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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注销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于2021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该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分析,综合公司目前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人通知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4 年5月2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二)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欣路7-8 号盈峰中心23层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妃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号码:0757-26330783

电子邮箱:wangyf@infore.com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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