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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股票代码:

000762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

2024-027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定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杜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提案函出具日,经营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8,733,483股,持股比例为

20.86%,其持股比例超过3%。经营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内容无变化。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24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00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
8.00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选举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00选举杜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
1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4.01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4选举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5选举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8-13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对各位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逐项投票选举。议案14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选独立董事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5月3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办)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3. 登记地点: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

融城金玺苑15层

邮政编码:850000

4. 会议联系方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1-6872095

传 真: 0891-6872095

联系人:王迎春、德央

5.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十四次会议决议;

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62”,投票简称为“西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00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
8.00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选举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00选举杜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4.01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4选举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5选举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 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 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4、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4年5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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