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3年9月8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为保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4日。
关联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监事马斌先生、马建伟女士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