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事项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八条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一百三十二条 | 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裁对总裁负责,按总裁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 公司设副总裁5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裁对总裁负责,按总裁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协助总裁开展工作。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及换发营业执照等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办理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