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暂定为3年,本次融资授信担保方式及授信额度与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2、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暂定为3年,本次融资授信担保方式及授信额度与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额度将在银行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
以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授权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授信额度内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