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刘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述规定,刘杰先生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晓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决定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赵引贵(召集人)、周晓东、马星星;
薪酬委员会:周晓东(召集人)、李曙衢、邵三勇;
提名委员会:李曙衢(召集人)、赵引贵、刘杰。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按照上述调整方案履行相应职责,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