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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仙谷: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券人的原由

2020年10月13日,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仙谷”或“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2020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5,000股,占公司2021年10月11日总股本的2.35%,回购最高价格47.9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0.14元/股,回购均价46.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5,080,518.2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寿仙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结合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决定将寿仙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3,585,0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寿仙谷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寿仙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3,585,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585,0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2、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3:00;13:30-17:00)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579-87622285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电子邮箱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邮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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