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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9,470,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977%;其中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52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22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948,3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75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69,468,0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483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51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王和悦 王敏敏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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