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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健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301408 证券简称:华人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18号华人健康大厦6楼6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家乐。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10,476,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61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80,886,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21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589,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397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86,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8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6%。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葛涛先生、陈雨舟先生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39,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及何家乐实际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胜凡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曼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康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时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8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何家乐、何家伦、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何家乐实际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胜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曼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康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时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76,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2 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4 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

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5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6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7 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8 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10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392,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07%;反对8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447,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6%;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2037%;反对2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9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葛涛先生、陈雨舟先生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人健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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