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安排 ...... 3议案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议案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议案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议案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0议案五:《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1议案六:《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32议案七:《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33议案八:《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34议案九:《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1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业志、霍静、彭娟、印晓星、崔利国)………………………….….……………………………………………………...……..4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7日 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二号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具体议程 | ||
第一项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
第二项 |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理人数及所持有表决的股份总数 | |
第三项 | 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 | |
第四项 | 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 报告人 |
1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余孝云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朱保国 |
3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邱庆丰 |
4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邱庆丰 |
5 |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赵凤光 |
6 | 《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赵凤光 |
7 | 《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赵凤光 |
8 | 《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邱庆丰 |
9 |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邱庆丰 |
第五项 |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覃业志、霍静、彭娟、印晓星、崔利国) | 独立董事 |
第六项 | 股东问答环节 | |
第七项 | 主持人宣读投票规则、监票计票人检查票箱 | |
第八项 | 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 |
第九项 | 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 |
第十项 | 律师宣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第十一项 |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议案一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余孝云先生代表全体监事,对2023年度本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积极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监事会主席余孝云谨代表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本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计召开监事会会议十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7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意见》、《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对<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
2、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3、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
4、2023年7月2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5、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7、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意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2023年9月2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
10、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还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经营行为等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会日常会议及投资决策等监督,及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对于重大经营、投资决策等有效把控,不断推进及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职务时,能够尽职尽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监事会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职务时违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或举止。
三、本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规范运作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本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定等进行严格有效监督,
充分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及公司的持续发展。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能认真贯彻及执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认为本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财务运作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有效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及流程,无违规行为。本公司2023年度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定公司财务报表符合《公司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规范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内控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及时反映及分析改进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具有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充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有效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出本公司内控建设的实际情况。
4、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担保行为严格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进行决策审议,不存在违规担保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有效防止了内幕信息交易的发生。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事项。
8、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能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公司2023年度报告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规划
2024年,本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加强监督力度,积极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保障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报告人:余孝云主席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二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加强公司规范运作,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等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按期完成各项目标及任务。
现本人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4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3亿元,同比下降约3.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74亿元,同比下降约3.18%。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 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45.34%股权。报告期内,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125.21亿元,同比增长约
0.78%;为本公司贡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30亿元。
报告期内,丽珠集团制剂板块受医保降价、医药行业集中整治等多重因素影响,略有下滑,原料药板块高端特色原料药占比及盈利稳步提升,其中重点领域产品销售情况如下:消化道产品实现收入29.03亿元,同比下降15.50%;促性激素产品实现收入27.67亿元,同比增长6.80%;精神产品实现收入6.02亿元,同比增长10.54%。
(2) 丽珠单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丽珠单抗股权权益为56.19%,对本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6.09亿元。
丽珠单抗继续围绕自身免疫疾病、疫苗、肿瘤及辅助生殖等领域,随着研发项目逐步进入报产及商业化阶段,丽珠单抗的质量体系提升及产品商业化进程也在持续加速。本报告期,重点研发项目进展如下:
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作为国内首仿品种于2021年获批上市销售,并通过积极开展海外注册相关工作,已于塔吉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获批上市,并于乌兹别克斯坦、
巴基斯坦、菲律宾、尼日利亚递交上市申请。托珠单抗注射液于2023年初获批上市,目前适应症包括类风湿关节炎、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及幼年特发性关节炎(sJIA)。继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获批紧急使用后,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二价(原型株/Omicron XBB变异株)疫苗(CHO细胞)于2023年12月获批紧急使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处于Ⅲ期临床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已入组超过65%受试者。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于2023年8月正式启动银屑病适应症Ⅲ期临床,为国内首个启动与司库奇尤头对头临床研究的IL-17药物。此外,由合作方北京鑫康合申报的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于2023年9月正式启动Ⅲ期临床。注射用利普苏拜单抗(PD-1)已递交附条件上市pre-BLA申报。
随着丽珠单抗的产品陆续获批上市,丽珠单抗充实了药物警戒、生产质量、产销衔接等相关团队,GMP体系以及产业化能力逐步提升,提升了整体运营能力。
(3) 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45.5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亿元,同比下降约0.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3亿元,同比增长约4.56%。主要领域及重点产品情况如下:
① 处方药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处方药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9.88亿元,同比下降约6.20%,其中重点领域的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呼吸领域实现销售收入17.41亿元,同比增长约48.35%,抗感染领域实现销售收入2.24亿元,同比下降约75.64%。
2023年,公司贯彻落实“尊重人才、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和人才,不断壮大全国呼吸专线销售团队规模、优化团队梯度建设。通过抓住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列入国家医保常规目录、以及妥布霉素吸入溶液作为国内唯一获批的吸入抗生素的契机,进一步优化营销推广结构,经营质量稳中向好。截至2023年末,公司呼吸制剂品种已覆盖二级以上医院4,000多家。公司积极支持和参与区域级和全国级学术会议,助力提升专家科研水平、转变临床医生诊疗观念,围绕创新药夯实学术推广基础,支持研究者开展临床试验和大规模上市后研究,共协助发表7篇医学论文,其中妥布霉素吸入溶液III期结果获得国际认可,发表在呼吸领域顶刊《CHEST》。
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加速营销进程。借助「呼吸专家说」平台,全方位进行企业传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报告期末,「呼吸专家说」平台已汇集超5,000位呼吸专家,累计播出超500场呼吸疾病科普直播,累计超2,500万人次观看。
② 原料药及中间体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原料药及中间体板块实现销售收入20.79亿元,同比下降约11.89%。
报告期内,原料药板块秉承“绿色生产、降本增效”的管理理念,围绕生产设备改造升级、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建设等,保障公司重点产品的产量和收率稳步提升。营销方面,公司重点产品7-ACA终端市场需求量整体平稳,销售价格有所回落,公司与战略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确保在市场占有率方面保持优势。另一重点产品美罗培南混粉,面对国际市场竞争加剧,销售价格承压等多个因素,公司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原有市场份额,同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开展美罗培南无菌粉和粗品的多项注册申请工作,以期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发挥“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积极开拓国内原料市场,现已与国内多个厂家达成合作,尽量降低制剂集采影响。
原料药研发方面,公司在合成生物学领域继续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大肠杆菌方面,与德国汉堡工业大学合作成功完成首套自动化适应性连续进化平台的搭建工作。在丝状真菌方面,公司突破技术瓶颈,将丝状真菌原生质体转化筛选阳性率显著提升,并完成产黄枝顶孢霉复合诱变筛选条件优化。在酿酒酵母方面,公司与丹麦科技大学合作搭建了编辑技术、基因组装以及大片段质粒整合技术平台,突破了大质粒构建时易丢失片段的瓶颈,达成酿酒酵母中异源合成ACV三肽和青霉素N的阶段性目的。在链霉菌方面,公司完成了基于链霉菌原生质体转化、基因过表达、基因编辑、关键酶定点突变等一系列关键研究技术的开发和积累,并正在进行阿卡波糖和多拉菌素生产菌株的改造。在生物催化平台建设方面,公司正在搭建自主可控的知识库,利用AlphaFold 2算法完成CPC代谢通路上关键酶蛋白结构预测工作,并利用天然产物生物合成途径的人工智能方法预测了芳香族氨基酸代谢副产物关键基因。截至2023年底,健康元研究院累计共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4项(授权发明专利4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8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发表高水平学
术论文2篇。
③ 保健食品及OTC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保健食品及OTC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约46.31%。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品牌搭建了一套以用户运营为核心数据驱动的DTC品牌数字营销体系以驱动销售的增长。在内容营销方面,重点布局社交媒体驱动如抖音、小红书和微信,与多位专业KOL进行合作,通过图文、短视频和直播、自播等方式进行品牌和产品推广,大幅提升品牌曝光,同时持续输出保健科普知识,营销链路的优化升级AIPL流转效率大幅提升。在品牌营销方面,通过与权威媒体、行业专家进行科普教育,传递具有科学性的保健养生理念,建立专业的品牌形象和口碑,基于原有品牌的良好口碑,公司品牌焕新效率高于新品牌,焕新效率明显,品牌的目标人群渗透率在逐渐提高。在渠道销售方面,主要加强渠道转化,加强线上渠道承接,开通天猫、京东、抖音、小红书旗舰店,与线下50强连锁战略协议签订合作和执行,大力开拓线下食线渠道。在保持原有的销售模式情况下,重点布局了线上渠道天猫、京东和抖音来提升渠道的渗透率,进而提升品牌销售。在组织架构方面,按品牌运营为单位,自建内容营销部门,为强化品牌人才能力,组建一个多元背景、国际化视野、丰富品牌营销实战经验的团队。
二、2023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一年。医药行业迎来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面对全球经济复苏缓慢的大环境,以及公司重点产品注射用美罗培南集采降价、原料药市场竞争加剧等诸多方面的市场考验,公司坚守“为健康、为明天”的使命和“用心做好药新药”的愿景,聚焦医药主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研发投入及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差异化产品管线升级,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创新药+高壁垒复杂制剂”双轮驱动,加速向创新型药企转型
公司深入实施“创新药+高壁垒复杂制剂”双轮驱动战略,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加快产品的立项和开发,优化研发管线,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水平。创新药方面,注射用艾普拉唑钠新适应症、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前列腺癌适应症获批上市,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二价(原型株/Omicron XBB变异株)疫苗(CHO细胞)获批
EUA,注射用利普苏拜单抗提交附条件上市审批,注射用阿立哌唑微球、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子宫内膜异位症适应症提交上市申请;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启动Ⅲ期临床;高壁垒复杂制剂方面,富马酸福莫特罗吸入溶液、长链脂肪乳注射液(OO)、托珠单抗注射液获批上市,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完成Ⅲ期临床,国内新规发布后首家提交上市申请,美洛昔康纳米晶注射液等获得临床批件并开展Ⅲ期临床研究。公司积极布局药械组合研发,网式雾化器获批二类医疗器械,气道支架提交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涂抹式给药器完成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公司在不断加强自主创新的同时,继续深化核心领域品种的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对接全球优势资源和前沿技术,强化公司的商业化能力及整合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BD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成功引进了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镇痛等多个创新药产品,加速实现公司向创新型药企转型。抗流感新药TG-1000胶囊开展Ⅲ期临床,目前已完成入组工作;双靶点创新药DBM-1152A可同时作用于M受体和β受体(MABA),起到协同支气管扩张作用,顺利进入Ⅰ期临床;治疗哮喘口服N91115是一种GSNOR小分子抑制剂,可降低哮喘患者的炎症反应,目前已进入Ⅰ期临床;消化系统创新药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CAB)于2024年2月获得临床批件;高选择性第二代Nav1.8抑制剂FZ008-145具有强效、非成瘾性镇痛的优势,已于2024年1月获得临床批件,即将开展临床;凝血酶抑制剂HHT120与抗抑郁症创新药LS21031均已开展Ⅰ期临床。
(二)健全营销管理体系,提升健康元品牌价值
报告期内受集采降价、行业整治等因素影响,公司处方药销售面临挑战。公司结合国家政策,多措并举继续建设和完善营销系统,积极落实销售部署:重视销售队伍建设,提升核心品种的终端覆盖,对终端实施精细化管理和精准化覆盖,制定科学、个性化绩效考核指标,优化薪酬体系,提升销售队伍自驱力和团队活力;围绕核心品种,持续深化循证建设,医学部、市场部与销售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会议,有序推进重点产品的上市后研究等工作;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聚焦疾病公益科普,链接医生与患者沟通,精细化为患者服务,做好患者从“知疾”到“治疾”的全流程服务。增加患者对疾病、产品认知,提升品牌知名度;积极跟进国家医改政策落地,报告期内,妥布霉素吸入溶液、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新纳入国家医保,注射用艾普拉唑钠续谈成功并新增报销范围,2个产品纳入第八批集采、1
个产品纳入第九批集采,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升药品可及性。
2023年,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和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原料药销售团队积极寻找突破口。高端抗生素、宠物驱虫药以及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继续深耕细分市场,下半年紧抓市场复苏契机,多个产品继续保持全球市场占有率前列:高端抗生素产品替考拉宁、达托霉素等受益于下游制剂放量而保持较好增长;宠物驱虫药系列产品米尔贝肟、莫昔克丁、多拉菌素和国际知名动保公司的强强联合,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上升;中间体霉酚酸出口深化客户合作,头孢曲松产业链上下联动,均实现稳定增长;国内销售方面,紧抓集采机会,美罗培南原料药、头孢曲松钠和头孢呋辛钠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其它产品如洛伐他汀、阿卡波糖等销量保持增长。
(三)深化国际战略布局,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
公司产品已出口亚洲、欧洲、北美、非洲等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为持续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开展了东南亚的商务考察活动,为建设国际化生产基地,加快产品出海做战略部署。公司积极推进国际化注册认证,目前美罗培南原料药正在日本进行注册申报工作;高端宠物药氟雷拉纳和阿氟拉纳、抗生素产品盐酸达巴万星、美罗培南粗品已完成工业化验证批生产,正在美国进行注册申报工作;硫酸多黏菌素B也已完成工业化验证批生产,正在同步进行中国、美国、欧洲的注册申报工作。截至2023年底,本集团原料药及中间体共有通过国际认证现场检查品种18个,取得有效期内国际认证证书35个。
公司积极开拓制剂产品国际化业务,呼吸、辅助生殖、消化道、精神、抗感染等产品在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家的销售和注册工作持续进行。报告期内,本公司化学制剂在海外市场获批注册4个、新递交注册14个,其中复方异丙托溴铵溶液在菲律宾完成注册审评,于2024年1月取得注册批件,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在澳门提交注册申请,于2024年2月取得注册批件,注射用醋酸西曲瑞克已向美国提交注册申请。
(四)质量与效益并重,自动化与智能化提效
公司积极践行高标准合规的体系管理,持续加强质量和EHS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体系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业务核心竞争力,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质量体系管理方面,秉承“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覆盖研发、生产及经营等模块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进行全方位管控。
同时,为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加强公司质量文化建设,公司通过质量月活动、法规培训、文件培训等方式宣传质量知识,营造“讲质量、重合规”的质量意识,为公司各领域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有效保障。EHS体系管理方面,公司建立符合ISO14001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标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优化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绿色工厂认证工作,企业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公司持续加强源头减排和废水、废气和固废预处理工艺工程开发和建设,持续推进三废设施建设和能力提升。
公司持续加大对设备设施提标升级和生产工艺技术改造的投入,用于环境保护设备技术改造及运营维护的投入金额超过1.03亿元。公司旗下各生产企业继续围绕自主创新提质增效,开展自动化升级改造、流程优化、节能降耗等行动,助力公司安全、高效生产,加速产能释放。其中,四川光大新厂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实现了中药制造的转型升级;海滨制药完成部分车间电子管理系统建设并上线使用。
(五)深入践行ESG理念,推动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公司治理、研发创新、员工关怀、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持续优化,取得了显著成果。2023年,国际权威指数机构MSCI将公司评级从“BBB”级上调至“AA”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充分体现了国际资本市场对我们ESG管理成果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认可和肯定。公司注重环境保护,落实“预防污染、遵守法规、持续改进”的环境管理方针,积极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加大绿色投入,制定并努力实现“2028年碳达峰、2055年碳中和”的目标。公司始终牢记企业公民责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入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计划,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开展“普惠慢病防治公益项目”,目前已覆盖全国8个省份及4个自治区,有效缓解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公司全力支持产业帮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开展公益科普,帮助提升公众健康知识。2023年度,公司公益性捐赠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598.46万元。
三、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年度参会及履职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朱保国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刘广霞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俞雄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邱庆丰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林楠棋 | 否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崔利国(已离任) | 是 | 10 | 10 | 7 | 0 | 0 | 否 | 3 |
印晓星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霍静 | 是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覃业志 | 是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彭娟 | 是 | 15 | 15 | 11 | 0 | 0 | 否 | 5 |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十五次会议,审议五十八个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制定<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反舞弊制度>的议案》议案;
2)2023年4月7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报告》等议案;
3)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5月17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年7月2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7)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8)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印晓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23年9月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任命张雷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1)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2)2023年9月21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4)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5)2023年12月28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本公司共计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决议。
1)2023年5月19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前期已回购的库存股份的议案》;
2)2023年6月9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3)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印晓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2023年10月12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12月08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形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年度运行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各司其职,结合公司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状况,提出专
业性意见及建议,供公司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本年度,各专门委员工作情况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一次至十三次会议主要审议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议案,会议审议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1、审议季度报告
①2023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② 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③ 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2、年度报告审计督查
本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和督促公司年报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
(1)2023年11月24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主要审议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安排。与会委员经认真审核相关文件及资料,一致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的进程安排,并督促其在审计过程中随时与公司相关人员联系及沟通,以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2024年1月29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八次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审核集团财务部提交的公司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会委员同意年审会计师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年度审计;
(3)为充分保障本次年度审计工作按时按质进行,2024年3月4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年终审计督促函(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好审计人员,其如期出具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初稿,并同时提交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建议;
(4)2024年3月10日,会计事务所如期提交财务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初稿,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内控等相关问题及解决建议。
(5)2024年3月15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九次会议以现场+视频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初稿)》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财务及内控问题,并于2024年3月18日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年终审计督促函(二)》督促其如期出具审计意见终稿,会计师书面答复将如期出具审计终稿;
(6)2024年4月2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十次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焦作健康元与金冠电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本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负责,积极推动本公司年度审计进程,并就相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进行及时的沟通及联系,并有效提出解决意见,充分保障了本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共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五个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
2、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3年8月18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3年9月21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十一次会议以通讯表
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全年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一个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1月17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全年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次会议以现场加视频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2、2023年8月23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三次会议以现场加视频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印晓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3年9月8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张雷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4、2023年9月15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全年共召开两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7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任营销政策>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平等与包容政策>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HS管理政策>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及行为道德准则>的议案》;
2、2023年10月25日,本公司八届董事会社会责任委员会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2023年健康元药业集团社会责任工作小组的议案》、《关于修订<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及行为道德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气候变化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议案》。
六、2024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团结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奋发图强,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全力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
董事长:朱保国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已出具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报告全面反映本公司2023年度整体业绩及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均为合并数据):
一、2023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1,664,635.03 | 1,714,275.31 | -49,640.27 | -2.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4,277.97 | 150,277.71 | -5,999.74 | -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7,413.67 | 141,923.22 | -4,509.55 | -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890.96 | 397,770.51 | -4,879.55 | -1.23% |
项 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 | 3,635,812.63 | 3,573,542.97 | 62,269.65 | 1.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75,590.19 | 1,312,195.54 | 63,394.66 | 4.83% |
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报告期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 年末 | 2022 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货币资金 | 1,569,188.83 | 1,480,848.81 | 88,340.02 | 5.9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289.92 | 10,901.57 | -2,611.65 | -23.96% |
应收票据 | 194,120.06 | 195,998.50 | -1,878.44 | -0.96% |
应收账款 | 269,294.19 | 310,375.89 | -41,081.70 | -13.24% |
预付款项 | 28,010.29 | 36,426.51 | -8,416.23 | -23.10% |
其他应收款 | 4,601.06 | 5,253.57 | -652.51 | -12.42% |
存货 | 265,580.84 | 256,187.00 | 9,393.84 | 3.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0,637.64 | 5,404.86 | 35,232.78 | 651.87% |
其他流动资产 | 7,740.22 | 16,353.99 | -8,613.77 | -52.67% |
流动资产合计 | 2,387,463.04 | 2,317,750.70 | 69,712.34 | 3.01%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141,103.64 | 141,988.26 | -884.62 | -0.6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528.34 | 119,395.89 | -3,867.55 | -3.24% |
投资性房地产 | 1,695.82 | 619.15 | 1,076.67 | 173.90% |
固定资产 | 566,435.26 | 526,520.01 | 39,915.24 | 7.58% |
在建工程 | 53,105.91 | 81,130.01 | -28,024.10 | -34.54% |
使用权资产 | 3,623.31 | 4,184.31 | -561.01 | -13.41% |
无形资产 | 68,333.73 | 80,211.51 | -11,877.78 | -14.81% |
开发支出 | 48,349.45 | 42,828.49 | 5,520.96 | 12.89% |
商誉 | 63,633.95 | 61,446.87 | 2,187.08 | 3.56% |
长期待摊费用 | 32,864.27 | 27,786.77 | 5,077.50 | 18.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953.48 | 54,003.78 | 3,949.70 | 7.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722.43 | 115,677.22 | -19,954.79 | -17.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8,349.59 | 1,255,792.27 | -7,442.68 | -0.59% |
资产总计 | 3,635,812.63 | 3,573,542.97 | 62,269.65 | 1.74% |
流动资产合计比上年增加6.97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增长8.8亿元所致。其中: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主要是持有的证券投资标的市值波动所致。预付账款减少,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3.5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与定期存款重分类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下降,主要是现金管理业务到期收回所致。
非流动资产合计比上年减少0.74亿元,变动幅度较小。其中:
投资性房地产增加,主要是本期出租房屋建筑物所致。在建工程减少2.8亿元,主要是子公司新厂及车间生产线达到转固条件结转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2.0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与定期存款重分类及预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二) 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 年末 | 2022 年末 | 增减 | 增减幅度 |
短期借款 | 207,615.93 | 212,605.06 | -4,989.13 | -2.3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68 | 75.56 | -66.88 | -88.51% |
应付票据 | 146,914.83 | 163,590.70 | -16,675.87 | -10.19% |
应付账款 | 89,428.62 | 94,390.56 | -4,961.93 | -5.26% |
合同负债 | 15,908.26 | 29,297.77 | -13,389.51 | -45.70% |
应付职工薪酬 | 39,946.65 | 57,301.06 | -17,354.41 | -30.29% |
应交税费 | 41,020.29 | 33,770.23 | 7,250.06 | 21.47% |
其他应付款 | 368,260.40 | 368,033.44 | 226.97 | 0.0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856.41 | 6,307.73 | 65,548.69 | 1039.18% |
其他流动负债 | 5,108.70 | 10,127.67 | -5,018.97 | -49.56% |
流动负债合计 | 986,068.78 | 975,499.77 | 10,569.01 | 1.08% |
长期借款 | 312,227.33 | 323,084.40 | -10,857.08 | -3.36% |
租赁负债 | 1,542.29 | 2,348.25 | -805.95 | -34.32% |
递延收益 | 37,017.96 | 38,453.73 | -1,435.77 | -3.7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003.21 | 23,719.39 | 2,283.83 | 9.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00.00 | 8,400.00 | 600.00 | 7.1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790.79 | 396,005.77 | -10,214.98 | -2.58% |
负债合计 | 1,371,859.58 | 1,371,505.54 | 354.04 | 0.03% |
流动负债合计增加1.06亿元,其中:
合同负债减少1.34亿元,主要是预收合同货款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结转收入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74亿元,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激励基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6.55亿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减少0.50亿元,主要是预计的应付退货款减少所致。非流动负债合计减少1.02亿元,主要是长期借款减少1.09亿元所致。
(三)整体偿债能力依旧充足:
项 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 减 |
流动比率 | 2.42 | 2.38 | 0.04 |
速动比率 | 2.07 | 2.05 | 0.02 |
资产负债率 | 37.73% | 38.38% | -0.65% |
(四) 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股本 | 186,552.38 | 192,918.94 | -6,366.56 | -3.30% |
资本公积 | 160,172.01 | 234,369.32 | -74,197.31 | -31.66% |
减:库存股 | - | 34,717.66 | -34,717.66 | 不适用 |
其他综合收益 | -1,224.61 | 470.45 | -1,695.06 | 不适用 |
盈余公积 | 85,904.62 | 73,476.66 | 12,427.96 | 16.91% |
未分配利润 | 944,185.80 | 845,677.83 | 98,507.97 | 11.6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375,590.19 | 1,312,195.54 | 63,394.66 | 4.83% |
少数股东权益 | 888,362.86 | 889,841.89 | -1,479.04 | -0.17% |
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63,953.05 | 2,202,037.43 | 61,915.62 | 2.81% |
其中:
资本公积减少7.42亿元,主要是股票回购导致股本溢价减少。
库存股减少:主要是回购股票注销所致。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每股净资产 | 7.37 | 6.80 | 0.57 |
每股收益 | 0.76 | 0.79 | -0.04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 | 2.11 | 2.06 | 0.04 |
三、经营及经济效益情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
本年度完成营业收入1,664,635.03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49,640.27万元,降幅为
2.90%。
营业收入对比分析表(按业务性质分类)
单位:万元
项 目 | 分类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化学制剂 | 871,433.36 | 922,638.56 | -51,205.20 | -5.55% |
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 | 504,547.89 | 522,964.19 | -18,416.30 | -3.52% | |
中药制剂 | 180,542.74 | 129,658.38 | 50,884.36 | 39.24% | |
生物制品 | 8,442.61 | 40,848.81 | -32,406.20 | -79.33% | |
保健品 | 19,586.59 | 12,123.55 | 7,463.03 | 61.56% | |
诊断试剂及设备 | 65,896.64 | 72,353.51 | -6,456.87 | -8.92% | |
其他 | 1,461.42 | 10.24 | 1,451.19 | / | |
小计 | 1,651,911.25 | 1,700,597.24 | -48,685.99 | -2.86% | |
服务业 | 261.15 | 676.14 | -414.99 | -61.38% | |
合 计 | 1,652,172.39 | 1,701,273.37 | -49,100.98 | -2.89% | |
其他业务收入 | 12,462.64 | 13,001.93 | -539.29 | -4.15% | |
合 计 | 1,664,635.03 | 1,714,275.31 | -49,640.27 | -2.90% |
(二)费用变动情况
四大费用对比分析表
单位: 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销售费用 | 443,444.23 | 495,080.25 | -51,636.02 | -10.43% |
管理费用 | 93,048.16 | 99,248.36 | -6,200.20 | -6.25% |
研发费用 | 166,175.80 | 174,208.81 | -8,033.01 | -4.61% |
财务费用 | -40,484.11 | -35,244.74 | -5,239.37 | 不适用 |
合 计 | 662,184.07 | 733,292.67 | -71,108.60 | -9.70% |
本年度费用总额662,184.0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71,108.60万元,降幅为9.70%。
营运能力不存在较大波动与上年基本持平:
单位:次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5.74 | 5.76 | -0.01 |
存货周转率 | 2.41 | 2.69 | -0.28 |
流动资产周转率 | 0.71 | 0.81 | -0.10 |
总资产周转率 | 0.46 | 0.51 | -0.05 |
四、现金流情况分析
单位: 万元
主要指标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 减 | 增减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890.96 | 397,770.51 | -4,879.55 | -1.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742.43 | -225,216.72 | 137,474.2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749.35 | 56,612.27 | -249,361.62 | 不适用 |
变动幅度较大的现金流量项目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收回投资款增加与购买大额存单支出减少综合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主要是本期偿还借款、分配股利及股份回购增加导致流出增加及筹资业务减少综合所致。
议案四
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241,411,898.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24,141,189.80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968,175,713.20元,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1,245,892.23元,并扣除上年度现金分红336,792,056.7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49,900,256.87元。经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本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65,523,807股,以此计算2023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35,794,285.26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75,382,587.14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人民币811,176,872.40元,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6.22%。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其分配总额。
3、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议案五
审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汇总并综合其他资料汇编为《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议案六
审议《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议案七
审议《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计,年审会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作为本公司年度审计的专项审计说明。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议案八
审议《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3.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同时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3.9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银行授信总体情况
本公司拟向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3.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所属公司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申请授信额度(元) | 备注 |
1 | 健康元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7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6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19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0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1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2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小计 | RMB | 10,850,000,000 | |||
23 | 丽珠集团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24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2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6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2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4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9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8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39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5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0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4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2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3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4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45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或等值外币 | |
小计 | RMB | 15,460,000,000 | |||
合计 | 26,310,000,000 |
二、银行授信担保情况
同时同意本公司为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等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等下列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3.9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担保公司 | 被担保对象 | 公司所占股权比例 | 授信银行名称 | 币种 | 最高担保金额(元) | 担保期限(年) | 担保 | 备注 |
类型 | |||||||||
1 | 健康元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3,400,000,000 | |||||||
2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880,000,000 | |||||||
3 | 健康元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 RMB | 5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2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1,670,000,000 | |||||||
4 | 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担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小计 | RMB | 1,600,000,000 | |||||||
5 | 新乡海滨药业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担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750,000,000 | |||||||
6 | 焦作健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6.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66,500,000 | 3 | 连带责任担保 | ||
小计 | RMB | 66,500,000 | 3 | ||||||
7 | 丽珠集团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3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7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15,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615,000,000 | |||||||
8 | 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6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50,000,000 | 3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3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140,000,000 |
9 | 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7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7,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4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967,500,000 | |||||||
10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7.14% | 国家开发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74,75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4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364,750,000 | |||||||
11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90.3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72,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272,500,000 | |||||||
12 | 丽珠集团(宁夏)制 | 87.1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药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8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23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1,060,000,000 | |||||||
13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2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15,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665,000,000 | |||||||
14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65,000,000 | |||||||
15 | 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172,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472,500,000 | |||||||
16 | 珠海市丽珠微球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550,000,000 | |||||||
17 | 珠海市丽珠医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10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200,000,000 | |||||||
18 | 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92.7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RMB | 57,5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小计 | RMB | 307,500,000 | |||||||
19 | 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与集团共享额度 |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RMB | 50,000,000 | 3 | ||||||
小计 | RMB | 350,000,000 | |||||||
总计 | RMB | 21,396,250,000 |
注:1、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2、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福兴公司”)另一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福兴公司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福兴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3、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宁夏公司”)的股东--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公司股权100%)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宁夏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100%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4、古田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古田福兴”)另一股东--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古田福兴股权75%)需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团在古田福兴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75%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结束之日止;
本次担保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13.9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4.7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09.23亿元。上述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63.58亿元)的比例为58.85%,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议案九
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拟继续聘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期审计费用共计160万元,其中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因业务需要发生的费用由我公司另行全额支付。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审议前审议。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其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等已形成各自《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为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听取。
附件:《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