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8,183.6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事宜涉及的激励对象、数量等进行了审核,考虑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
434.0648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135.017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69.0825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