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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4年4月26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仕铭先生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04,361,02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3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102,169,7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8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91,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7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191,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79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191,3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79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4,339,0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反对21,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9,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79%;反对21,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4,333,86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6%;反对27,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张华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天龙 常睿豪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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