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7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文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953,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及工作重点、公司发展规划及2024年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及工作重点、公司发展规划及2024年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汇报。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监事会回顾了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并分以下几个方面发表核查意见,包括: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公司财务工作情况;3、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报告》最后对 2024 年监事会工作进行了展望。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震聪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39);《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万合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敏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育新)》(公告编号:2024-042);《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公告编号:2024-043);《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莺)》(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震聪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39);《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万合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0);《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敏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41);《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育新)》(公告编号:2024-042);《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尤敏卫)》(公告编号:2024-043);《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晓莺)》(公告编号:2024-044)。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9元(含税)。本次预计分派现金红利 578.233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9元(含税)。本次预计分派现金红利 578.233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7)和《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4-048)。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在对2024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在对2024年度业务拓展计划、人员储备、资金筹集等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51)。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九)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6 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1)标准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837,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 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标准年薪和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1)标准年薪按月平均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评定办法进行考核评定后发放。股东贺宗贵、股东宁波众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股东贺宗贵、股东宁波众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总体方案如下: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含监事会主席)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本方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开始执行。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十二)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3,953,3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公司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三)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五 |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伟祥、代冰倩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