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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声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钱塘江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瑞根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819,1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裘玲玲)》(公告编号:2024-0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晓青)》(公告编号:

2024-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华)》(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7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项目进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完成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98,00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00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公司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投资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有效期间,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融资、票据质押融资、信用融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在该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与各家银行的业务合作。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申请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8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说明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19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徐瑞根(身份证号码:3304211962********)、陈美林、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瑞根(身份证号码:

3304211967********)、陈春强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819,1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八)《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719,149100.00%00.00%00.00%
(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719,149100.00%00.00%00.00%
(十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719,149100.00%00.00%00.00%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芸、张进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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