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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2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以书面通知、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的议案》。
    我公司在齐鲁银行济南洪楼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74114000000006772)。201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齐鲁银行济南洪楼支行、东方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议,专户仅限用于个性化彩色印刷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12 年 12 月 11 日,该专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20,410,882.91 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董事会同意撤销原齐鲁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建设银行历城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原齐鲁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对原专户进行销户,销户后结算的利息也将一并分别转入
新开专户。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的具体事宜,并与建设银行
济南市历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待公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完毕后,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
    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
意见,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
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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