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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0年10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4、202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

7、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1、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0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21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2.99亿元,2023年净利润为1,151.85万元。前述“营业收入”指标为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指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434.0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135.0177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69.0825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宜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等进行了审核,考虑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434.0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135.017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69.0825万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本次作废已经公司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未违反《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三)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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