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绿电股票代码:000537.SZ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权益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其所任职、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中绿电 | 指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能集团 | 指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中可能存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主要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成 |
注册资本 | 2,000,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2年12月12日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5号院1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456935935 |
经营范围 | 投资于房地产业、清洁能源、制造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综合技术服务业、旅游景区管理业、电力生产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不含法律法规限制的范围);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鲁能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鲁能集团股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有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
王晓成 | 男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中国 | 北京 | 否 |
赵晓琴 | 女 | 执行监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发行,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7.52%。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相应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关于同意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0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81,63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5月21日上市,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1,862,520,720股增加至2,066,602,352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1,417,909,637 | 76.13% | 1,417,909,637 | 68.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17,909,637 | 76.13% | 1,417,909,637 | 68.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未发生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及董事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10-85727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晓成
2024年5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天津市 |
股票简称 | 中绿电 | 股票代码 | 0005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继承 □ | |||
赠与 □ | |||
其他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417,909,637股 持股比例:76.13%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417,909,637股 持股比例:68.61% 持股比例变动:7.52%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5月21日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王晓成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