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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1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4年5月10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金涛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尼拉女士(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布琼次仁先生(简历见附件1)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单志健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至四项人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牟文女士、王蓓女士、杨勇先生、邓昭平先生、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2)提名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3)提名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4)提名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5)提名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位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确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的合理费用可以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事宜,独立董事全员回避表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涛,男,1973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技术员、技术组长,宝钢化工公司化二厂副厂长,宝钢股份化工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宝钢化工办公室(企业文化部)副主任、党办副主任,办公室(企业文化部)主任、党办主任,宝钢化工公司梅山分公司副经理,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化二厂厂长,宝钢化工宝山分公司经理助理(见习)、生产技术室主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室主任、副经理,宝钢化工设备管理部部长,宝钢化工总经理助理兼设备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宝武炭材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份至今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张金涛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党委副书记,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30,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金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尼拉,女,1974年11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五一巾帼标兵(2011年)。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山南罗布莎铬铁矿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西藏矿业日喀则分公司技术员,西藏矿业生产技术开发部技术员、副经理、经理,西藏矿业党委委员兼总经理助理、机关党支部书记,西藏山发工贸有限公司监事,西藏矿业阿里分公司负责人。目前任西藏矿业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勘探分公司负责人、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土地矿权交易和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外聘专家。

截至公告日,尼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25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25,600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尼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布琼次仁,男,1966年6月出生,藏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员,经济师。1982年11月参加工作。曾在本公司前身东风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机修车间、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工作,曾任西藏罗布萨矿财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助理、副经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挂职任副总经理(协助董事长工作),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布琼次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004股(其中股权激励限售股股份25,600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布琼次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单志健,男,1976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会处会计,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总账主管、董秘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审计部、纪检监督部部长等职务。2021年8月起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督部部长、审计法务部部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1年12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2023年9月起同时担任宝武装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2024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日,单志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志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附件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牟文,女,1965年9月出生,汉族,硕士。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与金融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长虹美菱、君逸数码独立董事。曾任长虹华意、硅宝科技、富临精工、金徽酒、金路集团等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达卡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等。2021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牟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牟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蓓,女,197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06年获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2年获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社会法研究所负责人。兼任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法商融合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入选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人才专家库,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被聘为四川省行政立法咨询专家、成都市四大班子第四届法律顾问团成员、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2002年通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2005年加入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21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蓓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勇,男,1969年12月出生,汉族,重庆涪陵人,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专业带头人,现就职于四川财经职院,中共党员。兼任四川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成都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成都市税务局特约监督员、成都市龙泉驿区财税服务协会会长、成都市代理记账协会监事长。主持、参与完成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统战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文旅厅、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民宗委、四川省会计学会等专业课题25项,公开发表专业科研论文40余篇,一项课题成果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课题成果获得教育部表彰的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课题实践运用成效获得中央政治局领导签批肯定意见。长期受聘担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培训主讲老师,为大型企业集团、财政、税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财税专业培训。兼任多家企业财务顾问,熟悉国家财税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具有丰富的财税实务经验。现兼任川能动力(000155)独立董事,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证(2015年4月取得)。2021年3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邓昭平,男,196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教授,现任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教授,从事矿产资源及材料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开发工作。主要经历:

1984年7月至1988年8月,在成都市教委任教师及职教处干部;1991年7月至1996年4月,在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环境防护测试处任助理研究员,从事材料性能测试与材料防护研究;1996年4月至2000年12月,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任助理研究员,从事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功能材料研究;2000年12月至2008年12月, 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任副教授,从事矿物材料及功能材料研究;

2008年12月至2023年09月在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任教授,从事矿产资源及材料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开发工作;2023年09月至今,成都理工大学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退休教师,2015年7月至今,兼宁波宁海县仁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顾问、股东;2021年1月至今,兼成都中微晶体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顾问,从事第三代芯片碳化硅研究与开发;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在新加坡FRATA TEXTILE PTE.LTD,SINGAPORE兼任GeneralEngineer ,从事纤维材料研究与开发。2021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邓昭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昭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洪,男,197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和南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广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平安银行现代农业事业部副总裁,平安信托列席执委、高级董事总经理(SMD)、高级决策委员会委员、四川区域总裁。曾任红旗连锁(002697.SZ)、帝欧家居(002798.SZ)、攀钢钒钛(000629.SZ)独立董事,2021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严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严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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