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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电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已于2023年11月1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并已收到《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30018号)。

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以及深交所的审核意见,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月12日和2024年2月6日披露的《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修订稿。

近日,公司收到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9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如出现证券服务机构被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等措施的情形,重组项目将中止审核。

公司及本次重组与上述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的事项无关,中止审核不会对本

次重组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重组的审计机构并已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公司将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满足恢复审核条件后及时提交本次重组恢复审核的申请。本次重组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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