.429,067.953,071.776,309.594,752.55
2198账户14,505.297,257.5210,289.253,479.379,448.725,825.0911,526.484,595.0915,593.7414,525.115,985.955,849.88

财务公司2159、2196、2197、2198四个主要结算账户2023年7至12月资金流水按类别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
职工薪酬26,142.7142,061.0618,442.9726,152.3023,695.4118,193.94
偿还融资款及利息49,622.927,235.651,940.144,505.392,147.6937,281.89
安全费用360.00592.50475.00545.00400.00500.50920.00504.32850.00510.00716.45545.00
材料设备款541.561,081.56300.001,659.641,474.854,407.741,130.002,744.916,723.478,877.642,833.2711,530.97
类别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
电费437.874,154.73510.504,206.23560.164,291.77586.083,996.211,077.064,314.66724.944,302.79
支付税款3,134.114,753.054,299.689,797.3510,387.054,129.14
票据保证金32,000.004,000.0010,000.0018,000.00
报销款820.50312.31281.00153.13204.2830.00
工程款130.00812.942.00660.40700.001,045.53360.983,533.54
工会经费400.00200.00300.00
过磅费20.1220.3212.405.007.50
环境治理费70.5970.6873.7080.5286.2275.55
救护协议费60.0030.00
矿山治理费用92.4596.4884.28114.07112.7292.89
劳务费518.601,728.90250.00200.00500.001,130.30200.00
煤款29,973.1011,100.6523,814.0114,114.0118,985.5811,851.9021,355.538,921.4722,092.4915,915.5214,800.4914,133.54
探亲费153.16
退煤款 (注1)7,660.0815,000.0012,106.827,934.0610,547.15
维修费23.12199.34196.89300.005.58300.001,369.43
销售费用178.50146.00269.74130.00260.00238.00150.00
油费64.5026.703.4031.611.20
运费2,212.182,700.371,900.00700.001,403.001,148.00
租赁费480.0030.00337.7528.00393.792,044.57503.8450.00980.0055.001,542.29564.08
抵押金0.6718.0015.0010.00
服务费13.97424.4030.0062.48
类别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
货款9.20602.7619.67
培训费21.4426.648.313.3033.71
赔偿金6.004.00
安装费60.00185.12
补助金5.003.35
存款结息入账520.97571.64
设计费79.00
委贷10,000.00
质保金901.74
其他1,208.863,102.761,095.795,207.09324.712,776.51567.668,598.08169.911,406.21559.994,740.41
银行间转账(注2)271,237.65153,136.99204,421.45103,238.50248,571.19160,824.9981,429.3832,235.5051,687.8427,101.5470,884.5221,511.76
合计304,239.04296,502.75230,954.51208,413.54271,233.25237,917.80106,622.50126,843.6384,080.7798,716.3893,304.57145,263.14

注1:2023年7-12月退煤款总金额53,248.11万元,其中塔河矿业(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退给众泰煤焦化公司43,591.84万元;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矿业全资子公司)退给塔河矿业5,934.06万元;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矿业全资子公司)退给塔河矿业3,460.08万元。塔河矿业退给众泰煤焦化公司煤款的主要原因是众泰煤焦化公司为塔河矿业的长期重要客户,众泰煤焦化先用自有资金预付部分煤款,因其自有资金有限,全部煤款需通过银行融资方式取得,待银行融资到账后,再支付给塔河矿业,塔河矿业按照当月实际结算量将其多余预付煤款退还给众泰煤焦化公司。因塔河矿业资金存取业务主要在财务公司,故退煤款大部分是从财务公司支付,退煤款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流出单位流入单位7月退煤款8月退煤款9月退煤款10月退煤款11月退煤款12月退煤款合计
1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4,200.0015,000.0012,000.002,000.0010,391.8443,591.84
2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106.82106.82
3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投资有限公司155.31155.31
4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矿业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34.065,934.06
5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矿业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460.083,460.08
合计7,660.0815,000.0012,106.827,934.0610,547.1553,248.11

众泰煤焦化公司是塔河矿业主要客户,塔河矿业对众泰煤焦化公司销售煤炭产品,双方业务具有商业实质,结算采用预收方式,7-12月煤款收取、结算及退还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月份月初结余预收账款当月收款当月销售结算月末退煤款月末预收账款余额
7月4,649.2510,900.003,955.064,200.007,394.20
8月7,394.2025,200.006,731.8615,000.0010,862.33
月份月初结余预收账款当月收款当月销售结算月末退煤款月末预收账款余额
9月10,862.3316,000.004,952.3912,000.009,909.94
10月9,909.947,000.005,432.082,000.009,477.86
11月9,477.866,000.008,386.68-7,091.18
12月7,091.189,000.005,695.0510,391.844.29
合计74,100.0035,153.1243,591.8453,248.11

注2:银行间转账主要是公司在大部分金融机构均有贷款业务,因公司在各金融机构维持一定的存款量,是金融机构评定公司资信的条件。考虑到公司的融资授信,需将存款在财务公司及各金融机构之间平衡,以维持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4.结合上述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进一步说明日均存款额同比上升的合理性;

2022年日均存款额为157,691.37万元,2023年日均存款额为191,157.77万元,同比上升33,466.40万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活期协定存款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实际协定存款利率:50万以下活期0.455%;50万以上协定1.495%,2023年7月份以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调整为1.350%。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活期利率0.20%,协定利率1.15%)。公司将较多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可以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2023年通过财务公司结算的业务量增加,致使日均存款额增加。从收益角度来看,此种情况对公司比较有利。

公司在外部银行发生的融资业务主要是存量业务,需要先还后借。1-7月份在外部银行融资到期的较多,需在外部银行存较多的资金用于偿还到期融资,8-12月份在外部银行融资到期的相对较少,公司选择将更多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

(二)结合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及资金存取实际情况,说明相关存款是否满足独立性、安全性要求,存款支取是否实质受到限制或障碍,是否存在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使用、债务偿还刻意维持较高存款水平;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第三条“结算服务”规定,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第四条“存款服务”规定,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可随时支取,不受限制。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收支通过财务公司结算账户结算,公司需要支取存款时,在财务公司网银系统内提交付款指

令,财务公司依据结算服务约定按指令支付。因此,资金存取实际情况符合独立性、安全性要求,存款支取不受限制、不存在障碍。对比公司2022年及2023年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及发生额,两个年度内的流入、流出金额相差不大,期初期末余额变动不大,公司不存在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使用、债务偿还刻意维持较高存款水平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期初余额年度增加数年度减少数期末余额
2022年118,936.272,692,679.972,648,245.44163,370.80
2023年163,370.803,044,045.503,047,982.02159,434.28

(三)对比报告期各季度财务公司及外部银行存款账户期末余额、日均流水及账户存取情况,说明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占比下降而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资金管理计划和用途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季度财务公司及外部银行存款账户期末余额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一季度占比(%)二季度占比(%)三季度占比(%)四季度占比(%)
财务公司188,145.0746.19175,733.8255.80241,932.3378.57159,434.2862.38
外部商业银行219,187.7153.81139,218.4044.2065,995.1221.4396,136.9237.62
合计407,332.78100.00314,952.22100.00307,927.45100.00255,571.21100.00

报告期各季度财务公司及外部银行存款账户日均流水及账户存取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流入数流出数
财务公司9,724.219,448.949,988.0910,124.479,955.049,235.493,740.084,636.80
外部商业银行14,527.5214,436.9714,633.7615,512.5413,994.3314,790.237,538.617,210.98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活期协定存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可以获得较高的资金收益,2023年通过财务公司结算的业务量增加,致使日均存款额增加。各季度财务公司存款日均流水低于外部商业银行存款,主要由于公司仅在财务公司进行存款业务,筹融资业务均发生在外部商业银行,但由于财务公司存款利率高于外部银行,公司将较多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账户,导致外部银行流水数高于财务公司,但账户余额低于财务公司。公司在财务公司及外部商业银行主要结算账户2023年资金流水及各主要账户流水按类别汇总如下:

公司在财务公司主要结算账户本年度资金流水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3,044,045.513,047,982.02全年流水总量
其中:2159账户1,804,417.701,794,829.40全年流水总量
2196账户371,737.03393,160.67全年流水总量
2197账户106,147.49134,032.56全年流水总量
2198账户148,150.57135,345.06全年流水总量

上述各主要账户2023年资金流水按类别分别汇总如下:

2159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159账户1,804,417.701,794,829.40全年流水总量
薪酬128,655.47
养老金68,806.89
医疗金15,997.05
电费6,032.4943,073.00
福利费1,825.62
工会经费1,500.00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工伤金6,201.25
公积金24,101.30
还借款193,615.83
还票据及利息51,132.90
存款结息入账957.50
办公费232.85
报销款2,362.48
材料款11,438.3635,403.94
出资款280.00
股利33,439.9786,866.91
票据保证金(注)193,100.00
工程款147.105,577.38
公车油费433.30
劳务费500.0010,176.93
煤款3,084.337,813.99
内部借款利息3,572.13
设备款265.1510,553.24
维修费300.002,893.34
委贷20,000.00
污水处理费164.90
运费24,097.83
支付税款37,146.47
租赁费6,047.672,822.65
其他6,429.9636,736.00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519,435.100.01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212,767.94783,257.90

注:票据保证金是支付给银行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公司应付票据2023年期末311,863,634.00元,期初948,850,990.35元,全年累计支付保证金2,111,000,000.00元,远高于应付票据期初、期末余额,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办理票据和信用证贴现较多,列示入报表中的短期借款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年末应付票据余额4,399,180,990.35元,其中:信用证贴现2,798,080,000.00元、票据贴现652,250,000.00元,共计3,450,330,000.00元在合并报表短期借款列示;剩余948,850,990.35元在应付票据列示。2022年期末保证金余额1,759,173,244.31元。

2023年偿还应付票据5,301,262,498.86元,开立应付票据5,308,944,127.39元(其中:支付保证金2,111,000,000.00元),2023年年末应付票据余额4,414,863,634.00元,其中:信用证贴现3,596,000,000.00元、票据贴现507,000,000.00元,共计4,103,000,000.00元在合并报表短期借款列示,剩余311,863,634.00元在应付票据列示。2023年期末保证金余额1,735,429,124.09元(含2159户支付保证金1,181,000,000.00元);

2159户票据保证金1,931,000,000.00元, 包含偿还敞口及保证金,由于部分银行流水合为一笔支付,故统计的1,931,000,000.00元中实际支付的保证金金额为1,181,000,000.00元,支付敞口金额750,000,000.00元。

2196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196账户371,737.03393,160.67全年流水总量
报销款24.00
存款结息入账324.75
抵押金10.00
电费45.57
服务费30.00
工程款215.88300.00
工资287.17
公积金41.0136.32
还借款24,235.13
煤款97,287.70141,296.89
社保106.91142.23
土地出让金400.00
销售费用1,958.04
支付税款733.40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租赁费15.00
支付借款利息854.11
分红款73,000.0052,000.00
退煤款97,880.38
材料设备款287.845,138.04
其他139.8559.39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5,291.562,0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85,016.5365,740.00

2197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197账户106,147.49134,032.56全年流水总量
报销款70.81
存款结息入账478.10
工程款12,361.03
公积金1,073.33
还借款10,000.00
煤款74,888.34
维修费82.41
支付税款17,072.30
租赁费83.00
电费1,133.02
材料及设备款90.646,988.59
服务费496.89
工资8,070.88
过磅费75.34
培训费104.93
赔偿款300.09
设计费79.00
社保2,174.66
探亲费117.36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体检费19.14
抵押金15.05
油费117.91
赔偿金15.00
环境治理费985.55
质保金901.74
贴现款1,099.34
退煤款15,934.06
通知存款及利息5,025.355,000.00
分红款42,000.00
偿还融资款及利息864.71
其他2.77315.63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3,334.057,580.13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21,228.90

2198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198账户148,150.57135,345.06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238.45
电费45.572,127.82
工程款2,876.73
公积金8.561,640.19
煤款81,333.54
租赁费106.52
工资12,951.00
社保36.472,594.48
津贴17.49
补助金22.06
报销款121.80
抵押金18.67
支付税款21,906.73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矿山治理费用1,369.75
探亲费158.11
销售费用130.00130.00
油费160.50
货款1,030.15
维修费21.64
培训费90.72
服务费320.82
过磅费98.07
体检费16.63
安装费245.12
材料及设备款5,207.151,824.14
安全费用6,209.496,234.68
分红款31,000.00
收贴现款2,454.92
救护协议费90.00
退煤款17,862.04
偿还融资款及利息12,844.35
通知存款及利息13,110.2713,000.00
其他50.15325.85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241.52773.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39,084.483,366.00

公司在外部商业银行主要结算账户2023年资金流水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银行存款(不含财务公司存款)4,620,178.644,735,080.22全年流水总量
其中:3316账户491,624.27518,350.80全年流水总量
5347账户436,831.51473,750.51全年流水总量
6992账户258,520.68266,665.72全年流水总量
0011账户245,479.62268,557.25全年流水总量
4746账户210,150.42210,130.05全年流水总量
账户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0899账户190,291.21175,439.04全年流水总量
4153账户122,415.70118,119.05全年流水总量
6725账户116,830.79114,470.00全年流水总量
2941账户115,850.73115,849.50全年流水总量
2847账户108,016.98101,000.15全年流水总量
0580账户105,001.39105,000.00全年流水总量
8783账户101,800.74101,800.09全年流水总量

上述各主要结算账户2023年资金流水按类别分别汇总如下:

3316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3316账户491,624.27518,350.80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204.57
公积金100.74
煤款132,393.961,800.00
银行手续费0.80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289,100.00433,05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69,825.0083,500.00

5347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5347账户436,831.51473,750.51全年流水总量
保证金1,423.2910,006.90
福利费2,971.10
股利2,000.00
煤款119,476.902,400.00
货款300.00
支付税款6,961.66
薪酬2,842.79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运费23,364.3924,700.00
税金3,615.31
废旧物资款104.67
红利款16,153.97
社保款476.37
养老金3,356.26
银行手续费308.70
筹融资相关91,795.75
存款结息入账48.68
到期承兑10,000.00
付保证金49.18
债权款5,162.65
退税款309.03
报销款1.70
材料款104.19
电费88.07
履约保证函款项102.00
通讯费55.62
财政补助资金23.00
租赁费109.64
其它201.266.61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21,557.90199,718.9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41,981.18118,804.35

6992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6992账户258,520.68266,665.72全年流水总量
保证金29,452.34127,700.00
存款结息入账8.34
付信用证45,000.00
还筹资款及利息34,069.80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银行手续费676.74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12,390.006,7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16,670.0052,519.18

0011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0011账户245,479.62268,557.25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216.41
煤款146,624.219,580.00
票据保证金10,000.00
银行手续费0.21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49,300.00194,709.04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49,339.0054,268.00

4746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4746账户210,150.42210,130.05全年流水总量
保证金21,000.0036,100.00
存款结息入账168.71
票据保证金5,000.00
贴现利息1,189.21
信用证24,700.0025,000.00
银行手续费440.84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92,050.0038,6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72,231.71103,800.00

0899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0899账户190,291.21175,439.04全年流水总量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存款结息入账107.77
偿还融资款及利息15,719.1315,740.16
煤款57,025.8018,882.73
退煤款1,265.69
运费383.00
收到借款15,000.00
银行手续费236.14
转为保证金10,000.00
转为定期存款10,000.00
其他796.04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5,400.0071,066.32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95,859.4748,248.00

4153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4153账户122,415.70118,119.05全年流水总量
报销款10.0544.80
材料款10,000.00
分红款4,723.40
公积金188.19158.44
煤款20,347.331,786.74
收借款10,000.00
土地保证金192.00
薪酬265.16220.20
养老金221.46
医疗金18.352.90
银行手续费0.25
支付税款1,662.13
咨询服务费63.11
其他800.6022.90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4,025.3046,077.8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66,539.2663,164.38

6725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6725账户116,830.79114,469.98全年流水总量
业务保证金81.00
报销款11.0068.51
存款结息入账7.73
煤款115,604.71112,666.22
社保费用22.3949.11
薪酬172.15
银行手续费2.20
运费212.49
支付税款188.80
其他630.48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220.12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40.871,322.99

2941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941账户115,850.73115,849.50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1.52
收贴现款9,849.16
银行手续费0.33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10,849.17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06,000.055,000.00

2847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2847账户108,016.98101,000.15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16.98
银行手续费0.15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98,000.0071,0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10,000.0030,000.00

0580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0580账户105,001.39105,000.00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1.39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05,000.0080,0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25,000.00

8783账户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增加本期减少备注
8783账户101,800.74101,800.09全年流水总量
存款结息入账0.64
收筹融资款57,800.00
银行手续费0.09
与财务公司账户间转账101,800.00
与外部银行间转账44,000.10

银行间转账业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账户转到外部银行的资金以及公司在外部银行的账户转到其他外部银行的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己的资金账户,不存在转入其他单位账户,公司不存在与其他单位的共管账户。

公司资金计划实行预算管理,除5月耿村煤矿发生事故影响外,报告期内其他月份资金实际用途与预算不存在明显不一致的情况。

(四)补充披露财务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具体事由、影响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并说明是否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2024年2月6日,财务公司因股东违规质押股权,未能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确保委托业务真实性两个事项,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

1.股东违规质押股权

具体事由:2017年7月17日,财务公司四家股东向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质押了其持有的财务公司全部股权,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融资的21.3亿元债券提供增信,该笔融资业务到期日为2022年7月31日。

影响:该事项因违反《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协助股东违规质押股权、股权质押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备、未按规定对相关股东及其派出董事表决权进行限制,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120万元。

整改措施:财务公司已于2022年8月23日解除质押,完成股权出质的注销登记,未造成风险外溢。

今后财务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建立股东沟通协商机制,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东与财务公司董事会之间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股东交易的行为规范以及不当关联交易表现形式,进一步明确股东在落实监管规定、配合风险处置、信息报送、舆情管控、资本补充、股东权利协商等方面的责任义务。规范董事会对股东行为的评估工作,及时了解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股权结构、生产经

营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与股东进行沟通,在制度上明确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要维护财务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2022年11月13日施行的新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已明确规定了“股东承诺不将所持有的财务公司股权质押或设立信托”,从而在监管政策上杜绝了此类事项的发生。

2.未能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确保委托业务真实性

具体事由: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现场检查中发现,2020年3月,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偿还到期委托贷款,依靠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以短期内部借款的方式提供资金“还旧借新”,财务公司对上述委托贷款真实用途和背景知情,在已知委托贷款实际用途同申请材料中描述的购买原材料不符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委托贷款业务。

影响:该事项因未能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确保委托业务真实性,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40万元。

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1月,财务公司已将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委托贷款清理完毕。

今后财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资金来源尽职调查和贷后用途审查,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严防将信贷资金或拆借资金作为委贷资金来源或将委托贷款资金投向手续不全、用途不真实、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领域,严格履行受托人职责、确保委托业务真实性,杜绝违规事项发生。

公司对财务公司的日常经营保持持续关注,并定期对存放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目前财务公司证照齐全,

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制度健全,资产质量较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目前未发现上述事项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基于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及资金使用和存放需求,自主选择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或一般商业银行。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额同比上升、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占比下降而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比上升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利益。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可自由调度、自由支取,满足独立性、安全性要求,未发现公司在财务存款支取受到实质限制或障碍,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使用、债务偿还刻意维持较高存款水平的情形。

3.行政处罚事项未给财务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的情形。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公司加强对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维护公司利益。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大有能源上述各月度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和各月末存款余额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获取到的数据一致,关于月度日均

存款余额和月末存款余额环比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财务公司日均存款额同比上升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大有能源上述关于财务公司存款是否满足独立性、安全性要求的说明;存款支取是否实质受到限制或障碍的说明;是否存在配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使用、债务偿还刻意维持较高存款水平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3.大有能源上述报告期各季度财务公司及外部银行存款账户期末余额、日均流水及账户存取情况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获取到的数据一致;大有能源关于报告期末银行存款余额占比下降而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占比上升的原因及资金管理计划和用途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

4.未发现财务公司行政处罚影响大有能源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三、关于关联方业务往来。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报告期公司与新义矿业、义翔铝业等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大额应收款项长期未偿付且持续新增业务往来。具体为,2020年至2023年,新义矿业对应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4.91亿元、4.91亿元、5.02亿元,2023年末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约2.16亿元;义翔铝业对应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分别约为7,121.79万元、8,956.42万元、8,986.41万元,2023年末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约451.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分别新增业务往来金额约1.39亿元、1.01亿元。此外,公开资料显示,义翔铝业面临多起诉讼,并被列为被执行人。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新义矿业、义翔铝业期末应收账款形成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否已逾期等,

并结合相关方资信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定价依据、回款金额及时间等,并说明公司在相关关联方长期存在大额欠款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业务往来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方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新义矿业、义翔铝业期末应收账款形成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内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否已逾期等,并结合相关方资信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是否合理,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

1.新义矿业、义翔铝业、综能新能源及万基华实期末应收账款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形成时间期末应收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坏账准备 计提方式计提金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交易内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否 逾期
新义矿业31,446.278,167.836,059.665,656.924,747.166,814.70材料、设备销售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0.82亿元未逾期,1年以上的2.32亿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12,183.15
新义矿业3,828.403,572.47255.93设备租赁收入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0.36亿元未逾期,1年以上的0.03亿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229.81
新义矿业21.3321.33通讯费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账龄风险组合1.07
新义矿业9,941.7413.49162.00533.483,527.993,510.152,194.63配售电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13.49万元未逾期,1年以上的0.99亿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8,233.07
新义矿业4,986.611,984.481,768.011,234.12勘探、瓦斯防治工程工程完工后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0.20亿元未逾期,1年以上的0.30亿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946.48
小计50,224.3513,759.608,245.607,424.528,275.1510,324.852,194.6321,593.58
义翔铝业70.6867.463.22材料销售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67.46万元未逾期,1年以上的3.22万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4.02
义翔铝业13.9011.712.19通讯费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1年以内的11.71万元账龄风险1.02
客户名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形成时间期末应收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坏账准备 计提方式计提金额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交易内容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是否 逾期
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未逾期,1年以上的2.19万元已逾期组合
义翔铝业8,894.918,894.91配售电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内的0.89亿元未逾期。账龄风险组合444.75
义翔铝业6.926.92勘探服务费完工后验收后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1年以上的6.92万元已逾期账龄风险组合1.38
小计8,986.418,974.0812.33451.17
综能新能源148.81148.81工程款、通讯费竣工资料交付完毕后15日内凭工程发票支付95%,质保期满后支付5%质保金单项计提133.93
综能新能源30.3825.135.25勘探费工程完工后结算单项计提27.34
综能新能源41,456.905,208.842,420.8833,827.18煤炭销售货到付款单项计提37,311.21
小计41,636.095,233.972,420.8833,981.2437,472.48
万基华实8,449.988,449.98煤炭销售先货后款账龄风险组合422.50
小计8,449.988,449.98422.50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劳务,合同约定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关联方采购不存在逾期。

公司向关联单位采购主要是材料、设备及地质工程服务。除向河南能源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采购的液压支架外,其他材料、设备的结算方式均为按月滚动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地质工程服务结算方式为工程完工经验收后结算,实际结算为一年内结清不视为逾期。公司向河南能源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采购的液压支架结算方式为:预付款30%,发货前30%,调试验收合格后30%,剩余10%质保期到期后支付。

在实际执行中,公司向关联单位采购业务付款结算均不存在逾期情况,关联单位新义矿业因经营困难,在向公司采购材料、设备等付款结算时,存在逾期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新义矿业应收款项已逾期金额共计3.64亿元,其中:材料销售款逾期金额2.32亿元,设备租赁款逾期金额0.03亿元,配售电款逾期金额0.99亿元,勘探、瓦斯防治工程款逾期金额0.30亿元。2023年公司千秋煤矿、新安煤矿、石壕煤矿向新义矿业临时采购U型钢、轻轨等材料102.68万元,约定的结算方式为采购方入账后30日内支付,实际支付情况为抵账47.59万元,已支付20.21万元,未支付34.88万元。

公司对新义矿业及综能新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账龄较长,上述两家的应收账款形成过程说明如下:

公司对新义矿业应收账款说明:

新义矿业是义煤集团控股55%的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核定产能120万吨。自新义矿业2012年投产以来,公司即与其发生材料设备销售、配售电、勘探、瓦斯防治等业务。其中,公司去产能矿井为有效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将闲置采掘设备、物资等销售或

租赁给新义矿业,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新义矿业应收账款共计50,224.35万元,主要是材料设备销售款31,446.27万元、配售电款9,941.74万元、勘探、瓦斯防治款4,986.61万元、设备租赁款3,828.40万元、通讯费21.33万元。上述应收账款中36,464.75 万元已逾期,相关交易发生在2019年至2022年。主要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材料设备款:公司对新义矿业应收材料设备销售款31,446.27万元。其中23,278.44万元应收账款已逾期,占比74.03%。具体如下:

2023年物资采购中心收回材料设备款7,257.6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新义矿业材料设备款余额30,320.09万元,按账龄及物资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物资分类合计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木材572.4198.57168.76118.06132.8854.14
支护用品(注)5,066.661,194.151,014.801,323.07824.24710.4
配件(注)5,517.811,682.40101.581,051.71954.571,727.55
建工材料6,906.591,473.331,469.531,047.441,143.551,772.74
油脂及乳化液1,025.01203.45234.33121.60256.77208.86
综机设备(注)11,231.613,424.353,025.191,959.601,196.761,625.71
合计30,320.098,076.256,014.195,621.484,508.776,099.40

注:支护用品主要是矿井支护使用;配件主要是井下电动设备配套使用、井下气体监测使用等;综机设备主要用于井下原煤、矸石的运输。

2023年跃进煤矿收回材料设备款17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新义矿业材料设备款余额1,027.79万元,按账龄及物资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物资类别合计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橡胶制品84.9184.91
其他材料467.7089.55378.15
动力设备9.139.13
物资类别合计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生产设备(注)351.1723.14328.03
综机设备(注)40.7940.79
其他74.0945.4628.63
合计1,027.7945.4628.63238.39715.31

注:生产设备主要用于矿井排水、探放水、煤层注水等;综机设备用于井下顶板钻孔等。

配售电款:公司对新义矿业应收账款-配售电款余额9,941.74万元,系崤函电力应收配电款,因未能及时收回欠款,崤函电力2021年停止配售电业务,2023年、2022年崤函电力收回5年以上配售电款2,68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新义矿业配售电款余额9,941.75万元,其中9,928.25万元应收账款已逾期,占比99.86%。按账龄及服务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服务分类合计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配售电9,334.25276.983,514.493,348.152,194.63
供电服务费607.5013.50162.00256.5013.50162.00
合计9,941.7513.50162.00533.483,527.993,510.152,194.63

勘探、瓦斯防治款:公司对新义矿业应收账款-勘探、瓦斯防治款共计4,986.61万元,系豫西地质应收工程款,2023年豫西地质收回3年以上勘探、瓦斯防治款1,692.4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新义矿业勘探、瓦斯防治款余额4,986.61万元,其中3,002.13万元应收账款已逾期,占比60.20%。按账龄及劳务类别列示如下:

劳务类别合计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瓦斯防治工程4,147.391,431.621,481.651,234.12
钻探工程497.92227.36270.56
作面物探技术服务费32.3016.5015.80
补充勘探钻孔工程309.00309.00
合计4,986.611,984.481,768.011,234.12

针对上述部分逾期的材料设备款、配售电款、勘探、瓦斯防治款,公司已采取措施:一是配售电业务,自2021年起对新义矿业停止服务。二是针对逾期欠款,公司委托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2月20日向新义矿业发送欠款催收函,进行催款。三是加大清收力度,通过努力,2022年清收货款10,504.50万元、2023年清收货款12,614.57万元,近两年新义矿业欠公司货款无新增。

下一步措施:鉴于新义矿业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改和调整,近两年实际产量已达设计产能,经营情况逐步改善,公司要求其2024年及以后年度,在不新增欠款的前提下,按照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的额度降低欠款,五年内将逾期欠款全部结清。新义矿业已出具承诺函。

新义矿业基本情况:

新义矿业是义煤集团控股55%的子公司,核定产能120万吨。截至2023年报告期末,新义矿业资产总额25.22亿元,负债总额28.55亿元(其中应付义煤集团款项18.90亿元),净资产为负。2012年投产以来,因矿井涉及村庄搬迁,影响煤炭正常开采,产能长期受限,造成经营状况差,现金流短缺。自2021年以来,新义矿业通过注浆减沉技术解决了村庄搬迁的问题,煤炭可以正常开采,经营情况逐步改善,近四年经营现金流量均为正值。新义矿业煤炭储量丰富、煤质较好、开采时间短,是义煤集团的主力矿井,随着产量不断提高,偿债能力逐步增强,新义矿业2020年至2023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营业收入(万元)35,471.4859,227.6389,074.7155,800.72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万元)-5,632.064,702.3521,588.27-11,56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38.2017,727.1527,288.50790.18
资产负债率(%)118.61116.06110.20113.22

公司对综能新能源应收账款说明:

综能新能源是义煤集团控股75%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位于义马市煤化工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包含:生产和销售甲醇等化工产品。综能新能源目前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综能新能源自2012年开始向公司采购煤炭,作为化工产品的原料使用。截至2019年年底综能新能源资产总额30.56亿元,负债总额27.94亿元,净资产2.62亿元,2020年4月与公司发生最后一笔采购业务。

公司自2012年开始向综能新能源提供煤炭,2012年至2020年4月累计交易金额78,143.58万元,从2014年开始回款变差,期间共收回36,686.68万元。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综能新能源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共计41,636.09万元,其中煤款41,456.90万元、通讯费等179.19万元,全额逾期,公司已计提坏账37,472.48万元。

2.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及万基华实坏账计提方式及充分性说明

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及万基华实是公司常年客户,近两年交易及资金支付无异常情况,按账龄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准确、充分。

近两年与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及万基华实交易金额及资金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新义矿业义翔铝业万基华实
2022年交易结算金额10,648.8310,504.6440,419.39
2022清偿货款金额10,504.508,670.0140,526.32
2022年期末余额49,059.978,956.429,921.13
2023年交易结算金额13,778.9510,073.3933,262.71
2023清偿货款金额12,614.5710,043.4034,733.86
2023年期末余额50,224.358,986.418,449.98

3.综能新能源坏账计提方式及充分性说明

因2021年度综能新能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三门峡中院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2月10日指定管理人,经过两次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没有合适的意向投资人,2023年度综能新能源破产重整仍无进展,至今无具体重整方案。公司在综能新能源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无法确定普通债权人的偿债方式及受偿比率,参考市场情况,预计综能新能源对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为10%,自2021年开始按单项组合计提坏账。报告期末公司重新评估普通债权的清偿率,预计清偿率无变化,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充分。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

包括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定价依据、回款金额及时间等,并说明公司在相关关联方长期存在大额欠款的情况下,仍持续新增业务往来的原因、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与其他非关联方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

1.2023年度交易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对方单位报告期内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
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回款金额回款时间
新义矿业1月至11月出租-设备2,968.80市场价2,800.001月至12月
新义矿业1月至11月销售-通讯费62.66市场价130.001月至11月
新义矿业6月销售-电力服务/施工12.74电力行业收费标准530.001月至11月
新义矿业7月至12月销售-救护服务费113.21煤矿核定产能定额收费未回款
新义矿业4月至12月销售-勘探2,128.32投标价1,692.445月至12月
新义矿业1月至12月销售-材料7,083.56成本加成7,250.001月至12月
新义矿业8月至10月销售-培训费8.63市场价9.1512月
新义矿业9月销售-矿工报收入4.29市场价4.6812月
小计12,382.2112,416.27
义翔铝业1月至12月销售-通讯费10.36市场价9.834月至11月
义翔铝业1月至12月销售-电力服务/施工152.83电力行业收费标准未回款
义翔铝业1月至12月销售-电费8,701.07成本加成10,033.571月至12月
义翔铝业6月销售-材料59.70成本加成未回款
义翔铝业1月至7月销售-煤炭8,609.79市场价9,729.061月至7月
小计17,533.7619,772.47
对方单位报告期内业务往来的具体内容
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定价依据回款金额回款时间
综能新能源6月销售-材料4.80成本加成5.427月
小计4.805.42
万基华实2月至12月销售-煤炭34,490.71执行省内电煤年度长协价格和省外重点客户价格两种模式。34,058.571月至12月
小计34,490.7134,058.57

注:公司与义翔铝业结算方式为滚动结算,即当期收到义翔铝业电费视同义翔铝业归还最早期间的欠款,如有剩余则归还当期部分金额。如:2023年期初应收义翔铝业电费余额8,934.26万元,当期发生额9,994.21万元,收款10,033.57万元,期末余额8,894.90万元。滚动结算视同本年收款中偿还期初金额8,934.26万元,其余1,099.31万元偿还当期发生额。

2.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及万基华实持续新增业务往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义煤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与综合服务协议》约定,双方自愿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提供对方所需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双方正常的生产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是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也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如公司去产能矿井的闲置采掘设备、物资等销售或租赁给新义矿业,可以有效盘活公司的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因此持续新增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对于相关业务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动态平衡余额、坏账、收益三者关系,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关于公司与洛阳万基华实商贸有限公司关联关系的说明:

洛阳万基华实商贸有限公司是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洛阳义安矿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所列的十类关联方范围判断,万基华实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子公司义安矿业自2009年6月竣工投产后开始与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煤炭交易,2015年12月至今与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万基华实进行煤炭交易,截至目前维持8年多。万基华实采购公司煤炭用于万基控股集团下属电厂发电业务。

定价方式:执行省内电煤年度长协价格和省外重点客户价格两种模式。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滚动结算。

万基华实是公司煤炭销售长期的重要客户,资信良好。双

方合作关系稳定,持续新增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

3.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及万基华实业务往来是否与其他非关联方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

公司与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及万基华实的业务均按基本市场规则开展,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不存在明显差异,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对新义矿业、义翔铝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式合理,计提金额充分、准确。

2.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是履行《关联交易与综合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且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持续新增业务往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相关交易存在真实商业背景,具有商业实质,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不存在明显差异,未发现实质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

同时我们郑重提醒公司管理层对大额长期应收款项予以高度关注,对于新义矿业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应督促新义矿业严格按照承诺函履行还款义务。针对长期应收款项,公司要加大催收力度,严格落实催收责任,必要时应采取发律师函、诉讼等法律方式进行催收,促进欠款尽快收回,确保公司债权安全,维护公司利益。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大有能源补充披露的上述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一致。

2.大有能源对上述单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方式合理,期末计提金额充分、准确。

3.大有能源上述就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具体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定价依据、回款金额及时间的说明;与上述关联方存在大额欠款仍新增业务往来的说明;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的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说明;是否实质构成资金占用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4.大有能源判断与万基华实无关联关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四、关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年报显示,本年度及上年度公司分别实现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5.87亿元、6.20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0.10%及7.22%,主要为物资销售、出租固定资产、贸易收入及提供工程服务等业务收入。

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补充披露本年度及上年度分别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2)补充披露本年度及上年度各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等;(3)如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依据,相关业务交易对价及结算方式是否与第三方客户存在显著不一致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不同业务类型,补充披露本年度及上年度分别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本年度及上年度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比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本年度上年度变动额变动率变动原因
材料、设备销售13,227.3510,663.322,564.0224.05%业务量增加,对材料、设备销售量增加。
固定资产出租9,157.287,081.842,075.4529.31%矿井生产需求变化导致设备租赁需求量增加。
配售电19,276.5816,697.472,579.1115.45%新增用电客户,导致售电量增加。
铁路运输服务5,028.667,040.30-2,011.64-28.57%产量大幅下降,导致铁路运输量下降,铁路收入大幅下降。
地质服务3,480.677,450.19-3,969.52-53.28%地质服务业务量减少,导致收入大幅下降。
矸石3,209.157,689.78-4,480.63-58.27%受火灾及接续生产问题影响,开采量大幅下降,导致矸石量减少,矸石收入较上期大幅下降。
其他收入5,362.465,425.94-63.48-1.17%无重大变动
合计58,742.1662,048.84-3,306.68-5.33%

(二)补充披露本年度及上年度各业务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收入确认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等;

1.材料、设备销售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销售(注1)2012年关联方7,083.56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2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销售(注2)2012年关联方3,091.18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洛阳泽桓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2023年非关联方84.35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洛阳市来凤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2023年非关联方74.57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5义马跃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2012年非关联方38.54抵账已结清
合计10,372.20

注1:2023年公司向新义矿业销售材料、设备,主要用于井下原煤采掘、矸石运输、矿用数据监测、矿井支护等。注2:2023年公司向观音堂煤业销售材料、设备,主要用于井下物料运输、矿井支护等。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销售(注3)2012年关联方5,198.73按月滚动结算已逾期
2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材料、设备销售(注4)2012年关联方2,905.19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渑池县宏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物资销售2020年非关联方82.11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河南省华兴钡业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2012年关联方40.79抵账已结清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5义马跃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2012年非关联方27.55抵账已结清
合计8,254.37

注3:2022年公司向新义矿业销售材料、设备,主要用于井下原煤采掘、矸石运输、矿用数据监测、矿井支护等。注4:2022年公司向观音堂煤业销售材料、设备,主要用于井下物料运输、矿井支护等。

2.固定资产出租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2,968.80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2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1,962.76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5年关联方1,887.99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4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4年关联方1,302.05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5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50.22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合计8,171.82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2,590.45按月滚动结算255.93万元(含税)已逾期
2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5年关联方1,318.45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966.14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4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4年关联方681.70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5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出租2012年关联方30.13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合计5,586.87

3.配售电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配售电2016年曾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2023年7月26日母公司变更股权后不再是关联方8,853.90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2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配售电2016年关联方1,280.92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渑池县智凯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售电2019年非关联方755.17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4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配售电2022年非关联方570.89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5义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配售电2018年非关联方345.03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合计11,805.91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配售电2016年曾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2023年7月26日母公司变更股权后不再是关联方9,279.26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2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配售电2016年关联方1,214.55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3渑池县智凯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售电2019年非关联方833.99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4义马金裕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配售电2022年非关联方552.46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5渑池诚辉新材料有限公司配售电2020年非关联方329.07按月滚动结算正常结算
合计12,209.33

4.铁路运输服务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2年非关联方1,244.81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2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9年非关联方440.01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3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2年非关联方343.06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武汉新恒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23年非关联方290.54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22年非关联方230.25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合计2,548.67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2年非关联方675.10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2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9年非关联方648.57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3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9年非关联方575.56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2年非关联方550.94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5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铁路运输服务2019年非关联方470.78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合计2,920.95

5.地质服务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13年关联方2,128.32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2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22年关联方461.97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3三门峡观音堂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16年关联方301.64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4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地质服务2021年关联方300.62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5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18年关联方252.63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合计3,445.18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22年关联方1,847.49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2义煤集团新义矿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13年关联方1,708.64完工验收结算已逾期
3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黔西分公司地质服务2021年关联方720.09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4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阳煤矿筹建处地质服务2013年关联方333.12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5义煤集团新安县郁山煤业有限公司地质服务2018年关联方257.88完工验收结算正常结算
合计4,867.22

6.矸石销售业务

2023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河南金驰茂商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2年非关联方1,259.29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2义马市正辉工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3年非关联方588.38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3义马常盛工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0年非关联方237.15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河南京曼工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3年非关联方194.10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5渑池县佳和商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1年非关联方147.38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合计2,426.30

2022年度前五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交易内容合作开始时间关联方关系交易金额结算方式回款情况
1河南金驰茂商贸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2年非关联方1,090.40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2义马睿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1年非关联方811.29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3义马市睿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1年非关联方725.13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4义马契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1年非关联方683.63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5河南正阳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矸石销售2022年非关联方618.12预收方式正常结算
合计3,928.57

(三)如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必要性,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依据,相关业务交易对价及结算方式是否与第三方客户存在显著不一致的情形。

材料、设备销售业务的交易对手中,有3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和地质服务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配售电业务的交易对手中,有2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业务均与公司主业相关,为主业发挥辅助作用。

材料、设备的销售业务:公司物资采购中心负责统一采购生产所必须的原材料、设备和能源,主要包括:支护用品、大型材料、设备、配件、专用工具、劳保用品、建工材料等。为了发挥集中采购的价格优势,受义煤公司委托,自公司上市以来,物资采购中心按当地市场价向义煤公司及关联方提供物资采购服务,该业务持续至今,结算方式等未发生变动,该项业务对外只与关联方开展。与非关联方发生的该类业务主要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销售一些闲置或废旧物资,一般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客户,不同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性质,不存在关联方与第三方交易对价及结算方式不一致的情形。

固定资产出租业务:该项业务主要是设备出租。为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公司出租部分闲置设备给关联方。设备租金由设备折旧、修理费以及管理费构成,该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持续至今,结算方式等未发生变动。

地质服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西地质从事注浆加固、地质钻探、固体矿产资源勘查等业务,主要服务义马市及其周边县市。豫西地质通过招投标承揽部分关联方的业务,按完工验收方式结算。

配售电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崤函电力从事输电、供配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及建设工程施工等业务,主要服务义马市及其周边县市。该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持续至今,结算方式等未发生变动,不存在关联方与第三方交易对价及结算方式不一致的情形。

综上,在保证主业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为外部单位提供相关产品和劳务,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人员和技术条件,且可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收益。根据公司与义煤集团签订的《关联交易与综合服务协议》,材料、设备销售业务按采购金额的2%收取代理服务费;固定资产出租业务按设备折旧、修理费以及管理费构成收取租金;配售电业务执行成本加成价。地质服务业务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揽,按照中标价收费。因此,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开展相关业务具有必要性,交易内容具有商业实质,相关业务的交易对价与结算方式与第三方客户不存在显著不一致。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大有能源按不同业务类型披露的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同比变化情况及原因、各业务前五大客户相关交易信息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据一致。

2.大有能源上述关于与关联方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说明;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说明;相关业务交易对价及结算方式是否与第三方客户存在显著不一致的说明,与我们在核查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五、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8,043.53万元,其中北京源石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

3,187.31万元,占比38.12%。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参保人数为0元,从事供应链管理。

请公司:(1)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获取方式、合作时长、合同签订日期、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等,以及期后相关商品是否交付及交付日期;

(2)年报披露公司采购模式为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结合上述交易具体情况、供应商工商信息以及相关采购模式,进一步说明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原因,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与公司主业的关联性,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是否涉及融资性贸易。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获取方式、合作时长、合同签订日期、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结算方式等,以及期后相关商品是否交付及交付日期;

1.供应商获取方式:北京源石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源石信”)是公司煤炭贸易单位豫西煤炭储配中心(以下简称“储配中心”)的供货单位,该公司在山西朔州有组织煤源和火车站台发运优势。2023年江西铜源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铜源”)计划通过公司储配中心组织煤源发往港口,经过三方洽谈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

2.合作时长: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日(合同编号:

DYCPZXGY-2023-146);2024年1月1日(合同编号:

DYCPZXXS-2024-009);

4.交易内容:原煤;

5.交易金额:2023年度交易金额45,075,373.73元;

6.结算方式:北京源石信组织货物到刘家口站台,江西铜源确认实际货物到站计量后,向储配中心支付80%货款,储配中心收到80%货款后,支付给北京源石信。待货物到指定港口后,根据港口结算单储配中心通知北京源石信开具全额发票,收到发票后储配中心向江西铜源开具全额发票。江西铜源收到全额发票后向储配中心支付剩余尾款,储配中心收到剩余尾款后向北京源石信支付剩余尾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北京源石信组织煤源到刘家口站台共计43,013.35吨,单价预估930元/吨,暂估货物金额40,002,415.50元,根据80%预付款比例,江西铜源共预付储配中心13笔,金额合计32,001,932.40元,储配中心收到后,分7笔预付给北京源石信,共计31,873,117.76元,随后组织火车将货物发往港口。因该笔业务火车为大列,一列大约8,500.00吨,前期盘煤上站台及请火车需要较长时间,且贸易业务为港口业务结算金额较大,2024年又陆续组织发运,该笔业务已于2024年2月正式结算,实际货物数量为50,979.24吨,结算金额45,075,373.73元。

(二)年报披露公司采购模式为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结合上述交易具体情况、供应商工商信息以及相关采购模式,进一步说明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的原因,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及与公司主业的关联性,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及是否涉及融资性贸易。

公司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的仅为生产物资。煤炭贸易业务由公司所属贸易单位负责开展,主要为采购上游供应商煤炭出售给下游客户,从中赚取2-5元差价。2023年度公司煤炭贸易业务全部按净额法确认收入823.46万元。公司贸易单位采购主要采用目的地交货,由上游供应商统一组织货源到目的地,下

游客户确认实际货物到站计量后,支付货款给公司的贸易单位,公司的贸易单位收到后,支付给上游供应商,上下游以预付预收方式进行结算。

2023年储配中心与北京源石信主要采用目的地交货,由供应商北京源石信组织货物到目的地站台,下游客户确认实际货物到站计量后,支付80%货款给储配中心,储配中心收到后,支付给上游供应商北京源石信。因从订货至结算完成周期较长,会出现上笔业务未结算又接新订单的情况,持续采购需不断支付预付款,导致期末预付款金额较大,上下游预付预收结算模式与其他煤炭贸易业务一致。

公司储配中心与北京源石信的业务最终上游为大同煤业集团朔州煤炭运销刘家口有限公司,最终下游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经营分公司,上下游双方并非由同一主体实际控制,货物真实发生流转,储配中心需要保证货物质量,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每吨赚取差价3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与公司其他煤炭贸易业务基本一致。

储配中心自身的销售渠道与北京源石信的煤源和站台发运优势,对于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存在互补性,有利于公司主业培育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并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因此该项业务与主业相关且具有必要性,整个交易过程不垫付资金,不涉及融资型贸易。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大有能源补充披露与北京源石信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真实、完整,交易双方合同签订及款项支付合规,期末余额准确,期后商品已交付,款项已结清。

2.上述交易商品为煤炭,是大有能源开展贸易业务的采购环节,贸易业务与主业有相关性和必要性,具有商业实质。交易过程中公司不垫款,不涉及融资性贸易。

六、关于未决诉讼。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原告)起诉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 ,要求其承担因违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环境恢复工程费等合计约10.30亿元,上市公司被要求就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年报显示,2023年12月28日,海西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约6.15亿元,上市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及被告已上诉,但暂未开庭。

请公司结合《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自查,公司是否依规就上述重大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请补充披露公司收到的判决的时间、具体判决情况、对公司的影响等,以及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原因和后续整改措施。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公司回复:

经自查,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周三)收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青28民初6号。由于公司有关人员出差导致文件内部流转延缓,公司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于1月8日(周一)才收到(2023)青28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考虑到当日披露已过时限,同时一审判决结果未对公司产生任何影响,公司于3月30日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诉讼进展情况。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披露不及时情况,公司将充分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领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现将上述诉讼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收到判决时间:2024年1月3日

判决情况:1.被告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向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损失61,512.262489万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2.驳回原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公司影响:一审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未对公司产生任何影响。目前,上述案件处于二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4-021号)。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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