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微信通讯、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陈青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青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陈青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2月出生,本科,自2002年加入广州佳禾化妆品有限公司(公司前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高级财务经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
以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向“化妆品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未出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