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7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69,049,335股变更为853,044,61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69,049,335元变更为853,044,615元,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鉴于公司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以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或其原任职的子公司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004,720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9,049,335元减少为853,044,615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结合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04.933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304.4615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904.9335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5,304.4615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 |
除上述修订的相关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