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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电器: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1日,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起诉湖南中仓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庞喜存、王海燕、青岛科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美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胡水良、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永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湖南建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3)湘0302民初1364号(以下简称“案件”)获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0302民初1364号民事判决书。案件和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0302民初1364号民事判决,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湘03民终680号,本次上诉获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的上诉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如下:

1.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湖南中仓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青岛科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湖南美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诉人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永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湘潭市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建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共同连带赔偿上诉人损失人民币41,617,0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41,617,045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

(2)改判被上诉人庞喜存、王海燕对被上诉人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应赔偿给上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改判被上诉人胡水良对被上诉人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应赔偿给上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改判被上诉人湖南中仓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被上诉人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被上诉人青岛科洛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湘乡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湖南美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恒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北水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永欣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湘潭市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湖南建电消防检测有限公司应赔偿给上诉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的一、二审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方承担。

2.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错误。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在2022年半年度计提了存货损失,若后续收回财产损害赔偿金,将增加相应年度的净利润,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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