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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电电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清水路特8号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普通股股东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1,717,0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1,717,0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1.215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1.215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和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龚本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石奕及公司聘请的律

师曹阳、宋丽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1,717,045100.0000.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31,120,4221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526,7891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69,834100.0000.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69,834100.0000.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01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9,834100.0000.0000.00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9,834100.0000.0000.00
7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69,834100.0000.0000.00
8关于<未来三年69,834100.00.0000.00
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阳、宋丽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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