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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赛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必要登记,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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