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经审阅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我们同意提名蒋基路、赵彤、景乃权、杜家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委员:韦俊、李树华、卢馨、刘述峰、陈仁喜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