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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

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方文彬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潘石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孙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孙鹏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孙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独立董事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孙鹏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孙鹏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经筛选考察,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万红波先生、武建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4年5 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红波先生、武建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万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提名已取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万红波先生、武建东先生已获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将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 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苏占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史瑞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史瑞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备查文件

1、方文彬先生、潘石坚先生、孙鹏先生出具的《辞职报告》;

2、万红波先生、武建东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承诺》;

3、史瑞强先生出具的《财务总监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红波,男,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本科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国家会计师协会国家执业会计师。1986年7月任职于兰州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十多年,现为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科技部、工信部入库财务专家,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评委,甘肃省高级审计师评委,甘肃省会计学会理事,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甘肃省科技厅等政府部门以及甘肃省电力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单位财务顾问。现兼任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禹节水股份有份公司的独立董事。2011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先后分别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

万红波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武建东,男,196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党派人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深圳智能清洁能源研究院院长及首席专家、教授、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科学时报首席经济学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智能能源研究组组长,国家“十二五”能源重大规划中国智能能源网发展模式和实施方案课题组组长兼首席专家,中国科协智能能源课题研究组组长兼首席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国际智能电网联盟理事、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客座研究员等。

武建东先生未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财务总监简历

史瑞强,男,1980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MBA在读。曾先后担任龙环普惠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海新能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史瑞强先生经2023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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