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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4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公司召开2023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集团二十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7人,代表股份171,979,49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4.921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的15.1749%。其中现场投票人数为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53,041,587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3.278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的

13.5039%;参加网络投票人数为7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8,937,906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1.643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的1.6710%,会议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即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8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5人,参加网络投票的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631,253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的4.04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3,312,666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份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9,249,854股)的4.11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1、关于审议《董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28,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49%;反对5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77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40%;反对56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3%;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167%。

2、关于审议《监事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28,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股份的99.5049%;反对56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9%;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779,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40%;反对56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93%;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67%。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7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3%;反对52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5%;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821,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1%;反对52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2%;弃权2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67%。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70,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3%;反对5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2%;弃权272,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821,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1%;反对5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4%;弃权272,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46%。

5、关于审计《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251,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68%;反对52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57%;弃权2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903,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90%;反对525,7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4%;弃权20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36%。

6、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0,344,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76%;反对56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0%;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925,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73%;反对56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15%;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813,0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54%;反对79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6%;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813,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54%;反对79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66%;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5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1%;反对80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9%;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805,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02%;反对80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18%;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0%。

9、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261,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25%;反对53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85%;弃权1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913,1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01%;反对53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76%;弃权187,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3%。

10、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267,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58%;反对57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52%;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918,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725%;反对57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63%;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154,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01%;反对7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55%;弃权1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805,9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02%;反对71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2%;弃权1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76%。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66,209,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52%;反对5,633,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758%;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0,861,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273%;反对5,633,7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815%;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1,311,4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16%;反对53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95%;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5,963,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75%;反对53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3%;弃权1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陈杰、唐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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