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舒婷婷女士简历附后。
舒婷婷女士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查,舒婷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流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舒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舒婷婷简历舒婷婷,女,1986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场外市场部下属资本市场部总经理、综合业务部总经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业务总监,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