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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4年5月17日当天以现场口头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现场共同推举王春华先生担任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如下:

总经理:尹亚平先生

副总经理:陈慧源女士、曹中华先生、陈庆军先生、邓浩杰先生

财务总监:谷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延波先生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我们认真审查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管理经验等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能力。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拟聘任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表决结果: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吕民远、王春华、格桑穷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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