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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7《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13.01,13.03,13.04,13.0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

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00《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00《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0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7《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时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日期:

附件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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