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6,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朱旭东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00,000元~50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9.90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9,556,524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0% |
实际回购金额 | 250,010,534.02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91元/股~14.12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二)2024年5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55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12元/股,最低价为11.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10,534.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回购提议人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30,629,920 | 100.00 | 930,629,920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9,556,524 | 2.10 |
股份总数 | 930,629,920 | 100.00 | 930,629,920 | 100.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公司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拟在发布本公告之后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出售完毕,未实施出售的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