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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天网络: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300494 证券简称:盛天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金融港B7栋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赖春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第1-6项议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7,086,8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489%。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为120,786,4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62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30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864%。

(二)第7项议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3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52%。其中: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1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468%。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42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84%。

公司董事赖春临女士、王俊芳女士、邝耀华先生,公司监事郭敏先生、吴宝芹女士、邹学嫚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为王俊芳女士,监票人为郭敏先生。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涂娴、张典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3.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1%。弃权0股。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1%。弃权0股。

5.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6.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81,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7. 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13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9%。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6%。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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