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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路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广东省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投资”)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8,476,441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66%,若按照发行数量上限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绿色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绿色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根据公司与绿色投资签署的《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绿色投资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绿色投资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绿色投资免于发出要约。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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