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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后詹路1号16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永育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79,418,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36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52,180,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89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7,237,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6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5,48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4,04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1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44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3425%。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8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SigmaStar Technology Inc.、Elite Star Holdings Limited、Supreme Star Holdings Limited、厦门瀚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耀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旭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芯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

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4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Elite Star Holdings Limited、Supreme Star Holdings Limited、厦门瀚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耀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旭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芯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easure Star Holdings Limited、Auspicious Star Holdings Limited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2,4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Elite Star Holdings Limited、Supreme Star Holdings Limited、厦门瀚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耀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旭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芯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Treasure Star Holdings Limited、Auspicious Star Holdings Limited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补充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9,41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林永育先生、陈立敬先生、萧培君先生、陈暄妮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7.01 非独立董事林永育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林永育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2 非独立董事陈立敬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陈立敬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3 非独立董事萧培君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萧培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04 非独立董事陈暄妮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陈暄妮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王肖健先生、薛春先生、易若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8.01 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肖健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2 独立董事薛春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薛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03 独立董事易若峰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易若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孙凯先生、洪波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9.01 监事孙凯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1,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孙凯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9.02 监事洪波涌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253,62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0.76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482,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洪波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周璇律师、徐建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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