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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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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中兴华报字(2024)第03005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已对贵所于2023年6月24日出具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于2019年5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4.93亿元,前次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于2020年5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前次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创净利润2,342.70万元,而报告期内实际效益分别为-719.93万元、729.16万元、-5,255.90万元和-780.4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6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于2020年5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根据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对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项目效益评价为“经估算,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将为公司新增年营业收入42,750.00万元,项目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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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收益率5.48%,”相应年创经济效益净利润为2,342.7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量及产生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 可行性分析报告估算 | 2020年5-12月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产量(吨) | 50,000.00 | 32,760.62 | 71,398.08 | 61,394.00 | 68,844.00 |
销售收入(万元) | 42,750.00 | 31,922.33 | 61,187.59 | 52,388.69 | 54,739.05 |
内部收益率(%) | 5.48 | -2.26 | 1.19 | -10.03 | 0.06 |
净利润(万元) | 2,342.70 | -719.93 | 729.16 | -5,255.90 | 33.35 |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产量及销售收入均达到预期(按月折算),但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2020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产线建成投产时间较短,处于爬坡期,单位成本较高所致;同时,下游汽车轮胎行业景气度下降,发行人为扩大钢帘线产品销量,产品售价有所降低。
2021年,该项目生产经营稳定增长,发行人钢帘线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提升,加之下游汽车轮胎产业的景气度恢复,客户对发行人所生产的产品的需求量快速上升,钢帘线产品售价有所提升。
2021年及2022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钢帘线单位成本的波动,同时受到能源供应紧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2023年,轮胎上下游产业链整体回暖,主要原材料盘条采购价格和部分能源价格回落,公司采取降本增效,优化整合内部资源等措施,致使项目效益扭亏为盈向好发展,但并未全部抵消前期影响。
综上,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到经济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能源供应紧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影响。
2023年以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整体下游市场需求正在逐步恢复,原材料价格趋于相对稳定;长期来看,经济形势持续恢复向好,市场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同时,随着公司钢帘线业务毛利率恢复提升,上述对前次募投项目产生效益的不利影响的因素均在减小,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二)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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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产生影响
1、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是中国胎圈钢丝行业龙头企业,胎圈钢丝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也是公司各类别产品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之一。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毛利率分别为8.81%、
4.23%及9.73%,是公司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
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公司胎圈钢丝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5.27%、100.60%及106.99%。公司作为国内胎圈钢丝行业龙头企业,具有客户资源优势、品牌影响优势、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诸多竞争优势。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公司胎圈钢丝产销两旺,产能利用率达到饱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盘条的采购价格紧密相关。2020年度,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上游盘条价格下降,加之下游汽车轮胎产业景气度下滑,故当期公司胎圈钢丝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带动产品毛利率的下滑。2021年度,下游轮胎产业复苏,带动胎圈钢丝等产品的销售单价上升,由于公司逐月调整产品售价,定价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主材盘条价格的上涨还是拉低了产品的毛利率。2022年度,虽然主要原料采购价格下滑,但是由于胎圈钢丝的销售价格同比亦出现了下滑,故压低了产品整体毛利率。2023年,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胎圈钢丝的销售价格同比继续下滑,但由于产品售价小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下滑幅度,公司胎圈钢丝毛利率有所回升。
综上,随着国内外经济的复苏,公司胎圈钢丝业务发展前景向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2、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影响
在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方面,收入端的测算结合了公司历年胎圈钢丝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未来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成本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和参考了公司历史生产成本构成、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水平,募投项目实施所在地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综上,影响前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因素以及前述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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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查过程
1、查询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确认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2、核查了前次募投项目的投入及项目运行情况,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相应实现的收入情况;
3、查阅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了解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效益实现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受到经济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能源供应紧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影响,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影响前次募投项目的相关因素以及募投项目实施环境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6条的核查意见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距报告期末未满五个会计年度,发行人已经根据上述要求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发行公司债或优先股,但应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的对比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包含发行公司债或优先股,亦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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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发行优先股的,不需要提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发行优先股。
4、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30031号),该鉴证报告认为“我们认为,大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大业股份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核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申报会计师已就相关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至少应当包括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通过与前次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以对照表的方式对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单独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变更原因、变更程序、批准机构及相关披露情况;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应说明差异内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单独说明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转让或置换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置换进入资产的运行情况(至少应当包括资产权属变更情况、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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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应单独说明使用闲置资金金额、用途、使用时间、批准机构、批准程序以及收回情况。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应说明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以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信息。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通过与前次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以对照表的方式对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投资项目承诺效益、最近3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并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明确说明。承诺业绩既包含公开披露的预计效益,也包含公开披露的内部收益率等项目评价指标或其他财务指标所依据的收益数据。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应说明原因,并就该投资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作定性分析。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应对差异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已逐项对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前次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预测的相关披露内容,确认相关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确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主要原因系受到经济下行、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能源供应紧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挑战的影响,具体情况参见本反馈问题回复“2、关于前次募集项目”之“一、发行人说明”之“(一)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及“(二)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影响”。
8、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对该资产运行情况予以详细说明。该资产运行情况至少应当包括资产权属变更情况、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效益贡献情况、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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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因此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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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3.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其中用于“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4.5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5亿元。2)本次募投项目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6.07%。
请发行人说明:(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未来现金流入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
合理性;(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为56,782.00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比 |
1 | 工程费用 | 47,825.50 | 84.23% |
1.1 | 建筑工程费 | 10,877.00 | 19.16% |
1.2 | 设备购置费 | 35,189.00 | 6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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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装工程费 | 1,759.50 | 3.1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87.60 | 5.97% |
3 | 预备费 | 2,560.70 | 4.51%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008.20 | 5.30% |
合计 | 56,782.00 | 100.00% |
(1)工程费用
本项目工程费用包含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47,825.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5,000.00万元。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为年产1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生产线的厂房改造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投资按当地询价估列,参照当地同类结构的建筑物单位改造价格进行估算,建筑工程费合计10,877.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费用9,600.00万元,室外工程费用1,277.00万元,具体如下:
项目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改造单价(元/㎡) | 总价(万元)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60,000.00 | 1,600.00 | 9,600.00 |
室外工程 | 场地平整 | - | - | 200.00 |
绿化工程 | - | - | 256.00 | |
硬化工程 | - | - | 656.00 | |
地下综合管线 | - | - | 120.00 | |
大门及围墙 | - | - | 45.00 | |
合计 | 60,000.00 | - | 10,877.00 |
②设备购置费
本项目总设备投资35,189.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备购置费34,541.00万元,公用工程及其他设备购置费648.00万元,本项目设备购置费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报价加运杂费用或参照设备价格资料进行估算。主体工程设备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具体设备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一 | 主要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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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LZ-560/12+GS800 | 8 | 140.00 | 1,120.00 |
2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LZ-560/13+GS800 | 13 | 150.00 | 1,950.00 |
3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LZ-560/14+GS800 | 3 | 165.00 | 495.00 |
4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LZ-560/6+GS800 | 5 | 125.00 | 625.00 |
5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LZ10/450+GS800 | 20 | 135.00 | 2,700.00 |
6 | 集中预处理生产线 | 22线 | 2 | 1,200.00 | 2,400.00 |
7 | 镀铜生产线 | 20线 | 4 | 2,125.00 | 8,500.00 |
8 | 中丝热处理线 | 38线 | 2 | 1,240.00 | 2,480.00 |
9 | 对焊机 | 100 | 3.60 | 360.00 | |
二 | 辅助生产设备 | ||||
1 | 行车 | 5t | 8 | 8.00 | 64.00 |
2 | 行车 | 1t | 7 | 5.00 | 35.00 |
3 | 叉车 | 5t | 8 | 8.00 | 64.00 |
4 | 叉车 | 7t | 3 | 20.00 | 60.00 |
5 | 叉车 | 12t | 2 | 35.00 | 70.00 |
6 | 实验室设备仪器 | 1 | 900.00 | 900.00 | |
7 | 修模设备 | 1 | 360.00 | 360.00 | |
8 | 倒盘机 | 13 | 12.00 | 156.00 | |
9 | 翻转机 | 5 | 2.40 | 12.00 | |
10 | 760工字轮自动包装系统 | 2 | 600.00 | 1,200.00 | |
11 | 计量设备(地磅、计量表等) | 1 | 100.00 | 100.00 | |
12 | 纯水设备(5T) | 2 | 20.00 | 40.00 | |
三 | 生产辅助系统 | ||||
1 | ERP | 1 | 500.00 | 500.00 | |
2 | 成品立体仓储系统 | 2 | 2,000.00 | 4,000.00 | |
四 | 节能环保设备 |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1 | 800.00 | 800.00 | |
2 | 循环水泵及冷却塔 | 1 | 120.00 | 120.00 | |
五 | 公用动力设备及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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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变压器 | SCB15-3150 10/0.4kV D.yn11 | 2 | 100.00 | 200.00 |
2 | 变压器 | SCB15-2000 10/0.4kV D.yn11 | 1 | 35.00 | 35.00 |
3 | 变压器 | SCB15-2500 10/0.4kV D.yn11 | 1 | 50.00 | 50.00 |
4 | 变压器 | SCB15-1600 10/0.4kV D.yn11 | 1 | 30.00 | 30.00 |
5 | 天然气调压站 | 2 | 50.00 | 100.00 | |
6 | 配电柜等其它供电设备 | 2 | 510.00 | 1,020.00 | |
7 | 采暖通风设备 | 2 | 180.00 | 360.00 | |
8 |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 2 | 160.00 | 320.00 | |
9 | 工位器具及包装系列材料 | 2 | 1,657.50 | 3,315.00 | |
合计 | 230 | 34,541.00 |
③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安装工程费为主体工程设备、公用工程及其他设备的安装工程费,按设备价格的5.00%估算,合计为1,759.50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招标费、工程保险费等支出,根据向相关单位询价或依据工程量大小预计。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65.20 |
2 | 勘察设计费 | 860.90 |
3 | 工程监理费 | 621.70 |
4 | 招投标费 | 143.50 |
5 | 工程保险费 | 239.10 |
6 | 联合试运转费 | 351.90 |
7 | 临时设施费 | 270.00 |
8 | 人员培训费 | 90.00 |
9 | 前期咨询费 | 45.30 |
合计 | 3,3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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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用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根据公司具体建设情况,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5%计列,合计2,560.70万元。本项目预备费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4)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预算3,008.20万元,系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测算流动资金需求,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即存货、现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进行分项估算,在预估各分项的最低周转天数后,计算得出各分项的年周转次数,最后分项估算占用资金额。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2、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为60,000.00平方米,设备购置数量为230台套,将新增1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产能。
(1)与同行业公司项目对比情况
①建筑单价
受施工环境、用地区域、建材成本等综合因素影响,不同地区的单位产能建筑工程费存在差异,且由于同行业可比项目均未披露建筑面积,故采用分析单位产能建筑工程费比较募投项目建筑工程投资额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差异性。
②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
本次募投项目设备购置数量较多且不同设备在各工序设置的数量并不统一,且项目产品、工艺路线、设备选型、技术指标、产能规模等因素的变化均会影响设备数量及单价,因此难以通过分析设备单价体现设备投资的合理性,故采用分析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比较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与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的差异性。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近年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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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产品 |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 建筑工程费(万元) | 产能 (万吨)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万元) | 单位产能建筑工程费(万元/吨) | 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万元/吨) | 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吨) |
大业股份 | 本次募投项目 | 胎圈钢丝 | 47,825.50 | 10,877.00 | 10.00 | 60,000.00 | 36,948.50 | 0.11 | 0.37 | 0.48 |
大业股份 | 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 | 胎圈钢丝 | 45,879.70 | 4,000.00 | 10.00 | 39,000.00 | 36,111.10 | 0.04 | 0.36 | 0.46 |
大业股份 | 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 | 钢帘线 | 45,814.70 | 4,148.40 | 5.00 | 43,667.00 | 37,012.10 | 0.08 | 0.74 | 0.92 |
贵绳股份 | 年产15万吨金属制品项目 | 特种缆绳、电梯钢丝绳、镀青铜胎圈钢丝、特种预应力钢绞线 | 88,692.22 | 未披露 | 15.00 | 未披露 | - | - | - | 0.59 |
恒星科技 | 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 预应力钢绞线 | 8,365.05 | 427.67 | 10.00 | 未披露 | 7,216.66 | 0.00 | 0.07 | 0.08 |
恒星科技 | 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 | 预应力钢绞线 | 18,928.21 | 6,105.99 | 20.00 | 未披露 | 10,561.99 | 0.03 | 0.05 | 0.09 |
恒星科技 | 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 | 镀锌钢绞线、镀锌钢丝 | 18,373.36 | 30.00 | 10.00 | 未披露 | 18,285.96 | 0.00 | 0.18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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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可见,同行业公司披露的建设项目中,均未披露建筑面积,且无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同单一产品产线建设项目可比样本。在现有样本对比中,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与贵绳股份年产15万吨金属制品项目产品中的镀青铜胎圈钢丝相似,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相近,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建筑工程费、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单位产能固定资产投资额均高于恒星科技的预应力钢绞线改扩建项目、年产20万吨预应力钢绞线项目、合金镀层(锌)钢丝钢绞线改扩建项目,但由于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产线设计差异较大,故本次募投项目与恒星科技的前述三个募投项目不具备可比性。在项目设计方面,公司将选用技术实力突出,具备专业资质的设计院负责具体的设计工作;土建工程方面,公司将选用具备专业资质和良好声誉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将聘请专业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进度;设备购置及安装方面,公司将进行严格评审,在考虑质量和性价比的条件下择优选择供应商,保证设备符合设计和生产要求。因此,虽然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方面与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可比样本较少,且部分项目不具备可比性,但是公司在项目各主要实施环节均施加了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其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具备合理性。
(2)与同地区公司项目建筑单价对比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同地区上市公司的募投项目在建筑单价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市公司 | 募投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实施地 | 募投项目建筑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 建筑工程费(万元)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建筑单价 |
大业股份 | 本次募投项目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 生产车间 | 10,877.00 | 60,000.00 | 生产车间1,600元/平方米;综合建筑工程费单价为1,812.83元/平方米 |
得利斯 | 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2020)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 | 低温肉制品生产车间、调理肉制品车间 | 6,889.09 | 未披露 | 低温肉制品生产车间1,600元/平方米;调理肉制品车间1,600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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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斯股份 | 研发运营支出中心项目(2021)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 研发大楼 | 987.84 | 4,704.00 | 建筑单价1,500元/平方米,装修单价600元/平方米;综合建筑工程费单价为2,100元/平方米 |
联科科技 | 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2023) |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 | 厂房、仓库 | 8,038.00 | 34,000.00 | 厂房2,070元/平米,仓库1,250元/平米;综合建筑工程费单价为2,364.13元/平方米 |
根据上表可见,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实施地点同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的得利斯“10万吨/年肉制品加工项目”的生产车间建筑单价相同;与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的路斯股份“研发运营支出中心项目”以及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的联科科技“10万吨/年高分散二氧化硅及3万吨/年硅酸项目”建筑单价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同地区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在建筑单价方面不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
(3)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对比情况
公司已投产项目包括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以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与本次募投项目在产品、生产工艺和主要生产设备上存在显著差异,故选择产品、产能、生产工艺和主要生产设备相近的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①建筑单价
项目 | 工程名称 | 建筑面积(㎡) | 建筑工程费(万元) | 单位建筑工程费(元/㎡) |
本次募投项目 | 生产车间及室外工程 | 60,000.00 | 10,877.00 | 1,812.83 |
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 | 39,000㎡厂房改造及新建一座5,184㎡立体仓库 | 44,184.00 | 4,000.00 | 905.31 |
根据上表,本次募投项目单位建筑工程费高于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主要系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于2017年投入建设,与本次募投项目时间间隔较大,在建筑设计、建筑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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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成本方面差异较大。本次募投项目建筑工程费用按当地询价估列,参照当地同类结构的建筑物单位改造价格进行估算,具有合理性。
②设备单价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设备购置单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次募投项目(台/套) | 单价 (万元/) | 首发募投项目数量(台/套) | 单价 (万元) | 单价差异 (万元) |
一 | 主要生产设备 | |||||
1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8 | 140.00 | 8 | 140.00 | - |
2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13 | 150.00 | 13 | 150.00 | - |
3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3 | 165.00 | 3 | 165.00 | - |
4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5 | 125.00 | 5 | 125.00 | - |
5 | 直进式拉丝机组 | 20 | 135.00 | 20 | 135.00 | - |
6 | 集中预处理生产线 | 2 | 1,200.00 | 2 | 1,200.00 | - |
7 | 镀铜生产线 | 4 | 2,125.00 | 4 | 2,125.00 | - |
8 | 中丝热处理线 | 2 | 1,240.00 | 2 | 1,240.00 | - |
9 | 对焊机 | 100 | 3.60 | 100 | 3.60 | - |
二 | 辅助生产设备 | |||||
1 | 行车 | 8 | 8.00 | 8 | 8.00 | - |
2 | 行车 | 7 | 5.00 | 7 | 5.00 | - |
3 | 叉车 | 8 | 8.00 | 8 | 8.00 | - |
4 | 叉车 | 3 | 20.00 | 3 | 20.00 | - |
5 | 叉车 | 2 | 35.00 | 2 | 35.00 | - |
6 | 实验室设备仪器 | 1 | 900.00 | 1 | 900.00 | - |
7 | 修模设备 | 1 | 360.00 | 1 | 360.00 | - |
8 | 倒盘机 | 13 | 12.00 | 13 | 12.00 | - |
9 | 翻转机 | 5 | 2.40 | 3 | 4.0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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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60工字轮自动包装系统 | 2 | 600.00 | 2 | 600.00 | - |
11 | 计量设备(地磅、计量表等) | 1 | 100.00 | 1 | 100.00 | - |
12 | 纯水设备(5T) | 2 | 20.00 | 2 | 20.00 | - |
三 | 生产辅助系统 | |||||
1 | ERP | 1 | 500.00 | 1 | 500.00 | - |
2 | 成品立体仓储系统 | 2 | 2,000.00 | 2 | 2,000.00 | - |
四 | 节能环保设备 |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1 | 800.00 | 1 | 800.00 | - |
2 | 循环水泵及冷却塔 | 1 | 120.00 | 1 | 120.00 | - |
五 | 公用动力设备及设施 | |||||
1 | 变压器 | 2 | 100.00 | 2 | 100.00 | - |
2 | 变压器 | 1 | 35.00 | 1 | 35.00 | - |
3 | 变压器 | 1 | 50.00 | 1 | 50.00 | - |
4 | 变压器 | 1 | 30.00 | 1 | 30.00 | - |
5 | 天然气调压站 | 2 | 50.00 | 2 | 50.00 | - |
6 | 配电柜等其它供电设备 | 2 | 510.00 | 1 | 1,020.00 | 510.00 |
7 | 采暖通风设备 | 2 | 180.00 | 1 | 360.00 | 180.00 |
8 | 空压机及附属设备 | 2 | 160.00 | 1 | 320.00 | 160.00 |
9 | 工位器具及包装系列材料 | 2 | 1,657.50 | 1 | 3,315.00 | 1,657.50 |
根据上表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在“二 辅助生产设备”中的“翻转机”以及“五 公用动力设备及设施”中的“配电柜等其它供电设备”“采暖通风设备”“空压机及附属设备”及“工位器具及包装系列材料”的设备单价由于型号规格不同存在差异外,其余设备单价均未发生明显变化。
③安装费
本次募投项目的安装工程费估算为1,759.50万元,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的安装工程费为1,570.10万元,不存在明显差异。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设备单价及安装费与首发募投项目子午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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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扩建项目的估算不存在明显差异,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1、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及非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投资总额为56,782.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
金额 | 占比 | ||||
1 | 工程费用 | 47,825.50 | 84.23% | 45,000.00 | 是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387.60 | 5.97% | - | 否 |
3 | 预备费 | 2,560.70 | 4.51% | - | 否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3,008.20 | 5.30% | - | 否 |
合计 | 56,782.00 | 100.00% | 45,000.00 |
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包含的资本性支出为工程费用47,825.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7.60万元,合计51,213.10万元,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45,000万元;非资本性支出为预备费2,560.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08.20万元,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3日、2023年5月19日、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在前述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公司尚未向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不存在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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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2、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合理性
(1)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依据
公司以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考虑剔除胜通钢帘线并表影响,结合母公司历史期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对公司2024至2026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估算2024至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2026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2023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预付账款金额+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账款金额+预收账款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合同负债金额
(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公司未来三年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4-2026年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预测 | |||||
项目 | 2023年/2023.12.31 |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 2024年/2024.12.31 | 2025年/2025.12.31 | 2026年/2026.12.31 |
营业收入 | 555,592.14 | 614,262.67 | 679,128.81 | 750,844.82 | |
应收账款 | 133,808.17 | 24.08% | 147,938.31 | 163,560.59 | 180,832.59 |
存货 | 76,346.10 | 13.74% | 84,408.25 | 93,321.76 | 103,176.54 |
应收票据 | 17,865.97 | 3.22% | 19,752.62 | 21,838.49 | 24,144.64 |
预付账款 | 7,896.30 | 1.42% | 8,730.15 | 9,652.05 | 10,671.31 |
应收款项融资 | 22,823.12 | 4.11% | 25,233.24 | 27,897.87 | 30,8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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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资产 | 258,739.65 | 46.57% | 286,062.56 | 316,270.76 | 349,668.96 |
应付账款 | 75,317.04 | 13.56% | 83,270.52 | 92,063.88 | 101,785.83 |
预收账款 | - | - | - | - | - |
应付票据 | 79,892.14 | 14.38% | 88,328.75 | 97,656.27 | 107,968.77 |
合同负债 | 1,251.80 | 0.23% | 1,383.99 | 1,530.14 | 1,691.72 |
经营性流动负债 | 156,460.98 | 28.16% | 172,983.26 | 191,250.29 | 211,446.32 |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 | 102,278.67 | 18.41% | 113,079.30 | 125,020.47 | 138,222.64 |
营运资金缺口 | 35,943.96 |
注:预测的营业收入仅为论证公司营运资金缺口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今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销售预测及承诺
2020年至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81%,考虑到2021年5月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范围,出于谨慎性考虑,以母公司2020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56%,并以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在未考虑通货膨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等因素影响下进行测算,测算得出公司2024-2026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为35,943.96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低于公司2024-2026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规模,同时没有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0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未来现金流入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公司现有资金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8,034.85万元,剔除使用权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87,659.93万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10,374.92万元。
2、公司未来主要资金用途
公司未来主要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营运资金需求 | 35,943.96 |
短期偿债资金需求 | 46,35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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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 56,782.00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 7,188.94 |
合计 | 146,266.24 |
(1)营运资金需求
根据本问题回复之“(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之“2、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合理性”,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缺口测算为35,943.96万元。
(2)短期偿债资金需求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32%、
71.53%及64.18%,短期借款分别为100,569.39万元、181,224.80万元及167,491.1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4,613.87万元、43,751.36万元及45,077.10万元。2021年至2022年,公司为支付收购胜通钢帘线的17亿元资金而增加负债规模,导致公司最近两年资产负债率提高至70%以上。为更好地测算公司短期偿债资金需求,取公司收购胜通钢帘线之前三年(2018-2020年)的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总资产比例平均数,基于2023年末金额数据进行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占总资产比例平均数 | 2020.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总资产 | 728,794.60 | 529,741.40 | 406,184.02 | 320,399.33 | |
短期借款 | 42,124.33(测算值) | 5.78% | 34,439.48 | 20,892.12 | 17,245.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227.01(测算值) | 0.58% | - | - | 7,324.07 |
经测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2,124.3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227.01万元,短期偿债资金需求合计为46,351.34万元。
(3)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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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总投资规模为56,782.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45,000.00万元,剩余11,782.00万元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
(4)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为2023年度现金分红1,195.03万元,占最近三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3.21%。假设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2023年度分红比例基本保持一致,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比例为25%,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金额为7,188.94万元,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比例 | 现金分红金额 |
2023年度 | 9,585.25 | 25% | 2,396.31 |
2024年度 | 9,585.25 | 25% | 2,396.31 |
2025年度 | 9,585.25 | 25% | 2,396.31 |
合计 | 28,755.75 | 25% | 7,188.94 |
注1:表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根据2023年公司净利润情况进行测算,仅用于本次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
注2:表内现金分红比例仅用于本次测算,不构成对于未来现金分红比例的保证或承诺
3、未来现金流入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2024年至2026年预测的营业收入(预测的营业收入仅为论证公司营运资金缺口情况,不代表公司对今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销售预测及承诺)预测未来现金流入净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至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9%、-1.93%和9.48%,公司结合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情况以及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趋势,合理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维持在5%左右。
(2)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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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未来三年的预测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预计2024年至202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为102,211.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合计 |
预测的营业收入 | 614,262.67 | 679,128.81 | 750,844.82 | 2,044,236.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 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13.13 | 33,956.44 | 37,542.24 | 102,211.82 |
4、公司总体资金缺口情况
公司总体资金缺口情况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计算公式 | 金额 |
公司未来主要资金用途 | ① | 146,266.24 |
公司现有资金余额 | ② | 10,374.92 |
未来现金流入情况 | ③ | 102,211.82 |
公司总体资金缺口 | ④=①-②-③ | 33,679.50 |
通过以上分析,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资金余额、未来主要资金用途、未来现金流入情况,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33,679.50万元,因此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具有合理性。
(四)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
1、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测算依据、测算过程,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第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投产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科目 | T+1 | T+2 | T+3至T+5 每年 | T+6至T+10 每年 |
1 | 营业收入 | 45,040.00 | 56,300.00 | 56,300.00 | 56,300.00 |
2 | 税金及附加 | 153.77 | 192.21 | 192.21 | 192.21 |
3 | 总成本费用 | 42,910.65 | 52,430.70 | 52,430.70 | 52,4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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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润总额 | 1,975.57 | 3,677.08 | 3,677.08 | 3,695.08 |
5 | 所得税费用 | 296.34 | 551.56 | 551.56 | 554.26 |
6 | 净利润 | 1,679.24 | 3,125.52 | 3,125.52 | 3,140.82 |
(1)营业收入
项目营业收入测算如下:
项目 | T+1 | T+2至T+10每年 |
达产率 | 80% | 100% |
年收入(万元) | 45,040.00 | 56,300.00 |
本项目胎圈钢丝销售单价预测主要由公司同类型产品的历史市场价格、预计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决定。
本项目年营业收入按产品测算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产量(吨) | 单价(元/吨) | 总价(万元) |
HT粗规格 | 85,000.00 | 5,500.00 | 46,750.00 |
HT细规格 | 10,000.00 | 5,800.00 | 5,800.00 |
SST级 | 5,000.00 | 7,500.00 | 3,750.00 |
合计 | 100,000.00 | - | 56,300.00 |
2019-2023年,公司胎圈钢丝产品按规格分类的平均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胎圈钢丝规格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HT粗规格 | 5,483.26 | 6,215.55 | 6,770.31 | 5,520.18 | 5,914.81 |
HT细规格 | 5,940.49 | 6,575.89 | 6,868.11 | 5,689.98 | 6,156.65 |
SST级 | 6,829.96 | 7,859.38 | 7,301.94 | 7,003.04 | 7,891.39 |
结合公司历年胎圈钢丝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未来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同时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以HT粗规格5,500.00元/吨、HT细规格5,800.00元/吨、SST级7,500.00元/吨的产品销售价格进行效益测算。
(2)成本费用
本项目成本及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燃料及动力成本、直接人工(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费用等,成本费用的估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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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和参考了公司历史生产成本构成、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水平,募投项目实施所在地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遵循并体现了成本费用测算的谨慎性和合理性。成本费用主要构成项目的金额及测算方法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1 | T+2 | T+3至T+5 每年 | T+6至T+10 每年 |
营业成本 | 42,910.65 | 52,430.70 | 52,430.70 | 52,412.70 |
其中:原材料 | 33,211.40 | 41,514.25 | 41,514.25 | 41,514.25 |
燃料及动力 | 3,443.59 | 4,304.49 | 4,304.49 | 4,304.49 |
工资及福利 | 1,200.00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修理费 | 229.16 | 229.16 | 229.16 | 229.16 |
其他费用 | 225.20 | 281.50 | 281.50 | 281.50 |
折旧费 | 4,583.30 | 4,583.30 | 4,583.30 | 4,583.30 |
摊销费 | 18.00 | 18.00 | 18.00 | - |
总成本费用合计 | 42,910.65 | 52,430.70 | 52,430.70 | 52,412.70 |
①原材料
本项目产品主要原材料为盘条、拉丝模具、硫酸、盐酸及其他辅料等,所需原材料主要由企业外购获得,价格按照相应材料的市场价格预估,同时参考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单位原材料耗用量。项目主要原材料达产年消耗预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达产年消耗量(吨) | 达产年消耗金额(万元) |
1 | 盘条 | 102,000.00 | 39,780.00 |
2 | 拉丝模具消耗 | 5,000.00 | 1,066.00 |
3 | 硫酸 | 1,000.00 | 330.00 |
4 | 盐酸 | 400.00 | 64.00 |
5 | 硼砂 | 120.00 | 54.00 |
5 | 其他辅料 | - | 220.30 |
合计 | 41,514.30 |
②燃料及动力费
本项目投产后所需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电、天然气、蒸汽、水等,燃料及动力费用系根据项目投产后所需燃料及动力消耗量×单价所得,其中消耗量系参考发行人同类产品每吨平均消耗量和产量测算,相关燃料及动力价格系根据项目投产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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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价格测算。
③工资及福利
本项目新增人员主要为新增生产性员工,项目工资及福利费按照达产年新增劳动定员300人,年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共计1,500万元计算。
④折旧费
本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执行公司目前的折旧政策,按年限平均法计算;房屋建筑物按残值率5%、折旧年限20年计算;机器设备按残值率5%、折旧年限10年计算。
⑤修理费
本项目修理费按折旧费5.00%计算。
⑥其他费用
本项目其他费用按销售收入0.5%计算。
(3)相关税金及税率
本项目产品增值税率按13%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增值税的5%、3%、2%计提,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项目特点,根据预测,达产后的毛利率为6.90%,其与公司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估毛利率 | 公司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毛利率情况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毛利率(%) | 6.90 | 9.58 | 4.23 | 8.81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日上集团 | 9.37 | 7.99 | 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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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 | 10.42 | 8.12 | 10.18 |
恒星科技 (金属制品业务) | 8.68 | 6.00 | 10.24 |
兴达国际 | 19.20 | 21.03 | 19.40 |
福星股份 (金属制品业务) | -0.46 | -6.09 | 5.48 |
平均值 | 9.44 | 7.41 | 11.20 |
中位数 | 9.37 | 7.99 | 10.24 |
公司 | 8.31 | 1.76 | 6.97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作为数据分析来源;福星股份和恒星科技仅取其金属制品业务毛利率,其余公司为综合毛利率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主要系由产品结构、产品类型及客户结构差异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测算的达产后毛利率为
6.90%,与公司胎圈钢丝业务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公司本次及历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测算明细,对各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过程进行了复核和分析,了解非资本性投入、历次募投项目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预计效益情况等,对历次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投资、设备投资、安装费等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2、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类似项目的具体投资情况,计算其单位产能的建筑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情况,并与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比较;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未来资金的流入和支出情况,结合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现金流入净额分析本次融资规模及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4、取得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复核效益预测的具体测算依据、测算假设和测算过程,与公司现有水平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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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测算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具有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与新增产能具有合理的匹配性,建筑单价、设备单价以及安装费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2、发行人对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流的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为15,000.0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的规定;在前述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发行人尚未向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结合发行人现有资金余额、资金用途和资金缺口和未来现金流入净额,本次融资规模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预测过程清晰且具有明确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预测审慎、合理。
(三)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第5条的核查意见
1、对于披露预计效益的募投项目,上市公司应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或其他同类文件的内容,披露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发行前可研报告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就预计效益的计算基础是否发生变化、变化的具体内容及对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补充说明。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结合可研报告、内部决策文件,披露了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出具时间为2022年12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已超过一年。发行人预计效益主要根据预计收入及预计成本测算,预计收入由发行人同类型产品的历史市场价格、预计市场变化等因素综合决定的销售单价进行测算;预计成本费用的估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和参考了公司历史生产成本构成、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水平,募投项目实施所在地物价水平、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发行人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关键指标预测过程和依据审慎、合理,自审议本次发行事项董事会编制和披露相关预计效益以来,计算基础和具体内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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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披露的效益指标为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应明确内部收益率或投资回收期的测算过程以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并说明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收益率的计算过程及所使用的收益数据合理,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预计影响。
3、上市公司应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说明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净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说明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的合理性。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在预计效益测算的基础上,与现有业务的经营情况进行纵向对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横向对比;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收益指标具有合理性。
4、保荐机构应结合现有业务或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对效益预测的计算方式、计算基础进行核查,并就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发表意见。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督促公司在发行前更新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
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具有谨慎性、合理性;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投项目预计效益情况,并充分提示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截至本回复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基础或经营环境未发生变化。
(四)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5条的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逐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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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董事会事先确定发行对象)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没有用于偿还债务,合计非资本性支出占比25.00%,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2、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属于金融类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情况。
3、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用于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为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视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非资本性支出比例低于30%。
4、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收购资产,不适用上述规定。
5、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分析”披露了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的比例,已结合业务规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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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并论证说明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6、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应当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发表核查意见。对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债务规模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且缺乏合理理由的,保荐机构应当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审慎发表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规模低于30%,未超过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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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4.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
4.1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4.78%、19.98%、
25.05%和29.91%,外销占比持续上升。2)公司按照年收入规模、行业地位将客户区分为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和大型客户。3)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盘条,报告期内盘条采购金额分别为21.19亿元、42.54亿元、30.45亿元和7.14亿元。4)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毛利率分别为10.39%、8.81%、4.23%和8.42%,呈现波动趋势;钢帘线毛利率分别为4.12%、4.50%、-1.36%和5.18%,于2022年由正转负。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85亿元、2.13亿元、-1.00亿元和1.93亿元,呈现波动趋势。
请发行人披露:报告期内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大型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主要产品、平均信用期、平均毛利率。
请发行人说明:(1)公司境外收入规模持续上升的原因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分析境内外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分析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2)结合原材料市场需求、采购及生产周期,分析盘条采购金额与对应产品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的匹配性;(3)结合原材料价格、成本构成、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和定价模式等因素,分析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披露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之“3、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销售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2)报告期内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大型客户销售情况
为便于管理,公司将客户进行了分类管理,根据客户收入规模或行业地位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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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因素,公司客户分为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和大型客户三类。其具体分类依据如下:
①小型客户:年收入规模通常在5亿元以下的厂商,如山东及周边或其他地区的小型轮胎生产制造企业。
②中型客户: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年收入通常在5亿元以上的厂商,如赛轮轮胎、三角轮胎等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
③大型客户:公司将全球轮胎行业排名前十的轮胎厂商,如米其林、住友橡胶、普利司通和中策橡胶等大型跨国企业。
报告期内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大型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主要产品和平均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分类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收入金额 | 平均毛利率 | 收入金额 | 平均毛利率 | ||
大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59,714.57 | 18.82 | 61,293.15 | 15.34 |
钢帘线 | 57,957.84 | 9.00 | 57,197.51 | 4.97 | |
胶管钢丝 | 1,642.74 | 23.22 | 2,173.14 | 15.05 | |
中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151,990.50 | 6.44 | 139,843.51 | 0.48 |
钢帘线 | 212,548.49 | 6.92 | 187,235.82 | -2.83 | |
胶管钢丝 | 10,536.84 | 15.17 | 15,894.42 | 12.90 | |
小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19,312.57 | 7.46 | 15,193.40 | -6.10 |
钢帘线 | 12,961.18 | -0.72 | 12,532.23 | -8.34 | |
胶管钢丝 | 20,678.54 | 6.23 | 21,130.75 | 3.85 |
单位:万元;%
客户分类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1年度 | |
收入金额 | 平均毛利率 | ||
大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54,522.88 | 10.51 |
钢帘线 | 62,046.64 | 6.39 | |
胶管钢丝 | 2,004.91 | 12.18 | |
中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153,315.58 | 8.22 |
钢帘线 | 144,018.07 | 4.69 | |
胶管钢丝 | 10,304.17 | 7.07 |
7-2-1-34
小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22,173.48 | 8.64 |
钢帘线 | 16,931.78 | -4.07 | |
胶管钢丝 | 32,194.45 | 6.47 |
(3)公司主要产品向不同类型客户销售的单价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大中小型客户销售主要产品为胎圈钢丝、钢帘线和胶管钢丝,每种产品在同一年度向不同类型客户销售的单位成本较为接近,不同类型客户销售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客户及产品定位、内外销占比和产品定制化程度等销售价格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向小型客户、中型客户、大型客户销售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客户分类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销售单价(不含税) | 单位成本 | 平均毛利率 | 销售单价(不含税) | 单位成本 | 平均毛利率 | ||
大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6,269.64 | 5,089.84 | 18.82 | 7,086.89 | 5,999.93 | 15.34 |
钢帘线 | 8,380.53 | 7,626.04 | 9.09 | 9,797.16 | 9,310.46 | 4.97 | |
胶管钢丝 | 7,813.42 | 5,999.33 | 23.22 | 8,305.49 | 7,055.70 | 15.05 | |
中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5,226.86 | 4,890.06 | 6.45 | 5,849.73 | 5,821.70 | 0.48 |
钢帘线 | 7,848.41 | 7,305.63 | 6.92 | 8,473.51 | 8,713.49 | -2.83 | |
胶管钢丝 | 7,156.27 | 6,070.77 | 15.17 | 8,133.77 | 7,084.50 | 12.90 | |
小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5,391.73 | 4,989.54 | 7.38 | 5,567.31 | 5,907.08 | -6.10 |
钢帘线 | 6,879.90 | 6,929.47 | -1.01 | 7,795.19 | 8,445.46 | -8.34 | |
胶管钢丝 | 6,372.43 | 5,975.36 | 6.23 | 7,056.70 | 6,784.91 | 3.85 |
(续表)
客户分类 | 主要产品类型 | 2021年度 | ||
销售单价(不含税) | 单位成本 | 平均毛利率 | ||
大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6,777.40 | 6,064.88 | 10.51 |
钢帘线 | 9,546.37 | 8,936.19 | 6.39 | |
胶管钢丝 | 7,801.26 | 6,851.45 | 12.18 |
7-2-1-35
中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6,557.51 | 6,018.20 | 8.22 |
钢帘线 | 9,157.31 | 8,727.67 | 4.69 | |
胶管钢丝 | 7,410.21 | 6,886.51 | 7.07 | |
小型客户 | 胎圈钢丝 | 6,707.87 | 6,128.39 | 8.64 |
钢帘线 | 8,441.46 | 8,785.00 | -4.07 | |
胶管钢丝 | 7,338.80 | 6,863.74 | 6.47 |
报告期内,公司大型客户销售毛利率水平整体上高于中、小型客户,大中小型客户的单位成本差异较小。毛利率的差异主要由于销售单价的差异导致。销售单价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①信用期
报告期内公司大型客户、中型客户和小型客户对应的平均信用期如下:
单位:天
客户类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大型客户 | 113.14 | 121.83 | 98.63 |
中型客户 | 70.84 | 69.48 | 71.35 |
小型客户 | 47.48 | 62.48 | 59.45 |
公司给予大型客户的信用期较中小型客户长,公司会将这部分的资金成本转移至定价中。
②定制化程度
部分客户品牌和产品定位高端,对产品的质量、原料和生产工艺的要求更高,或者需要供应商提供符合其产品生产要求的原材料,由此产生了定制化需求,故其产品的销售价格也较高:如米其林,要求其供应商提供的线材使用电炉钢产品为原料,且原料中回收铁的比例超过60%,该原料制成的盘条原料成本和要求的制作工艺高,价格也较高,所制成的线材产品附加值较高,定价较昂贵。
以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名大型客户、前十名中小型客户作为样本,报告期内其定制化需求产品合计销售金额及占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内销 | 外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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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制 | 定制 | 定制占比 | 非定制 | 定制 | 定制占比 | |
钢帘线 | 204,916.98 | 135,920.39 | 39.88 | 567.73 | 51,390.72 | 98.91 |
胎圈钢丝 | 93,564.50 | 162,908.63 | 63.52 | 9,945.91 | 40,893.51 | 80.44 |
胶管钢丝 | 21,391.89 | 5,789.58 | 21.30 | 9,273.91 | 3,396.19 | 26.8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大中小型客户样本中内外销客户的定制化与非定制化产品的销售单价及差异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年份 | 项目 | 内销 | 外销 | ||||
非定制 | 定制 | 价差 | 非定制 | 定制 | 价差 | ||
2021 | 钢帘线 | 8,880.89 | 9,302.69 | 421.80 | - | 9,718.94 | - |
胎圈钢丝 | 6,389.50 | 6,568.77 | 179.27 | 6,663.99 | 6,987.19 | 323.20 | |
胶管钢丝 | 7,374.50 | 7,446.78 | 72.28 | 7,331.61 | 8,183.74 | 852.13 | |
2022 | 钢帘线 | 8,003.47 | 8,970.48 | 967.01 | 10,129.18 | 10,463.90 | 334.72 |
胎圈钢丝 | 5,581.27 | 5,999.63 | 418.36 | 6,586.64 | 7,739.82 | 1,153.18 | |
胶管钢丝 | 7,043.74 | 7,147.12 | 103.38 | 8,231.06 | 8,052.99 | -178.07 | |
2023 | 钢帘线 | 7,454.61 | 7,915.83 | 461.22 | - | 8,679.05 | - |
胎圈钢丝 | 4,996.05 | 5,154.70 | 158.65 | - | 6,407.49 | - | |
胶管钢丝 | 6,322.22 | 6,379.84 | 57.62 | - | - | -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种产品外销的定制化比例都高于内销,且一般来说,定制产品的售价普遍高于非定制产品。其中,2021年外销钢帘线产品和2023年外销钢帘线产品和胎圈钢丝产品,所抽取样本均为按客户要求定制化;2023年外销胶管钢丝产品未抽取到用于比较的数据,故未予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型客户中内外销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客户类型 | 销售区域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大型客户 | 境内 | 62.36% | 60.50% | 72.81% |
境外 | 37.64% | 39.50% | 27.19% | |
中型客户 | 境内 | 76.96% | 77.43% | 82.33% |
境外 | 23.04% | 22.57% | 17.67% | |
小型客户 | 境内 | 93.30% | 91.83% | 80.53% |
境外 | 6.70% | 8.17% | 19.47% |
报告期各期,大型客户的境外销售占比均高于中小型客户,定制化比例会更高,
7-2-1-37
故在单位售价上高于中小型客户,影响毛利率水平。
③客户产品定位
此外,不同类型客户的产品定位及面向的消费群体不同,相同或相近规格的产品在质量和价格上也存在差异,以部分客户的品牌、价格为例:
客户类型 | 公司名称 | 品牌 | 规格 | 参考价格(元) |
大型客户 | 米其林 | Michelin等 | 225/55-R17(101W) | 859-1099 |
普利司通 | Bridgestone等 | 225/55-R17(101W) | 798 | |
中策橡胶 | 朝阳、好运、西湖等 | 225/55-R17(101W) | 589-989 | |
住友橡胶 | 邓禄普等 | 225/55-R17(101W) | 569-639 | |
中型客户 | 赛轮轮胎 | SAILUN等 | 225/55-R17(101W) | 559-889 |
昊华轮胎 | 艾普勒等 | 225/55-R17(101W) | 340 | |
森麒麟 | 森麒麟、路航等 | 225/55-R17(101W) | 620 | |
小型客户 | 青岛福轮科技有限公司 | 福临轮胎等 | 225/55-R17 | 314 |
山东凯旋橡胶有限公司 | 悍马、固兰达等 | 215/55-R17(94W) | 300 |
注:225/215指轮胎的胎宽为225mm,55指轮胎断面的扁平比为55%,R17指轮毂直径是17英寸,V/W指速度级别,W对应270km/h,W前的数字表示载重指数,94对应的载重能力为670kg,101对应的载重能力为825kg;上表尽量选取较为常见的225/55-R17(101W)规格的轮胎产品,部分品牌因未找到该规格产品报价而选取相近参数产品。一般来说,胎宽愈宽价格越高,载重能力越强价格越高。上述信息来自产品官方网站、第三方销售平台等公开数据,不代表本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产品品质、品牌价值的判断和对销售价格做出指导与保证。
产品售价较高的企业往往对其产品原材料的生产过程与工艺等提出更高要求,也能够接受由此产生的较高的原料采购成本。而体量较小的客户,其下游的产品使用者购买力较弱,客户由此产生较强的成本控制需要,购买低价原材料的需求也更强。
④运输费用及市场竞争
公司在定价的过程中还会考虑到运费成本,公司大型客户中境外客户占比持续升高,相关产品的运输成本高,而公司的中、小型客户大多位于境内,小型客户地
7-2-1-38
理位置位于山东省及周边地区,运输成本低于境内外大型客户,因此定价也相对较低。此外,由于境内市场的竞争压力较大,部分中小客户体量较小,下游的产品使用者购买力较弱,客户由此产生较强的成本控制需要而寻求购买低价原材料,不同供应商低价竞争导致市场报价竞争激烈,公司为维系客户采取低价销售策略,导致销售单价低于大型客户。
二、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境外收入规模持续上升的原因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分析境内外产品毛利率的差异,分析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1、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历史合作情况
为防范和降低市场风险,公司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非常注重市场开拓和客户培育,建立起了完备的市场营销网络体系。多年来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轮胎骨架材料产品,和国内主要的大型轮胎厂商基本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也积极开拓和维护海外客户,避免了对单一大客户依赖的情况。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业内树立了良好口碑,客户资源较为广泛,公司的国际客户包括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住友橡胶、韩泰轮胎、倍耐力和耐克森等国际知名轮胎生产商及其集团内生产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名称 | 首次合作时间 | 进入供应商体系周期 | 主要销售产品 | 主要评价环节 | 贸易条款 | 定价原则 | 信用期 |
YUSHENG ENTERPRISE LIMITED | 2014年 | 0.5-1年 | 胶管钢丝、钢帘线 | 样品评价、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 | CIF | 以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情况为主;以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为辅 | 0-90天 |
住友橡胶及其关联方 | 2014年 | 3年 | 胎圈钢丝、胶管 | 样品评价、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 | CIF | 以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情 | 60-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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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钢帘线 | 况为主;以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为辅 | ||||||
INTER BRIDGE CORPORATION LTD. | 2012年 | 1年 | 胎圈钢丝、胶管钢丝、钢帘线 | 现场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小批测试通过 | DDP | 公司报价,根据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 60-75天 |
泰国中策 | 2015年 | 3批次稳定供应 | 胎圈钢丝 | 商务联系、现场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小样、中样和大样测试通过 | CIF | 参考国内中策主体供应价格进行月度报价 | 30天 |
APOLLO TYRES LTD. | 2015年 | 2年 | 钢帘线 | 通过IATF16949质量认证标准;样品评价、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实验批+批量; | CIF | 以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情况为主;以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为辅 | 30天 |
韩国锦湖及其关联方 | 2012年 | 2年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通过IATF16949质量认证标准;现场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小批测试通过 | DDP | 年度投标基准价格,客户分配供应份额,根据盘条价格波动做调整 | 30-90天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2014年 | 3批次稳定供应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现场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小样、中样和大样测试通过 | CIF | 参考国内森麒麟主体供应价格 | 30-90天 |
耐克森及其关联方 | 2012年 | 2年 | 钢帘线 | 现场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样品批次测试通过 | FOB | 以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情况为主;以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 | 45-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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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适时调整为辅 | |||||||
米其林及其关联方 | 2018年 | 5年 | 钢帘线 | 通过IATF16949质量认证标准;样品评价、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实验样本评价和批量供货产品评价 | DAP | 年度投标确定基准价格,客户分配供应份额,根据盘条价格波动做调整 | 120-180天 |
普利司通及其关联方 | 2015年 | 2年 | 胎圈丝、钢帘线 | 样品评价、验厂(规模,交期,价格,服务) | CIF | 以客户定位、产品定位及市场竞争情况为主;以盘条价格和海运费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为辅 | 60-150天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3年 | 1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21,749.33 | 3.91 |
2 | 锦湖轮胎及其关联方 | 16,372.65 | 2.95 | |
3 | 米其林及其关联方 | 13,492.94 | 2.43 | |
4 | 住友橡胶及其关联方 | 10,994.71 | 1.98 | |
5 | 耐克森轮胎及其关联方 | 10,175.62 | 1.83 | |
合计 | 72,785.24 | 13.10 | ||
2022年 | 1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12,332.87 | 2.42 |
2 | 米其林及其关联方 | 9,725.98 | 1.91 | |
3 | 普利司通 | 9,375.28 | 1.84 | |
4 | 住友橡胶及其关联方 | 9,252.26 | 1.82 | |
5 | 锦湖轮胎及其关联方 | 7,867.04 | 1.55 | |
合计 | 48,553.44 | 9.54 | ||
2021年 | 1 | 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12,437.22 | 2.39 |
2 | 住友橡胶及其关联方 | 8,965.70 | 1.72 | |
3 | 锦湖轮胎及其关联方 | 8,951.04 | 1.72 | |
4 | 米其林及其关联方 | 8,950.26 | 1.72 | |
5 | 联合轮胎(ATC)及其关联方 | 6,308.45 | 1.21 |
7-2-1-41
合计 | 45,612.65 | 8.75 |
注:森麒麟及其关联方包括: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这里仅统计其境外主体(下同);锦湖轮胎及其关联方包括:Kumho Tire Co., Inc.、锦湖轮胎(越南)有限公司、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等;住友橡胶及其关联方包括: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 Ltd.、Sumitomo Rubber (Thailand)Co.,Ltd.、Sumitomo Rubber AKO Lastik Sanayi ve Ticaret A.S.、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等;米其林及其关联方包括:Industrias Michelin SA de CV.、Tigar Tyres d.o.o、MICHELIN NORTHAMERICA, INC、印尼米其林、米其林泰国等;普利司通及其关联方包括:Bridgestone do Brasil Ind. e Com.、BRIDGESTONE ARGENTINAS.A.I. Y C.、Bridgestone de Mexico S.A. de C.V.等;耐克森轮胎及其关联方包括:NEXEN TIRE CORPORATION、NEXEN TIRE EUPORE S.R.O.、Nexen Tire Europe Plant(捷克耐克森)等;
2、公司境外收入规模持续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收入 | 比例 | |
内销 | 414,971.31 | 75.47 | 386,111.14 | 74.95 | 402,440.07 | 80.02 |
外销 (含港澳 台地区) | 134,868.28 | 24.53 | 129,048.94 | 25.05 | 100,473.59 | 19.98 |
合计 | 549,839.60 | 100.00 | 515,160.08 | 100.00 | 502,913.6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9.98%、25.05%及24.53%,2021年至2022年呈上升趋势,2023年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要原因如下:
2021年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胜通钢帘线主要产品钢帘线较多出口国外客户,2021年公司境外销售的金额和占比都出现较大幅度提升;2022年之后,国际经济形势已趋缓和,国内经济恢复情况不及预期导致下游需求放缓,相较之下外销规模保持了稳健增长。
另一方面,公司主要产品属于橡胶骨架材料,是橡胶工业重要的原材料之一,轮胎工业在橡胶骨架材料的应用领域中占据首位,橡胶骨架材料的发展历程与轮胎
7-2-1-42
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下游轮胎厂商的销售状况很大程度上会传导到橡胶骨架材料生产企业。目前,上市公司森麒麟(002984)、玲珑轮胎(601966)、赛轮轮胎(601058)等分别在泰国、塞尔维亚、越南等国进行产能投资。我国部分轮胎企业则通过收购方式实现海外产能扩张,例如中国化工集团收购意大利倍耐力轮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资控股锦湖轮胎等。在海外设立生产基地,既有利于缩短原材料运输时间、压低成本,又可以规避部分国家对华贸易保护政策的不利影响。传统海外轮胎企业广泛分布于北美洲及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占比居高不下,有全球化扩张建厂、低价采购原材料以降低产品成本的动力。上述企业的全球化布局,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境外产品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境内(拟)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产品境外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2022年1-6月 | 2021年度 | |||
境外收入 | 比例 | 境外收入 | 比例 | 境外收入 | 比例 | |
中策橡胶 | 未披露 | 未披露 | 715,621.36 | 47.23 | 1,237,731.85 | 40.61 |
森麒麟 | 681,236.14 | 86.99 | 552,741.44 | 87.95 | 452,115.01 | 87.43 |
赛轮轮胎 | 1,926,469.54 | 74.16 | 1,704,937.49 | 79.23 | 1,300,470.93 | 75.76 |
贵州轮胎 | 349,579.98 | 36.41 | 282,314.63 | 33.45 | 200,506.79 | 27.32 |
中位数 | 74.16 | 63.23 | 58.19 | |||
平均值 | 65.85 | 61.97 | 57.78 |
注:中策橡胶数据来源其招股说明书,因暂未更新2022年度、2023年度数据,故此处列示2022年1-6月销售数据和占比情况;其余三家公司均以2022年度或2023年度数据列示。上述公司中,森麒麟的境外收入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达87.43%、87.95%和86.99%,贵州轮胎因其地理位置居于西南,销往境外的海运和陆运渠道均尚缺便利,故外销占比较低,但报告期内仍保持了较高速度的提升。海外轮胎市场的活跃刺激了轮胎企业的境外销售,传导至公司的境外产品需求量提升。
3、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销售规模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7-2-1-43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境外收入 | 比例 | 境外收入 | 比例 | 境外收入 | 比例 | |
日上集团 | 138,171.70 | 37.98 | 103,950.56 | 33.15 | 108,541.12 | 32.00 |
贵绳股份 | 14,207.36 | 6.49 | 17,849.83 | 7.57 | 13,124.45 | 5.27 |
恒星科技 | 28,538.34 | 6.23 | 29,158.53 | 6.67 | 15,163.18 | 4.51 |
兴达国际 | 368,445.10 | 32.07 | 387,222.00 | 35.81 | 293,130.50 | 27.54 |
中位数 | 83,355.02 | 19.28 | 66,554.54 | 20.36 | 61,852.15 | 16.41 |
平均值 | 137,340.63 | 20.69 | 134,545.23 | 20.80 | 107,489.81 | 17.33 |
发行人 | 134,868.28 | 16.02 | 129,048.94 | 25.05 | 100,473.59 | 19.98 |
注:贵绳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此数据,故此处未予列示。2021至2023年,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平均值分别为17.33%、20.80%和20.69%,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变化趋势,与发行人境外收入占比变动趋势一致。上述公司中恒星科技金属制品板块业务主要为从事镀锌钢丝及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2022年,恒星科技还新增了化工板块业务,胶管钢丝和钢帘线业务收入占比降至31.78%,与发行人处于同行业但产品结构差异较大;贵绳股份是我国钢丝、钢丝绳生产最大的专业企业之一,其产品较多应用于机械设备、大型工程和特殊用途等场景中,受汽车产业链相关影响不大,与发行人处于同行业但产品用途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原因影响了数据的可比性。兴达国际主要业务为制造及分销子午轮胎的主要骨架原料,包括用以强化子午轮胎胎壁的钢帘线及将轮胎固定在轮圈上的胎圈钢丝,与发行人产品结构最为相似,其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7.54%、35.81%和32.07%,与发行人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的变化趋势一致。
4、公司主要产品境内外的销售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各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地区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胎圈钢丝 | 境内 | 5.32 | -0.50 | 8.41 |
境外 | 22.82 | 19.61 | 1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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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帘线 | 境内 | 3.86 | -5.20 | 4.72 |
境外 | 16.78 | 10.22 | 3.67 | |
胶管钢丝 | 境内 | 6.72 | 4.91 | 7.66 |
境外 | 20.08 | 13.76 | 4.56 | |
喷涂 | 境内 | -17.23 | 16.19 | 55.77 |
境外 | - | - | - |
公司主要产品胎圈钢丝、钢帘线和胶管钢丝内外销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内销 | 外销 | 内销 | 外销 | ||
胎圈钢丝 | 销售量(吨) | 335,182.77 | 86,667.44 | 285,927.81 | 66,910.63 |
单位售价(不含税) | 5,157.44 | 6,709.44 | 5,787.80 | 7,598.29 | |
单位成本 | 4,882.84 | 5,178.66 | 5,816.66 | 6,108.42 | |
毛利率(%) | 5.32 | 22.82 | -0.50 | 19.61 | |
钢帘线 | 销售量(吨) | 285,181.64 | 73,632.65 | 234,895.98 | 60,528.61 |
单位售价(不含税) | 7,528.10 | 9,340.97 | 8,220.18 | 10,553.18 | |
单位成本 | 7,237.56 | 7,773.97 | 8,647.49 | 9,474.24 | |
毛利率(%) | 3.86 | 16.78 | -5.20 | 10.22 | |
胶管钢丝 | 销售量(吨) | 38,792.52 | 10,483.90 | 34,781.56 | 17,320.46 |
单位售价(不含税) | 6,423.63 | 7,572.80 | 7,149.47 | 8,274.22 | |
单位成本 | 5,992.03 | 6,052.47 | 6,798.73 | 7,136.06 | |
毛利率(%) | 6.72 | 20.08 | 4.91 | 13.76 |
(续表)
项目 | 2021年 | ||
内销 | 外销 | ||
胎圈钢丝 | 销售量(吨) | 284,300.86 | 63,004.49 |
单位售价(不含税) | 6,606.49 | 6,696.15 | |
单位成本 | 6,051.11 | 5,987.12 | |
毛利率(%) | 8.41 | 10.56 | |
钢帘线 | 销售量(吨) | 193,998.25 | 48,32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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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售价(不含税) | 9,075.08 | 9,713.58 | |
单位成本 | 8,646.74 | 9,356.80 | |
毛利率(%) | 4.72 | 3.67 | |
胶管钢丝 | 销售量(吨) | 44,733.42 | 15,610.76 |
单位售价(不含税) | 7,410.01 | 7,274.48 | |
单位成本 | 6,842.61 | 6,942.54 | |
毛利率(%) | 7.66 | 4.56 |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毛利率普遍高于内销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1)客户结构
境外销售的客户主要为大客户,而境内销售多为中小型客户,大中小型客户的毛利率差异分析请参见本回复“问题4.关于业务及经营情况”之“一、发行人披露”之“(3)公司主要产品向不同类型客户销售的单价及毛利率分析”,毛利率差异主要由于销售单价导致。2021年,胎圈钢丝产品外销售价与内销售价相近,主要原因系2021年外销胎圈钢丝中价格较高的高强度规格钢丝占比较小,其余年份胎圈钢丝产品外销售价明显高于内销产品。
(2)出口政策变化
在境外销售中,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适用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售价适当调低,将部分出口退税金额让利给国外客户。报告期内因出口产品“免抵退”政策变化,部分产品不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公司相应调高其境外销售价格,其毛利率升高。
(3)产品结构
胎圈钢丝和钢帘线是轮胎骨架材料,产品参数往往需要根据客户轮胎生产的实际需求加以调整。比如:为满足客户轮胎规格要求和实现性能参数,线材所用原料的含碳量、线材直径、破断力和弯折标准等要求不同,为使线材能够与轮胎橡胶更好地结合,客户对线面粗糙度和镀铜或镀锡的厚度也有要求等等。这些定制化需求会直接影响销售定价,定制化的产品的附加值较高,一般而言毛利率水平会比非定制类产品高。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产品中定制化需求占比高于内销产品,存在定制化需求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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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单位售价高于非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境外定制化需求产品价格上升幅度高于境内产品,具体数据请参见本回复之第四题4.1之“一、发行人披露”之“(3)公司主要产品向不同类型客户销售的单价及毛利率分析”。
(4)市场竞争
对于境外大型客户,公司在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后,双方往往可以实现长期稳定合作,而境内市场的竞争压力较大,境内存在较多体量较小的客户,其下游的产品使用者购买力较弱,客户由此产生较强的成本控制需要而寻求购买低价原材料,不同供应商低价竞争导致市场报价竞争激烈,公司为维系客户采取低价销售策略,导致销售单价较低。报告期内,不同产品的境内外销毛利率差异分析如下:
大业股份外销产品中胎圈钢丝占比较高,胜通钢帘线外销产品中钢帘线占比较高,虽然钢帘线因其技术工艺更为复杂,销售单价更高,但胜通钢帘线因产能效应未充分发挥,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较高,加之海运费价格及原料成本升高,2021-2022年钢帘线产品成本明显增加,拉低了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胎圈钢丝的外销毛利率高于钢帘线的外销毛利率。公司喷涂业务占比较小,该业务客户全部来自境内。2021年至2023年,公司喷涂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5.77%、16.19%和-17.23%。喷涂业务主要是为客户生产的回转支承及轴承提供喷涂合金服务,例如为其产品进行表面防腐处理等,由于喷涂业务需要较高技术水平的工人现场操作,故其客户全部位于境内。公司喷涂业务具有较高的毛利率,且公司喷涂质量稳定,但由于下游风电行业订单减少,收入规模持续萎缩。2023年公司喷涂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因人工成本较高,产生负毛利情况。
5、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开展出口业务的境内主体包括大业股份和胜通钢帘线,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测算过程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境内出口主体的外销收入 | ① | 134,868.28 | 129,048.94 | 100,473.59 |
报关数据 | ② | 136,570.40 | 128,721.95 | 99,9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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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金额 | ③=②-① | 1,702.12 | -327.00 | -551.37 |
差异率 | ④=③/① | 1.26% | -0.25% | -0.55% |
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申报收入金额 | ⑤ | 97,256.37 | 43,786.12 | 60,639.40 |
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税额 | ⑥ | 12,643.33 | 5,692.20 | 7,881.42 |
测算退税率 | ⑦=⑥/⑤ | 13.00% | 13.00% | 13.00% |
公司适用的退税率 | ⑧ | 13.00%、0% | 13.00%、0% | 13.00%、0%② |
退税率差异 | ⑨=⑧-⑦ | - | - | -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文,镀或涂铜的铁或非合金钢丝(72173010)、非绝缘的钢铁绞股线、绳、缆(73121000)自2020年3月20日起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公司涉及产品有钢帘线、胶管钢丝和胎圈钢丝等产品。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文,镀或涂铜的铁或非合金钢丝(72173010)自2021年5月1日起取消出口退税,公司涉及产品有胶管钢丝、胎圈钢丝等产品,公司未镀胎圈钢丝产品报告期内适用退税率为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数据相匹配,差异金额较小,差异原因主要系时间差异因素导致。胜通钢帘线存在少部分成交方式为目的地交货(DAP)和完税后交货(DDP)的客户,根据这些客户订单的合同条款,公司判断货物在到达指定目的地时控制权转移才确认收入。胜通钢帘线选择这两种成交方式的客户为欧洲客户,交货地点实际在欧洲、北美,一般运输时间3个月,因此外销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存在时间差异。
经测算,报告期内公司退税率均与适用的退税率相对应,不符合退税政策的外销部分收入不在申请范围内,未计入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收入金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第七条第(一)项第6点“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及第九条第(二)项第2点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即出口退税申报截止期取消;“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取消了当年出口货物须在次年4月份申报期前申报完的规定。报告期内胜通钢帘线以实际回款情况为依据申报免抵退税、免退税收入金额,故申请免抵退税、免退税申报收入金额与当期外销出口收入存在差异,根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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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计算出的出口退税率与适用的退税率相对应,实际出口退税情况与境外出口收入规模相匹配。
(二)结合原材料市场需求、采购及生产周期,分析盘条采购金额与对应产品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的匹配性。
1、原材料市场需求、采购及生产周期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盘条,其他辅助材料为二甲苯、硫酸铜、硼砂、硫酸亚锡、润滑剂、拉丝粉等。
生产部门人员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每月产品订单情况核对库存并确定原材料的实际缺口,制定每月的产品生产计划,交由供应部计划人员。供应部计划人员根据产品生产计划计算出所需各类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提交采购计划,即《采购单》。供应部提交采购计划后,按照不同级别权限,分别经供应部经理以及负责生产、经营的公司各级领导批准后,交由供应部执行。
主要原材料盘条的采购周期从供应部开始执行到具体入库统计大约需要一个月。
生产周期方面,各类型产品从生产到验收入库的标准生产周期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生产周期 |
胎圈钢丝 | 2天 |
钢帘线 | 4-5天 |
胶管钢丝 | 2天 |
2、产品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的匹配性
(1)胎圈钢丝
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变动率(%) | 2022年度 | 变动率(%) | 2021年度 | 变动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231,017.64 | 6.79 | 216,330.06 | -5.95 | 230,011.95 | 45.12 |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 5,476.30 | -10.68 | 6,131.07 | -7.46 | 6,625.38 | 24.10 |
单位成本 | 4,936.42 | -15.93 | 5,871.93 | -2.81 | 6,041.89 | 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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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 ||||||
盘条采购单价(元/吨) | 3,819.54 | -14.94 | 4,490.63 | -11.28 | 5,061.84 | 32.51 |
2021年度,公司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32.51%,而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26.28%,相差6.23%。由于公司盘条的采购周期为一个月,公司胎圈钢丝的生产周期为2天,并且公司通常会保持一个月左右的安全库存,在盘条全年的采购单价处于上升的趋势情况下,将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由于原材料占胎圈钢丝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84.57%,盘条占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96.31%,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2021年度,下游轮胎产业复苏,带动胎圈钢丝等产品的销售单价上升,由于公司逐月调整产品售价,定价具有较高的灵活性,故平均销售单价基本与单位成本变动持平,且公司当年胎圈钢丝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上升。2022年度,公司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11.28%,而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2.81%,相差8.47%。同样是由于公司安全库存以及相关采购周期,在2022年度盘条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由于原材料占胎圈钢丝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83.01%,盘条占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95.27%,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2022年度由于能源成本大幅上涨,电价同比上涨
22.22%,天然气价格同比上涨29.79%,从而导致两者变动率差异进一步扩大。
2022年度,公司胎圈钢丝销售数量同比上升1.63%,销售收入下滑主要是由于单价下降所导致,销售收入变动幅度与销售单价降幅基本保持一致。
2023年度,公司盘条采购单价相比于2022年全年采购均价变动为-14.94%,而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15.93%,相差0.99%。2023年盘条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生产时,已基本将采购成本较高的盘条投入完毕,故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胎圈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基本持平。此外,2023年公司优化了胎圈钢丝的部分工艺,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小幅减少了高强度盘条的使用,实现了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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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胎圈钢丝销售已初步回暖。虽然由于盘条单价下滑,公司降价导致胎圈钢丝销售单价同比下滑,但公司总体胎圈钢丝销售情况已处于复苏之中。
(2)钢帘线
报告期内,钢帘线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变动率(%) | 2022年度 | 变动率(%) | 2021年度 | 变动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283,467.52 | 10.31 | 256,965.57 | 15.23 | 222,996.49 | 110.22 |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 7,900.12 | -9.18 | 8,698.29 | -5.48 | 9,202.41 | 19.98 |
单位成本(元/吨) | 7,356.38 | -16.56 | 8,816.99 | 0.33 | 8,788.34 | 19.51 |
盘条采购单价(元/吨) | 3,819.54 | -14.94 | 4,490.63 | -11.28 | 5,061.84 | 32.51 |
钢帘线产品生产工艺较胎圈钢丝、胶管钢丝复杂,运用的生产设备也相对较多,以致人力、电力及折旧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较胎圈钢丝、胶管钢丝高,而盘条成本占比相对较低使得钢帘线产品单位成本受盘条价格变动的影响低于其他主要产品。
2021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32.51%,而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19.51%,相差13.00%。由于公司盘条的采购周期为一个月,公司钢帘线的生产周期为4-5天,并且公司通常会保持一个月左右的安全库存,在盘条全年的采购单价处于上升的趋势情况下,将导致钢帘线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盘条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由于原材料占钢帘线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68.08%,盘条占钢帘线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82.80%,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
2021年度4月底,大业股份并表胜通钢帘线后,随着公司钢帘线产品知名度的扩大、客户对公司钢帘线产品的认可度的提升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钢帘线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收入也快速增长;公司钢帘线平均售价变动率与单位成本变动率基本一致。
2022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11.28%,而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0.33%,相差11.61%。同样是由于公司安全库存以及相关采购周期,在2022年度盘条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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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由于原材料占钢帘线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69.73%,盘条占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80.34%,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最后,2022年度由于胜通钢帘线并表后,产能利用率处于爬坡阶段,故分摊至钢帘线产品的折旧成本大幅上升,共同导致当年度钢帘线单位成本不降反升。2022年度,公司钢帘线销售数量同比上升21.91%,销售单价下降5.48%,销售单价下降同样是由于上游原材料盘条价格下降所致。
2023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14.94%,而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16.56%,相差1.62%。2023年盘条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生产时,已基本将采购成本较高的盘条投入完毕,故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基本持平。并且随着胜通钢帘线的产能利用率逐步上升,单位成本中的分摊的折旧成本也进一步下降。2023年,钢帘线售价随盘条采购价格下降而下降,但总体年化销售量仍处于上升之中,公司钢帘线销售已处于持续复苏中。
(3)胶管钢丝
报告期内,胶管钢丝收入变动、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对应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变动率(%) | 2022年度 | 变动率(%) | 2021年度 | 变动率(%) |
销售收入(万元) | 32,858.12 | -16.17 | 39,198.31 | -11.92 | 44,503.53 | 39.16 |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 6,668.12 | -11.37 | 7,523.38 | 2.01 | 7,375.11 | 18.65 |
单位成本(元/吨) | 6,002.80 | -13.14 | 6,910.87 | 0.62 | 6,868.61 | 24.12 |
盘条采购单价(元/吨) | 3,819.54 | -14.94 | 4,490.63 | -11.28 | 5,061.84 | 32.51 |
2021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32.51%,而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24.12%,相差8.39%。由于公司盘条的采购周期为一个月,公司胶管钢丝的生产周期为2天,并且公司通常会保持一个月左右的安全库存,在盘条全年的采购单价处于上升的趋势情况下,将导致胶管钢丝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盘条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由于原材料占胶管钢丝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77.39%,盘条占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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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钢丝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91.74%,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
2021年度,公司为了扩大胶管钢丝的市场份额,并未大幅提升价格,而是跟随市场进行调整,稳步扩张。当年销量同比上涨约17.29%,实现价量齐升。
2022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11.28%,而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0.62%,相差11.90%。同样是由于公司安全库存以及相关采购周期,在2022年度盘条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此外,由于原材料占胶管钢丝的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当年大约为73.43%,盘条占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的比重大约为90.84%,同样会导致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大于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最后,由于2022年度胶管钢丝的销售数量同比下降
13.66%,故分摊至胶管钢丝的单位制造费用大幅上升。制造费用占胶管钢丝主营业务成本从2021年的15.57%上升至2022年的19.49%。
2022年度,公司基本延续上年的销售价格,未进行大幅调整,并希望延续2021年度的销售情况,但由于胶管钢丝业务的客户数量多但单个客户的业务量少,具有小而散的特点,不具备规模效应。且胶管钢丝细分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所占份额不高,对客户的议价能力不强,故当年公司胶管钢丝销量及收入均出现同比下滑。
2023年度,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为-14.94%,而胶管钢丝单位成本变动率为-
13.14%,相差1.80%。2023年盘条采购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于2022年下半年生产时,已基本将采购成本较高的盘条投入完毕,故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与钢帘线单位成本变动率基本持平。
综上,由于公司安全库存与采购周期的缘故,2021年度至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较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呈现一定滞后性,但整体趋势一致。同时,由于公司定价模式与盘条采购价格呈现强关联性,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与盘条采购单价趋势变化同样呈现一致性。
(三)结合原材料价格、成本构成、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和定价模式等因素,分析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1、主要原材料盘条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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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呈逐年上升趋势,如下图中国钢铁市场价格所示, 2021年,高速线材价格快速上涨且波动较大,并维持在5,000元/吨以上;2022年上半年,高速线材价格在5,000元/吨附近小幅波动,2022年下半年,高速线材价格回落至4,400元/吨左右;2023年,高速线材价格由4,500元/吨波动下滑至4,300元/吨左右。公司盘条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行情基本一致。
数据来源: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同花顺iFinD
2、主要产品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胎圈钢丝 | 直接材料-盘条 | 160,899.62 | 77.15 | 163,857.56 | 79.09 |
直接材料-其他 | 7,525.02 | 3.61 | 8,132.20 | 3.93 | |
直接人工 | 8,863.80 | 4.25 | 8,360.64 | 4.04 | |
制造费用 | 24,694.68 | 11.84 | 21,250.56 | 10.26 | |
销售运费 | 6,563.33 | 3.15 | 5,585.42 | 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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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帘线 | 直接材料-盘条 | 141,984.79 | 53.85 | 145,927.91 | 56.02 |
直接材料-其他 | 18,062.22 | 6.85 | 35,700.05 | 13.71 | |
直接人工 | 27,707.20 | 10.51 | 24,166.07 | 9.28 | |
制造费用 | 70,965.88 | 26.92 | 50,596.18 | 19.42 | |
销售运费 | 4,923.59 | 1.87 | 4,079.96 | 1.57 | |
胶管钢丝 | 直接材料-盘条 | 18,185.31 | 61.46 | 24,018.79 | 66.71 |
直接材料-其他 | 2,488.78 | 8.41 | 2,422.89 | 6.73 | |
直接人工 | 1,923.82 | 6.50 | 1,907.92 | 5.30 | |
制造费用 | 6,412.25 | 21.67 | 7,016.76 | 19.49 | |
销售运费 | 579.79 | 1.96 | 640.67 | 1.78 |
(续)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胎圈钢丝 | 直接材料-盘条 | 170,855.58 | 81.45 |
直接材料-其他 | 6,540.71 | 3.12 | |
直接人工 | 7,533.97 | 3.59 | |
制造费用 | 18,582.30 | 8.86 | |
销售运费 | 6,242.53 | 2.98 | |
钢帘线 | 直接材料-盘条 | 120,052.10 | 56.37 |
直接材料-其他 | 24,937.72 | 11.71 | |
直接人工 | 22,037.69 | 10.35 | |
制造费用 | 40,857.52 | 19.19 | |
销售运费 | 5,077.59 | 2.38 | |
胶管钢丝 | 直接材料-盘条 | 29,426.86 | 71.00 |
直接材料-其他 | 2,649.29 | 6.39 | |
直接人工 | 2,162.13 | 5.22 | |
制造费用 | 6,455.20 | 15.57 | |
销售运费 | 753.69 | 1.82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料工费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均为盘条。由于工艺的复杂程度不同,胎圈钢丝的原材料占比最高,其次为胶管钢丝,最后为钢帘线。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成本以及能源成本,能源成本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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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 | 电 | ||
数量(万度) | 平均单价(元/度) | 金额(万元) | |
2023年度 | 90,782.73 | 0.64 | 58,009.02 |
2022年度 | 73,934.66 | 0.66 | 48,620.58 |
2021年度 | 67,885.37 | 0.54 | 36,845.21 |
期间 | 天然气 | ||
数量(万m?) | 平均单价(元/m?) | 金额(万元) | |
2023年度 | 3,150.57 | 3.35 | 10,544.07 |
2022年度 | 2,839.60 | 3.79 | 10,773.86 |
2021年度 | 2,422.73 | 2.92 | 7,067.11 |
期间 | 蒸汽 | ||
数量(吨) | 平均单价(元/吨) | 金额(万元) | |
2023年度 | 100,444.64 | 263.76 | 2,649.36 |
2022年度 | 104,249.17 | 286.01 | 2,981.68 |
2021年度 | 148,408.05 | 204.16 | 3,029.90 |
2021-2022年,公司能源价格整体处于持续上涨的趋势中,电价上涨百分比为
22.22%;天然气上涨百分比为29.79%;蒸汽上涨百分比为40.09%。2021年与2022年能源价格同比大幅上涨,拉低了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2023年,公司能源价格有所回落,电价下降百分比为3.03%;天然气下降百分比为11.61%;蒸汽下降百分比为7.78%,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
3、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1)胎圈钢丝竞争状况
我国胎圈钢丝行业的产业集中较高,不同规模的生产企业数量合计20余家,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工艺水平存在差异,其中能形成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有10家左右,占领了整个行业70%以上的市场份额。目前,公司在国内主要的竞争对手有高丽制钢(中国)、兴达国际、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等厂商。这些竞争对手无论从生产规模还是从技术工艺上,都占有重要的行业地位。国外目前约有30多家规模较大的胎圈钢丝生产企业,其中较为知名的企业有韩国高丽制钢、韩国晓星、东京制钢、比利时贝卡尔特等公司。上述几家世界知名胎圈钢丝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先进的企业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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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的原材料价格成本和人力成本较低,公司又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在与国外胎圈钢丝企业同类产品相比时,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这是吸引世界知名轮胎客户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有望在国际胎圈钢丝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2)钢帘线竞争状况
2021年国内成规模的钢帘线生产企业有十余家,可以分为以兴达国际为代表的国内民营企业和以贝卡尔特为代表的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由于钢帘线产业和汽车产业、轮胎产业息息相关,我国的钢帘线生产企业也多数与汽车企业、轮胎产业群以及港口和交通发达地区伴生而居,呈现出集中于少数地区的区域特点。
以全钢子午线轮胎为代表的高性能轮胎已成为轮胎工业的发展方向,轮胎子午化率由2000年的29.2%增加到2021年的93.8%。在此类政策激励之下,近年来钢帘线市场继续发展势头明显,钢帘线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明显改善,但竞争也随之加剧,抗风险能力小,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3)胶管钢丝竞争状况
公司胶管钢丝业务的客户数量多但单个客户的业务量少,具有小而散的特点,不具备规模效应。胶管钢丝细分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所占份额不高,对客户的议价能力不强,成本上升时,产品价格传导速度较慢。
4、公司产品定价模式
公司的产品定价模式主要对以下三方面综合考量后,得出最终产品定价。
(1)非标准化需求导致的价格补偿。例如客户订单规模、特殊定制要求、售后服务需求等;
(2)成本基准因素。公司根据设定的毛利目标并考量如主要原材料价格、产品市场价、运输成本、汇率差异等因素,综合设定成本基准。
(3)成本加成因素。产品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服务水平、交付时间、工厂利用率等为公司的成本加成考量因素。
5、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变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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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服务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别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胎圈钢丝 | |||
毛利(万元) | 22,471.19 | 9,143.68 | 20,256.86 |
毛利率(%) | 9.73 | 4.23 | 8.81 |
钢帘线 | |||
毛利(万元) | 19,823.83 | -3,506.63 | 10,033.87 |
毛利率(%) | 6.99 | -1.36 | 4.50 |
胶管钢丝 | |||
毛利(万元) | 3,268.17 | 3,191.28 | 3,056.35 |
毛利率(%) | 9.95 | 8.14 | 6.87 |
喷涂 | |||
毛利(万元) | -73.88 | 187.55 | 1,596.02 |
毛利率(%) | -17.24 | 16.19 | 55.77 |
其他 | |||
毛利(万元) | 215.78 | 26.05 | 99.79 |
毛利率(%) | 10.44 | 1.73 | 3.93 |
主营业务合计 | |||
毛利(万元) | 45,705.10 | 9,041.92 | 35,042.89 |
毛利率(%) | 8.31 | 1.76 | 6.9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5,042.89万元、9,041.92万元及21,397.83万元,2021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但在2023年有所回升。
(2)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服务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胎圈钢丝 | 9.73 | 4.23 | 8.81 |
钢帘线 | 6.99 | -1.36 | 4.50 |
胶管钢丝 | 9.95 | 8.14 | 6.87 |
喷涂 | -17.24 | 16.19 | 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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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0.44 | 1.73 | 3.93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8.31 | 1.76 | 6.9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在2021-2023年间变动趋势存在不一致的现象,胎圈钢丝与钢帘线呈现先下滑再上升的趋势,而胶管钢丝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具体每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趋势的解释如下:
① 胎圈钢丝
公司是中国胎圈钢丝行业龙头企业,胎圈钢丝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也是公司各类别产品中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之一。报告期内,胎圈钢丝毛利率分别为
8.81%、4.23%及9.73%,是公司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胎圈钢丝销售数量、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数量(吨) | 421,850.21 | 352,842.24 | 347,168.02 |
平均单价(元/吨) | 5,476.30 | 6,131.07 | 6,625.38 |
单位成本(元/吨) | 4,936.42 | 5,871.93 | 6,041.89 |
毛利率(%) | 9.73 | 4.23 | 8.81 |
胎圈钢丝毛利率于报告期内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吨;%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
盘条采购单价 | 3,819.54 | -14.94 | 4,490.63 | -11.28 | 5,061.84 | 32.51 |
胎圈钢丝单价 | 5,476.30 | -10.68 | 6,131.07 | -7.46 | 6,625.38 | 24.10 |
胎圈钢丝单位成本 | 4,936.42 | -15.93 | 5,871.93 | -2.81 | 6,041.89 | 26.28 |
2021-2022年,公司胎圈钢丝毛利率逐年下滑,由上表可以看出,当盘条采购单价上涨时,胎圈钢丝的单位售价上涨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当盘条采购单价下跌时,胎圈钢丝的单位售价下跌幅度高于单位成本下跌幅度。由于胎圈钢丝占轮胎成本比例较小,下游客户对其价格敏感性不高,价格粘性及价格传导滞后效应较为明显,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胎圈钢丝售价与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
报告期内,胎圈钢丝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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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胎圈钢丝 | 直接材料-盘条 | 160,899.62 | 77.15 | 163,859.60 | 79.09 |
直接材料-其他 | 7,525.02 | 3.61 | 8,132.20 | 3.93 | |
直接人工 | 8,863.80 | 4.25 | 8,360.64 | 4.04 | |
制造费用 | 24,694.68 | 11.84 | 21,250.56 | 10.26 | |
销售运费 | 6,563.33 | 3.15 | 5,585.42 | 2.70 | |
项目 | 2021年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直接材料-盘条 | 170,855.58 | 81.45 | |||
直接材料-其他 | 6,540.71 | 3.12 | |||
直接人工 | 7,533.97 | 3.59 | |||
制造费用 | 18,582.30 | 8.86 | |||
销售运费 | 6,242.53 | 2.9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盘条的采购价格紧密相关。2021年度,下游轮胎产业复苏,带动胎圈钢丝等产品的销售单价上升,由于公司逐月调整产品售价,定价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主材盘条价格的上涨还是拉低了产品的毛利率。2021年胎圈钢丝的盘条占营业成本比重有在提升,占比约81.45%,盘条采购价格在2021年的快速上升导致单位生产成本的上升。2022年度,虽然主要原料采购价格下滑,但由于以下原因:(1)生产及采购周期,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存在一定滞后性,2021年采购大量盘条,全年采购额为426,375.2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原材料余额为30,757.65万元,较2020年末增长62.07%,由于2021年采购价格处于高位,2022年生产过程中消耗2021年采购的盘条导致生产的单位成本较高;(2)胎圈钢丝的销售价格同比出现了下滑,但单位售价下跌幅度高于单位成本下跌幅度;(3)2022年度能源价格上涨幅度较大,2022年蒸汽单价较2021年上升40.09%,电价上升22.22%,天然气上升29.79%,故压低了产品整体毛利率。
2023年,公司胎圈钢丝毛利率增长存在以下原因:(1)公司优化了胎圈钢丝的部分工艺,在满足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小幅减少了高强度盘条的使用,实现了降本增效;(2)2023年由于市场逐渐回暖,公司胎圈钢丝销售量较上年增长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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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所分摊的制造费用降低,胎圈钢丝的市场定价会随盘条价格下降而下降,但规模效应的影响使得2023年胎圈钢丝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价的下降幅度,从而导致毛利率提升;(3)2023年度能源价格有所回落,电价下降百分比为
3.03%;天然气下降百分比为11.61%;蒸汽下降百分比为7.78%,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故提升了产品整体毛利率。
② 钢帘线
钢帘线目前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报告期内,钢帘线毛利率分别为4.50%、-
1.36%及6.99%,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钢帘线销售数量、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数量(吨) | 358,814.29 | 295,420.90 | 242,323.97 |
平均单价(元/吨) | 7,900.12 | 8,698.29 | 9,202.41 |
单位成本(元/吨) | 7,356.38 | 8,816.99 | 8,788.34 |
毛利率(%) | 6.99 | -1.36 | 4.50 |
钢帘线毛利率于报告期内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其主要原因如下:
钢帘线产品生产工艺较胎圈钢丝、胶管钢丝复杂,运用的生产设备也相对较多,以致人力、电力及折旧成本占生产成本比例较胎圈钢丝、胶管钢丝高,而盘条成本占比相对较低使得钢帘线产品单位成本受盘条价格变动的影响低于其他主要产品。公司耕耘钢帘线行业的时间较短,与行业龙头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其产品在进入客户供应商名单时需要以低价获取优势。2020年,受经济下行的影响,下游汽车轮胎行业景气度继续下降,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充分考虑成本因素的情况下降价进行销售。2021年,公司钢帘线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如下:(1)公司钢帘线目前在市场中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加之下游汽车轮胎产业的景气度恢复,客户对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的需求量快速上升,公司也在本年度适时对钢帘线产品进行提价销售以获取更高的收益。(2)虽然盘条采购价格的明显上涨带动钢帘线单位成本的增加,但由于生产的规模效应导致公司单位成本的上升幅度显著小于盘条采购价格的上涨。2019年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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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扩产5万吨钢帘线产能,该产能在2021年得到释放,公司钢帘线的生产成本在2021年由于产量的提升而导致固定成本的分摊降低,从而导致2021年度毛利率较2020年有所提升。(3)2021年公司钢帘线业务大客户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27.82%,较2020年比例增长6.68%,大客户收入较2020年增长39,623.04万元,增长幅度为
176.70%,由于大客户在品牌和产品定位高端,其对产品的质量、原料和生产工艺的要求更高,产品附加值越高给公司带来的毛利越高,2021年钢帘线大客户占比提升也带动了毛利率提升。2022年,由于胜通钢帘线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分摊至单位产品的成本较高故导致公司钢帘线产品出现负毛利率。钢帘线工艺相对复杂,需要消耗大量能源,2022年盘条占营业成本比重仅为56.02%,制造费用比重占到19.42%,2022年能源价格大幅上涨,2022年蒸汽单价较2021年上升40.09%,电价上升22.22%,天然气上升29.79%,此外,生产及采购周期也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存在一定滞后性,由于2021年采购价格处于高位,2022年生产过程中消耗2021年采购的盘条导致生产的单位成本较高。主要原料盘条的价格调整不及产品单位成本的变动,2022年度钢帘线单价较2021年降低5.48%,但单位成本较2021年反而增长0.32%,导致钢帘线产品出现负毛利率。
2023年,公司钢帘线毛利率增长存在以下原因:(1)随着盘条采购价格下滑以及胜通钢帘线产能逐步恢复,公司钢帘线单位成本调整幅度高于销售单价,公司钢帘线毛利率恢复至以往年度水平;(2)2023年由于市场逐渐回暖,公司钢帘线销售量较上年增长21.46%,单位产品所分摊的制造费用降低,从而导致毛利率提升;(3)2023年度能源价格有所回落,电价下降百分比为3.03%;天然气下降百分比为11.61%;蒸汽下降百分比为7.78%,进一步降低了生产成本,故提升了产品整体毛利率。
③ 胶管钢丝
报告期内,胶管钢丝毛利率分别为6.87%、8.14%及9.95%。公司胶管钢丝销售数量、平均单价与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销售数量(吨) | 49,276.41 | 52,102.03 | 60,34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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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价(元/吨) | 6,668.12 | 7,523.38 | 7,375.11 |
单位成本(元/吨) | 6,002.80 | 6,910.87 | 6,868.61 |
毛利率(%) | 9.95 | 8.14 | 6.87 |
公司胶管钢丝业务的客户数量多但单个客户的业务量少,具有小而散的特点,不具备规模效应。胶管钢丝细分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所占份额不高,对客户的议价能力不强,成本上升时,产品价格传导速度较慢。同时,与钢帘线相比,胶管钢丝工艺复杂程度相对较低,成本主要依赖于盘条,故成本变动基本与盘条采购单价变动趋势相同。
胶管钢丝毛利率于报告期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主要原因如下:
2022年度胶管钢丝单价较2021年增长2.01%,单位成本增长0.62%。(1)单位成本的变动原因与胎圈钢丝以及钢帘线类似,主要由于能源成本大幅上涨,当年胶管钢丝的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为19.49%,相较2021年的15.57%上升
3.92%,虽然盘条成本当年有所下降,但整体由于传导速度以及能源成本的缘故,总体成本同比基本持平,略微有所增长。(2)胶管钢丝2022年销售单价较2021年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致力于拓展海外业务,深耕胶管钢丝海外市场,2022年胶管钢丝境外收入较2021年增长2,975.33万元,增长比例约26.20%,境外收入占胶管钢丝总收入比例由2021年的25.52%上升至36.56%,由于境外销售的产品附加值高,定制化产品较多导致产品定价较高,2022年胶管钢丝境外销售平均毛利率为
13.76%,而2021年仅为4.56%,拉动了胶管钢丝整体毛利率的上升。
2023年,产品价格下跌幅度低于原料价格下跌幅度,且境外销售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胶管钢丝业务毛利率逐步恢复。
6、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日上集团 | 9.37 | 7.99 | 10.68 |
贵绳股份 | 10.42 | 8.12 |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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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 (金属制品业务) | 8.68 | 6.00 | 10.24 |
兴达国际 | 19.20 | 21.03 | 19.40 |
福星股份 (金属制品业务) | -0.46 | -6.09 | 5.48 |
平均值 | 9.44 | 7.41 | 11.20 |
中位数 | 9.37 | 7.99 | 10.24 |
本公司 | 8.31 | 1.76 | 6.97 |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作为数据分析来源;福星股份和恒星科技仅取其金属制品业务毛利率,其余公司为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97%、1.76%及8.31%,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20%、7.41%及9.44%。2020年,下游轮胎客户业绩出现下滑,公司胎圈钢丝、钢帘线等产品的销售单价持续下滑,且下滑比例大于盘条等主要材料单价的下滑比例,公司为维持销量,扩大市场占有率,继续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故导致当期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出现了显著差异。2021年,下游汽车轮胎产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主要产品售价因此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上游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为剧烈,价格提升幅度较高,故对公司的毛利率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亦处于下行通道,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2年,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向下波动,而由于公司产品价格相对较为敏感;同时由于胜通钢帘线并表后,因市场需求弱规模效应未充分发挥,故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出现下滑;最后,由于当年能源成本同比大幅上升,公司主营业务对水、电、蒸汽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亦处于下行通道,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3年,公司毛利率提升明显,主要是由于胜通钢帘线产能逐步恢复,加之盘条价格下降,产品销量带动产量的增加形成了规模效应,使得单位生产成本降低较大,公司在四季度提升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产品价格下滑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滑幅度,对毛利率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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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 公司 |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钢帘线 | 恒星科技 | 24.24 | 7.09 | 24.28 | 0.54 | 36.03 | 11.45 |
兴达国际 | 85.99 | 未披露 | 85.70 | 未披露 | 84.70 | 未披露 | |
福星股份 | 19.32 | -0.46 | 6.65 | -6.09 | 12.08 | 5.48 | |
发行人 | 51.55 | 6.99 | 49.88 | -1.36 | 43.29 | 4.50 | |
胎圈钢丝 | 兴达国际 | 14.01 | 未披露 | 7.70 | 未披露 | 8.20 | 未披露 |
发行人 | 42.02 | 9.73 | 41.99 | 4.23 | 44.65 | 8.81 | |
胶管钢丝 | 恒星科技 | 7.34 | 6.13 | 8.03 | 7.19 | 8.18 | 4.35 |
兴达国际 | - | 未披露 | 6.60 | 未披露 | 7.10 | 未披露 | |
发行人 | 5.98 | 9.95 | 7.61 | 8.14 | 8.64 | 6.87 |
注:福星股份的金属制品业务包括子午轮胎钢帘线、钢丝、钢丝绳及钢绞线等金属丝绳制品,产品销售以钢帘线为主。福星股份主营业务中房地产占主要部分,2021至2022年其金属制品业务收入分别为15.15亿元和12.3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
对于钢帘线产品,公司毛利率低于恒星科技,主要系大业股份出于竞争需要而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在2021年5月收购胜通钢帘线后,钢帘线产能利用率恢复不及预期,加之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导致钢帘线产品毛利较低。福星股份金属制品业务的产品为钢帘线,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低于大业股份,主要系福星股份外销收入占比很低,国内低价销售导致毛利率较低。2022年,恒星科技和福星股份钢帘线业务毛利率出现明显下滑,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2023年,恒星科技的钢帘线业务毛利率上升,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一致。
对于胎圈钢丝产品,可比公司兴达国际未披露分产品的毛利率数据。
对于胶管钢丝产品,公司胶管钢丝毛利率水平略高于恒星科技,主要系外销部分毛利较高,提升了整体毛利表现。报告期内公司胶管钢丝产品毛利率无明显异常波动。
综上,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化主要与盘条的采购价格变动基本一致,同时,公司于2021年5月合并胜通钢帘线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初步上升阶段,分摊至各产品的固定成本较高。最后,由于报告期内,2022年能源价格上涨较大,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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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毛利率相较同行业略低,除上述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外,主要是由于可比公司产品结构及销售地区相较同行业存在一定差异。
(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较大的具体原因,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8,421.52 | 482,016.68 | 431,916.2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084.91 | 1,993.68 | 4,565.4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349.74 | 67,035.83 | 11,055.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4,856.18 | 551,046.18 | 447,537.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7,043.05 | 444,256.67 | 365,267.4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271.72 | 44,021.04 | 41,110.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305.13 | 9,544.61 | 4,178.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43.69 | 63,265.01 | 15,685.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2,163.59 | 561,087.33 | 426,241.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92.58 | -10,041.15 | 21,295.86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95.86万元、-10,041.15万元和52,692.58万元,呈上下波动趋势,主要系受经营性应收款项回款情况、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变化及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变动的影响。
2021年较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9,844.98万元,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公司2021年与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88%和78.14%,2021年,下游汽车产业景气度回升,公司作为国内胎圈钢丝龙头企业,受下游需求增长,公司胎圈钢丝产品量价齐升,销售收入增长比例较大,且收入实现回款的质量较好,导致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大幅上涨。
2022年较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1,337.01万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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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以下原因导致:1)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2)经营性应付项目大幅减少,部分钢厂供应商的结算条款由应付票据调整为付现汇,2022年应付票据余额减少,采购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跟踪期内经济形势转弱且能源成本和原材料运费增加。2023年较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62,733.73万元,主要系以下原因导致:(1)市场需求好转及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2023年收到政府补助金额9,573.53万元;(3)2023年日常经营期间费用开支较2022年减少1,331.64万元。
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主要受到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以及合并负商誉金额的综合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92.58 | -10,041.15 | 21,295.86 |
净利润 | 10,644.36 | -27,046.05 | 21,088.24 |
差额 | 42,048.22 | 17,004.90 | 207.62 |
差额构成 | |||
非付现项目 | |||
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 | -37.17 | 2,426.24 | 1,511.95 |
固定资产折旧 | 30,768.86 | 30,925.36 | 26,748.00 |
无形资产摊销 | 1,314.77 | 1,342.26 | 647.32 |
小计 | 32,046.46 | 34,693.86 | 28,907.27 |
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及存货的变动项目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为负) | -11,573.38 | 27,136.28 | -42,701.3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为负) | -380,838.80 | 94,582.02 | 16,282.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为负) | 395,094.34 | -152,329.52 | -1,222.24 |
小计 | 2,682.15 | -30,611.23 | -27,640.84 |
非经营性项目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2.57 | 2.53 | 63.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 289.09 | -20.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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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 |||
财务费用 | 12,731.39 | 12,586.90 | 7,713.76 |
投资损失 | -2,957.28 | -771.89 | -500.4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54.63 | -386.82 | -223.46 |
小计 | 10,120.41 | 11,410.70 | 7,053.80 |
其他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 | -472.74 | -5,227.23 | 934.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 -2,582.33 | 1,038.81 | -600.77 |
其他 | 254.27 | 5,700.00 | -8,446.16 |
小计 | -2,800.80 | 1,511.57 | -8,112.61 |
合计 | 42,048.22 | 17,004.90 | 207.62 |
(2)2021年差异原因分析
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为207.62万元,差异主要系非付现项目、存货及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财务费用、股份支付以及合并负商誉的影响所致。
①非付现项目
2021年度净利润中的非付现项目金额为28,909.29万元,基本均为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影响金额为26,748.00万元。
②存货及经营性应收项目
2021年度,存货增加金额为42,701.38万元,主要系以下两个原因导致:一是当期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原材料储备及产成品库存随之增长;二是2021年将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范围。
2021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16,282.78万元,主要由于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金额减少导致,2021年公司应收票据余额降低的主要原因系因背书或贴现而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快速增加所致。
③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中的其他主要包括股份支付以及合并过程产生的负商誉的影响。
(3)2022年差异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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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为17,004.90万元,差异主要系非付现项目、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财务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以及冲减单体报表确认的职工权益款和债权债务转移的影响所致。
①非付现项目
2022年度净利润中的非付现项目金额为34,693.86万元,基本均为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影响金额为30,925.36万元。
②存货及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
2022年度,存货金额减少27,136.28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了存货的库存管理,库存商品和原材料大幅减少。
2022年度,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94,582.02万元,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背书或贴现导致。
2022年度,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152,329.52万元,系应付票据结算方式变化导致。公司对钢厂供应商采取成本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2022年因为承兑贴现利率降低,部分钢厂付现汇能给予反贴息,所以部分钢厂供应商的结算条款由应付票据调整为付现汇。2022年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减少,相应应付票据余额减少。
③财务费用
2022年度财务费用较高,主要为利息费用。2022年,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以借款形式融入资金以支持业务的扩张,通过借款补足现金流量缺口。
④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的影响主要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变动以及其他明细中冲减单体报表确认的职工权益款和债权债务转移的影响。
(4)2023年差异原因分析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为42,048.22万元,差异主要系非付现项目、财务费用的影响所致。
① 非付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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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净利润中的非付现项目金额为32,046.4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
② 财务费用
2023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影响金额为12,731.39万元,主要为利息支出,与公司有息借款的规模相匹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具有合理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及汇总表、海关报关数据,统计分析公司报关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2、查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涉及发行人境外销售产品类型适用政策的相关文件,分析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与相关政策的一致性;
3、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了解发行人各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毛利情况;
4、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公开市场价格,分析与对应产品收入、产品单位成本的匹配性;
5、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进行分析,结合公司上下游行业相关情况,分析公司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
6、查阅同行业公司和部分主要客户的公开披露文件,比较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内外销金额、占比和毛利率情况;
7、查阅专业机构出具的轮胎行业各环节市场需求以及专业机构出具的橡胶行业研究报告,结合上下游供求关系的变动,分析原材料价格,产品市场竞争情况;
8、查阅以前年度审计报告,获取报告期内各期现金流量表附表明细表;
9、查阅公司现金流量明细账,对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分析现金流量表中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变动的因素,核实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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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收入规模持续上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公司境内产品毛利率小于境外产品毛利率,主要系外销产品质量、原料和生产工艺差异、退税政策及国内低价竞争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关数据与境外收入规模一致,免抵退税、免退税收入申报金额、出口退税金额与适用税率测算一致;
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安全库存与采购周期的缘故,公司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率较盘条采购单价变动率呈现一定滞后性,但整体趋势一致。同时,由于公司定价模式与盘条采购价格呈现强关联性,故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与盘条采购单价趋势变化同样呈现一致性;
3、发行人各产品毛利率变化主要与盘条的采购价格变动基本一致,同时,公司于2021年5月合并胜通钢帘线后,公司产能利用率处于初步上升阶段,分摊至各产品的固定成本较高。最后,由于报告期内,2022年能源价格上涨较大,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了不利影响。发行人毛利率相较同行业略低,除上述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外,主要是由于可比公司产品结构及销售地区相较同行业存在一定差异;
4、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以及合并负商誉金额等因素导致,差异形成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4.2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0.18亿元、20.37亿元、8.95亿元和5.44亿元。2)报告期内,公司为了获取资金融通,与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业务,应付融资租赁款金额分别为0亿元、2.32亿元、
5.17亿元和5.38亿元。3)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8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有息负债金额为25.80亿元,规模较大。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0.36亿元、0.76亿元、1.28亿元和0.50亿元,呈现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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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供应商及结算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设备情况、出租方、租赁期限、金额、实际利率等,说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3)分析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与财务费用的匹配性,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债务结构及到期时间、资产负债率、未来资本支出等,说明公司短期内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供应商及结算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集中采购,由供应部门根据产品订单、生产需求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变化。
1、公司报告期内存货余额占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03,744.02万元、89,541.57及79,892.14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1)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具票据方 | 受让方 | 承兑方 | 应付票据 余额 | 承兑期限 | 保证金余额 |
1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泰富钢铁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南洋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 | 94,443.00 | 12个月 | 48,316.70 |
2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河北银行,北京银行, | 81,688.94 | 6个月 | 35,5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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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青岛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 ||||||
3 | 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 | 河北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青岛银行 | 17,257.00 | 6个月 | 7,657.10 | |
4 | 上海(建发)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 2,513.06 | 12个月 | 1,005.20 | |
5 |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3,182.02 | 12个月 | - | |
6 | 无锡常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1,000.00 | 12个月 | - | |
7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3,660.00 | 12个月 | - | |
总计 | 203,744.02 | 92,512.12 |
(2)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具票据方 | 受让方 | 承兑方 | 应付票据 余额 | 承兑期限 | 保证金余额 |
1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泰富钢铁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浙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 | 18,029.78 | 12个月 | 10,358.71 |
2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日照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 | 11,047.00 | 6个月 | 4,491.10 | |
3 | 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9,415.00 | 6个月 | 4,415.00 | |
4 | 海南(建发)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 | 9,196.07 | 12个月 | 7,986.53 | |
5 | 厦门(建发)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兴业银行 | 4,500.00 | 12个月 | 1,500.00 | |
6 | 上海(建发)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 | 6,731.22 | 12个月 | - | |
7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 6,000.00 | 6个月 | - | |
8 |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恒丰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 | 16,694.72 | 6个月 | 11,670.00 | |
9 |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4,327.79 | 12个月 | - | |
10 | 无锡常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300.00 | 12个月 | - | |
11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3,300.00 | 12个月 | - | |
总计 | 89,541.57 | 40,4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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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开具票据方 | 受让方 | 承兑方 | 应付票据余额 | 承兑期限 | 保证金余额 |
1 |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潍坊百富臣钢铁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 500.00 | 6个月 | 200.00 |
2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南洋银行,浦发银行 民生银行 北京银行 | 51,196.00 | 6个月 | 25,938.60 | |
3 |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浦发银行 | 14,878.00 | 6个月 | 10,630.00 | |
4 | 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 8,995.00 | 6个月 | - | |
5 |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2,867.04 | 12个月 | - | |
6 | 无锡常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400.00 | 12个月 | - | |
7 | 江苏盛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456.10 | 12个月 | - | |
8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600.00 | 12个月 | - | |
总计 | 79,892.14 | 36,768.60 |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款。
2、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表所示:
(1)2021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采购模式 | 货款结算方式 | 信用政策 |
1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160,446.70 | 供应部根据产品订单集中采购 | 承兑 | 180天 |
2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125,016.95 | 承兑 | 360天 | |
3 | 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28,173.30 | 承兑 | 180天 | |
4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诸城市供电公司 | 电能 | 26,103.35 | 现汇 | 次月15天 | |
5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 | 4,990.97 | 承兑 | 360天 | |
6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4,749.06 | 承兑 | 180天 | |
7 | 建发(海南)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4,133.24 | 现汇 | 45天 | |
8 | 诸城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042.16 | 现汇 | 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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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阴市博威铜业有限公司 | 铜粒 | 3,542.85 | 现汇 | 0天 | |
10 | 诸城市龙光热电有限公司 | 蒸汽 | 3337.43 | 现汇 | 30天 |
(2)2022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采购模式 | 货款结算方式 | 信用政策 |
1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104,053.87 | 供应部根据产品订单集中采购 | 承兑 | 180天 |
2 |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97,065.79 | 现汇 | 45天 | |
3 |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42,469.51 | 承兑 | 180天 | |
4 | 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36,011.75 | 承兑 | 180天 | |
5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诸城市供电公司 | 电能 | 29,686.32 | 现汇 | 次月15天 | |
6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28,486.62 | 承兑 | 30天 | |
7 | 诸城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6,172.86 | 现汇 | 90天 | |
8 | 青岛科捷机器人有限公司 | 设备 | 3,600.88 | 承兑 | 180天 | |
9 | 诸城市龙光热电有限公司 | 蒸汽 | 2,981.68 | 现汇 | 0天 | |
10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设备 | 2,924.04 | 承兑 | 360天 |
(3)2023年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不含税) | 采购模式 | 货款结算方式 | 信用政策 |
1 | 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97,945.69 | 供应部根据产品订单集中采购 | 承兑 | 30天 |
2 | 建发集团 | 原材料盘条 | 94,625.72 | 现汇 | 45天 | |
3 |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89,000.92 | 承兑 | 30天 | |
4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诸城市供电公司 | 电 | 36,338.75 | 现汇 | 40天 | |
5 | 上海业浩钢铁有限公司(应付采购供应商客户) | 原材料盘条 | 29,770.11 | 承兑 | 30天 | |
6 | 厦门集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12,937.48 | 现汇 | 45天 | |
7 | 青岛科捷机器人有限公司 | 设备 | 5,494.09 | 承兑 | 180天 | |
8 | 诸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487.09 | 现汇 | 90天 | |
9 | 东营市和利时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 | 4,316.30 | 现汇 | 0天 | |
10 | 江苏百富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原材料盘条 | 3,883.65 | 承兑 | 30天 |
通过对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情况、主要供应商及结算情况进行分析,报告期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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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如下:
公司2021年应付票据余额较2020年略有增长,应付票据大幅下降主要发生2022年与2023年。一方面,2022年公司原材料采购额为344,283.69万元,较2021年减少125,954.39万元,降低比例为26.79%,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以票据形式进行结算,故应付票据的使用频率下降,导致余额相应减少。同时2022年下半年以来盘条价格下调,占用资金减少,相应的应付票据也减少;另一方面,公司2020年与2021年基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与供应商结算,2022年出现供应商对采用现汇方式支付货款的客户给与贴息,公司采用现汇方式支付货款增加。2021年前十大供应商中有5家供应商采用现汇的方式,金额占比为11.29%,其余全部采用承兑的方式,金额占比为88.71%;2022年前十大供应商中有4家供应商采用现汇的方式,金额占比为38.45%,其余6家采用承兑的方式,金额占比为61.55%;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中有5家供应商采用现汇的方式,金额占比为40.31%,其余5家采用承兑的方式,金额占比为59.69%。第三,应付票据的期限变短,导致应付票据期末余额降低。2021年期限为6个月的应付票据余额为98,945.94万元,金额占比为
48.56%,2022年期限为6个月的应付票据余额为43,156.72万元,金额占比为
48.20%,2023年期限为6个月的应付票据余额为75,569.00万元,金额占比为
94.59%。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设备情况、出租方、租赁期限、金额、实际利率等,说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1、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经营与资金的需求,于2021年开始采用售后租回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租赁情况如下:
(1)2021年融资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期限 | 协议总金额 | 账面金额 | 其中1年内到期金额 | 实际利率 | 租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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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通租赁 | 2021.9.23-2023.9.24 | 8,031.52 | 6,628.70 | 3,253.55 | 8.50% | 双捻机、电镀线等 |
2 | 浙银租赁 | 2021.12.20-2023.12.20 | 3,177.14 | 3,177.14 | 1,588.57 | 7.80% | 光伏发电机组 |
3 | 中远租赁 | 2021.8.23-2024.2.22 | 5,296.00 | 4,428.00 | 1,970.00 | 8.50% | 双捻机等 |
4 | 远东租赁 | 2021.9.22-2024.8.31 | 11,388.00 | 8,982.00 | 2,752.00 | 8.50% | 电镀线、拉丝机等 |
合计 | 27,892.66 | 23,215.84 | 9,564.12 |
(2)2022年融资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期限 | 协议总金额 | 账面金额 | 其中1年内到期金额 | 实际利率 | 租赁设备 |
1 | 海通租赁 | 2021.9.23-2023.9.24 | 8,031.52 | 3,013.64 | 3,013.64 | 8.50% | 双捻机、电镀线等 |
2 | 浙银租赁 | 2021.12.20-2023.12.20 | 3,177.14 | 1,588.57 | 1,588.57 | 7.80% | 光伏发电机组 |
3 | 中远租赁 | 2021.8.23-2024.2.22 | 5,296.00 | 2,458.00 | 2,154.00 | 8.50% | 双捻机等 |
4 | 中远租赁 | 2022.1.19-2024.7.18 | 6,917.00 | 4,673.00 | 2,863.00 | 8.50% | 双捻机、电镀线等 |
5 | 远东租赁 | 2021.9.22-2024.8.31 | 11,388.00 | 5,230.00 | 2,540.00 | 8.50% | 电镀线、拉丝机等 |
6 | 城发租赁 | 2022.4.28-2025.4.15 | 9,095.00 | 6,975.00 | 555.00 | 8.06% | 拉丝机,光伏发电机组 |
7 | 华通租赁 | 2022.4.22-2025.4.21 | 10,391.89 | 6,558.11 | 1,544.67 | 8.11% | 电镀线、拉丝机 |
8 | 海尔租赁 | 2022.7.21-2025.7.21 | 6,530.11 | 5,308.21 | 1,068.71 | 8.32% | 镀线、双捻机 |
9 | 邦银租赁 | 2022.8.30-2025.8.29 | 7,789.93 | 7,140.77 | 2,596.64 | 8.11% | 自动物流系统 |
10 | 厦门海翼 | 2022.10.17-2025.10.17 | 8,796.60 | 8,796.60 | 3,648.75 | 6.34% | 电镀黄铜生产线 |
合计 | 77,413.19 | 51,741.90 | 21,572.98 |
(3)2023年融资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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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出租方 | 租赁期限 | 协议总金额 | 账面金额 | 其中1年内到期金额 | 实际利率 | 租赁设备 |
1 | 中远租赁 | 2021.8.23-2024.2.22 | 5,496.00 | 504.00 | 504.00 | 8.50% | 双捻机等 |
2 | 中远租赁 | 2022.1.19-2024.7.18 | 6,917.00 | 1,810.00 | 1,810.00 | 8.50% | 双捻机、电镀线等 |
3 | 远东租赁 | 2021.9.22-2024.8.31 | 11,388.00 | 2,690.00 | 2,690.00 | 8.50% | 电镀线、拉丝机等 |
4 | 城发租赁 | 2022.4.28-2025.4.27 | 9,095.00 | 6,420.00 | 3,330.00 | 8.06% | 拉丝机,光伏发电机组 |
5 | 华通租赁 | 2022.4.22-2025.4.21 | 10,391.89 | 5,013.44 | 3,383.00 | 8.11% | 电镀线、拉丝机 |
6 | 海尔租赁 | 2022.7.21-2025.7.21 | 6,530.11 | 3,446.45 | 2,176.70 | 8.32% | 镀线、双捻机 |
7 | 邦银租赁 | 2022.8.30-2025.8.29 | 7,789.93 | 4,544.12 | 2,596.64 | 8.11% | 自动物流系统 |
8 | 文景租赁 | 2023.2.6-2026.2.6 | 2,166.51 | 1,624.88 | 722.17 | 7.73% | 拉丝机、电镀线、外绕机等 |
9 | 文景租赁 | 2023.2.6-2026.2.6 | 3,249.76 | 2,437.32 | 1,083.25 | 7.73% | |
10 | 河北金租 | 2023.2.8-2025.2.8 | 1,914.94 | 1,196.83 | 957.47 | 7.99% | 智能机器人、拉丝机等 |
11 | 河北金租 | 2023.2.8-2025.2.8 | 1,275.63 | 797.27 | 637.81 | 7.99% | |
12 | 厦 | 2022.10.17-2025.10.17 | 8,796.60 | 5504.40 | 2,932.2 | 6.34% | 电镀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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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海翼 | 铜生产线 | ||||||
13 | 苏州金租 | 2023.5.19-2028.5.19 | 12,820.25 | 11,422.45 | 2,417.69 | 5.80% | 光伏 |
14 | 平安租赁 | 2023.6.9-2026.3.5 | 5,893.83 | 5,893.83 | 2,143.21 | 7.03% | 捻股机,拉丝机 |
15 | 长江租赁 | 2023.9.23-2026.9.22 | 5,508.20 | 5,049.18 | 1,590.36 | 5.75% | 捻股机,拉丝机等 |
合计 | 99,233.65 | 58,354.17 | 28,974.50 |
售后租回交易是指若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并区别进行会计处理。发行人的融资租赁业务适用于售后租回交易中的不属于销售的情形,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有关特定交易售后回购的规定:“企业因存在与客户的远期安排而负有回购义务或企业享有回购权利的,尽管客户可能已经持有了该商品的实物,但是,由于企业承诺回购或者有权回购该商品,导致客户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限制,因此,在销售时点,客户并没有取得该商品的控制权。”故卖方兼承租人具有针对标的资产的实质性回购选择权,则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不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实质上是一项融资安排,一项类似抵押借款的融资安排。上表中协议总金额主要取决于融资租赁公司对融资性售后租回设备的评估价值,公司融资款项在考虑时间价值后按照现值入账,期末长期应付款账面价值为其摊余成本。
2、公司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第五十条规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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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公司的租赁物买卖合同规定:由于租赁物系承租人转让给出租人,并由出租人回租给承租人使用,除非出租人和承租人另行出具其他形式的书面交付文件,租赁物不发生实际的占有转移,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方式改为占有改定;自租赁物交付至卖方之前及之后,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卖方承担,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对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不承担任何风险。根据融资租赁合同及租赁物买卖合同可以看出,公司能够主导租赁设备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因此公司的售后租回并不构成销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情况:
单位:万元
浙江浙银 | ||||
租期 | 租金支付日 | 每期租金 | 其中:本金 | 其中:利息 |
第1期 | 2022/3/20 | 397.14 | 360.23 | 36.91 |
第2期 | 2022/6/20 | 397.14 | 362.40 | 34.74 |
第3期 | 2022/9/20 | 397.14 | 367.17 | 29.97 |
第4期 | 2022/12/20 | 397.14 | 372.28 | 24.87 |
第5期 | 2023/3/20 | 397.14 | 377.34 | 19.80 |
第6期 | 2023/6/20 | 397.14 | 381.87 | 15.27 |
第7期 | 2023/9/20 | 397.14 | 386.89 | 10.25 |
7-2-1-80
浙江浙银 | ||||
第8期 | 2023/12/24 | 397.14 | 391.82 | 5.32 |
合计 | 3,177.14 | 3,000.00 | 177.14 |
(1)租赁开始日:
融资租赁的服务费单独支付,金额为63.30万元,未考虑时间价值,在融资租赁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租赁初始,支付融资租赁服务费: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借: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 63.30 |
贷:银行存款 | 63.30 |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借:银行存款 | 3,000.00 |
借: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7.14 |
贷:长期应付款-租金 | 3,177.14 |
(2)支付利息及租金: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借:长期应付款-租金 | 397.14 |
贷:银行存款 | 397.14 |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36.91 |
贷: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 36.91 |
(3)在租赁期内摊销服务费: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借:财务费用 | 2.64 |
贷: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 2.64 |
(4)租赁期满最后一期租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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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借:长期应付款-租金 | 397.14 |
贷:银行存款 | 397.14 |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5.32 |
贷:长期应付款-未确认融资费用 | 5.32 |
综上所述:公司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及合规性。
(三)分析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与财务费用的匹配性,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债务结构及到期时间、资产负债率、未来资本支出等,说明公司短期内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1、有息负债及利息测算情况
(1)2021年借款利息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期末金额 | 测算利息 |
短期借款 | 34,439.48 | 26,376.45 | 92,506.35 | 100,569.39 | 3,623.58 |
长期借款 | 17,000.00 | 24,923.45 | 30,000.60 | 22,077.15 | 642.20 |
(续)
加:融资租赁利息 | 其他应付款利息 | 应付债券利息 | 合计 | 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差异 |
331.95 | 42.98 | 2,502.47 | 7,143.16 | 7,144.49 | -1.33 |
经测算,利息支出金额差异很小,不存在异常情况。
(2)2022年借款利息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期末金额 | 测算利息 |
短期借款 | 100,569.39 | 119,682.33 | 200,337.74 | 181,224.80 | 6,090.96 |
长期借款 | 22,077.15 | 25,000.00 | 22,845.43 | 19,922.58 | 608.70 |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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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融资租赁利息 | 其他应付款利息 | 应付债券利息 | 合计 | 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差异 |
2,435.49 | 1,494.05 | 2,632.09 | 13,261.29 | 13,262.86 | -1.57 |
经测算,利息支出金额差异很小,不存在异常情况。
(3)2023年借款利息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期末金额 | 测算利息 |
短期借款 | 181,224.80 | 253,430.91 | 239,697.22 | 167,491.12 | 3,385.09 |
长期借款 | 19,922.58 | 16,770.08 | 10,939.70 | 14,092.21 | 1,649.18 |
(续)
加:融资租赁利息 | 其他应付款利息 | 应付债券利息 | 合计 | 减: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差异 |
2,751.47 | 291.52 | 2,437.95 | 10,515.19 | 10,515.19 | 0.00 |
经测算,利息支出金额差异很小,不存在异常情况。
2、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债务结构及到期时间、资产负债率、未来资本支出情况等,说明公司短期内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公司未来最近一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下:
(1)公司的经营情况
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请参见本回复之第三题“(三)结合公司现有资金余额、用途、缺口和未来现金流入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54,282.03万元。
目前,除再次开展再融资项目外,公司正积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以及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增加债务融资新来源或保持续贷以填补资金缺口。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35,042.89万元、9,041.92万元及45,705.10万元,2021年至2022年,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但在2023年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97%、1.76%及8.31%,随着胜通钢帘线产能逐步恢复,产品价格下滑幅度小于单位成本下滑幅度,2023年的毛利率提升明显。202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041.15万元,2023年为52,692.58万元,随着公司业绩的
7-2-1-83
扭转,预计未来公司2024年现金流量情况将逐渐好转,流动性风险降低。
(2)债务结构及到期时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贷款银行 | 放款日 | 到期日 | 金额 | 借款利率 |
1 | 民生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0.26 | 2024.10.25 | 10,000.00 | 4.3500% |
2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9.27 | 2024.6.24 | 3,110.00 | 5.0000% |
3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9.27 | 2024.6.24 | 1,040.00 | 5.0000% |
4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9.27 | 2024.6.24 | 6,160.00 | 5.0000% |
5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0.10 | 2024.6.24 | 6,000.00 | 5.0000% |
6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0.11 | 2024.6.24 | 1,770.00 | 5.0000% |
7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0.11 | 2024.6.24 | 240.00 | 5.0000% |
8 | 潍坊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0.11 | 2024.6.24 | 680.00 | 5.0000% |
9 | 农商行诸城支行 | 2023.1.17 | 2024.1.13 | 1,500.00 | 4.9000% |
10 | 浦发银行潍坊分行 | 2023.1.30 | 2024.1.30 | 2,200.00 | 4.3500% |
11 | 诸城兴业潍坊分行 | 2023.2.28 | 2024.2.27 | 6,950.00 | 4.5675% |
12 | 诸城兴业潍坊分行 | 2023.2.24 | 2024.2.23 | 7,000.00 | 4.5675% |
13 | 诸城兴业潍坊分行 | 2023.3.2 | 2024.3.1 | 7,200.00 | 4.5675% |
14 | 诸城兴业潍坊分行 | 2023.3.7 | 2024.3.6 | 2,000.00 | 4.5675% |
15 | 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2022.10.13 | 2024.10.11 | 4,000.00 | 3.4000% |
16 | 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2022.10.17 | 2024.10.17 | 6,000.00 | 3.4000% |
17 | 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 2022.10.18 | 2024.1.18 | 6,000.00 | 3.4000% |
18 | 建设银行诸城支行 | 2022.12.13 | 2025.12.13 | 4,000.00 | 5.0000% |
19 | 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 | 2022.12.31 | 2024.5.31 | 1500.00 | 4.6400% |
20 | 华夏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2023.12.14 | 2024.12.14 | 2,500.00 | 5.0000% |
21 | 农商银行诸城支行 | 2023.8.31 | 2024.8.30 | 1,500.00 | 4.9000% |
22 | 交通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1.2 | 2024.10.30 | 1,500.00 | 4.3500% |
23 | 交通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1.9 | 2024.11.8 | 2,000.00 | 4.3500% |
24 | 临商银行潍坊分行 | 2023.5.12 | 2026.5.11 | 4,900.00 | 5.6550% |
25 | 中信银行潍坊分行 | 2023.6.7 | 2025.6.5 | 6,000.00 | 4.9000% |
26 |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分行 | 2023.8.17 | 2024.8.9 | 1,000.00 | 3.3000% |
27 | 日照银行诸城支行 | 2023.1.19 | 2024.1.12 | 5,994.00 | 5.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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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金融机构长短期借款中将到期的金额为57,844.00万元,关联方借款将到期的金额为1,500.00万元,经测算,2024年1-6月共计需偿还本金59,344.00万元,利息约1,644.29万元,本息合计金额为60,988.2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8,034.85万元,剔除使用权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87,659.93万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为10,374.92万元,足以支付2024年的利息费用,对于本金的偿还,公司一般在借款到期前两到三个月向银行申请续贷。
公司与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约为188,4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82,629.00万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5,771.00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可以有效覆盖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截至本回复更新日,由于2023年业绩较好,公司正在向部分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通过合理利用银行借款、财务杠杆能够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公司全面转型升级。2023年公司月平均应收账款回款金额较高,充足的现金流支持以及良好的历史信用,为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的续贷或借新还旧补充流动性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多渠道开展融资工作筹解决历史负债问题,以保证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债务的偿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综上,公司在债务融资上的流动性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64.18% | 71.53% | 75.32% |
2021年由于将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范围,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而随着胜通钢帘线公司初步开展统筹购销、降本增效、产能恢复等工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步降低。随着公司业绩在2023年逐渐好转,预计公司未来一年内资产负债率将延续下降的趋势。
(4)未来资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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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资本支出情况请参见本回复之第三题“(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将投放于未来的资本支出项目。
综上,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主要系满足其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但目前公司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已于募集说明书的风险因素中进行披露。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可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发行人财务成本,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3、结合大额受限资金及存款利率、大额负债及费用率、存贷比等情况分析公司是否存在存贷双高情形,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金额为1,818.03万元、1,959.93万元和1,532.81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货币资金利息收入 | 1,504.95 | 1,926.13 | 1,818.03 |
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52.56 | 57.59 | 67.70 |
其他货币资金利息收入 | 1,452.39 | 1,868.55 | 1,750.34 |
资金拆出利息收入 | 27.86 | 33.80 | - |
合计 | 1,532.81 | 1,959.93 | 1,818.03 |
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和其他货币资金利息收入,货币资金与利息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52.56 | 57.59 | 67.70 |
活期存款平均余额 | 8,052.82 | 9,644.73 | 9,049.93 |
活期存款测算利率 | 0.65% | 0.60% | 0.75% |
活期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 0.2%-3% | 0.25%-3% | 0.3%-3% |
其他货币资金利息收入 | 1,452.39 | 1,868.55 | 1,75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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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 87,610.47 | 90,284.21 | 92,186.65 |
其他货币资金测算利率 | 1.66% | 2.07% | 1.90% |
其他货币资金实际执行利率 | 1.1%-3.19% | 1.1%-4.3% | 1.1%-4.3% |
注:活期存款平均余额=(期初活期存款+期末活期存款)/2;其他货币资金平均余额=(期初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其他货币资金)/2报告期内,发行人活期存款测算利率分别为0.75%、0.60%和0.65%,活期存款测算利率在公司实际利率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质押存单 | 83,851.99 | 80,562.38 | 91,262.12 |
信用证保证金 | 3,600.00 | 6,800.00 | 1,250.00 |
其他 | 207.94 | 198.64 | 475.26 |
合计 | 87,659.93 | 87,561.02 | 93,007.39 |
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质押存单中包括了已贴现与未贴现的应付票据的保证金
由上表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票据保证金与信用证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测算利率分别为1.90%、2.07%和1.66%,在公司实际利率区间内,具有合理性。
(2)借款与利息支出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利息支出 | 10,515.19 | 13,262.86 | 7,144.49 |
其中:短期借款 | 3,385.09 | 6,092.53 | 3,624.89 |
长期借款 | 1,649.18 | 608.7 | 642.20 |
应付债券 | 2,437.95 | 2,632.09 | 2,502.47 |
融资租赁 | 2,751.47 | 2,435.49 | 331.95 |
资金拆入利息支出 | 291.52 | 1,494.05 | 42.98 |
短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 | 74,023.53 | 124,084.11 | 72,906.52 |
平均短期借款利率 | 4.57% | 4.91% | 4.97% |
短期借款实际利率区间 | 3.40%-5.22% | 3.40%-5.22% | 3.60%-5.00% |
长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 | 33,281.10 | 17,276.71 | 17,838.89 |
7-2-1-87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平均长期借款利率 | 4.96% | 3.52% | 3.60% |
长期借款实际利率区间 | 3.40-5.65% | 3.40-5.00% | 3.60% |
注:短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与长期借款加权平均余额已按照该年度存续天数进行加权处理,等于年度实际存续天数/365天*借款金额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短期借款的年平均利率位于公司各期的实际借款利率区间范围之内,公司短期借款与利息支出具有匹配性。
(3)公司的货币资金及借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货币资金 | 98,034.85 | 93,313.65 | 106,544.22 |
使用权不受限的货币资金 | 10,374.92 | 5,752.63 | 13,536.83 |
金融机构借款 | 198,120.83 | 223,325.76 | 147,696.29 |
存贷比例 | 2.02 | 2.39 | 1.39 |
存贷比例(使用权不受限) | 19.10 | 38.82 | 10.91 |
注:存贷比例=金融机构借款/货币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均较高,但剔除使用权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后,存贷比例大幅度提升,不存在存贷双高的情况。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票据保证金与信用证保证金。银行票据保证金包括了已贴现与未贴现的应付票据的保证金,除了在本回复之第四题4.1“(一)结合公司采购模式、供应商及结算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中披露的未贴现的应付票据的保证金之外,2022年与2023年存在大量已贴现未到期的应付票据保证金,已贴现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已重分类至短期借款,2022年已贴现未到期的应付票据金额约为10.4亿元,2023年约为11.46亿元。发行人存在的上述情况主要是由于行业特点及自身发展需要导致的,具体如下:
①发行人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
一方面,发行人所处行业供应商集中度较高,采购过程中部分供应商要求预付部分或全部货款。另一方面,客户结构较为稳定,回款多数是以票据形式支付,且
7-2-1-88
货款结算周期较长。在此经营环境下,发行人需要保留一定的资金余额应对采购端与销售端资金周转缺口,同时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的方式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因此银行贷款较高。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的存贷比例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 |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日上集团 | 货币资金 | 74,726.74 | 75,616.18 | 66,542.74 |
使用权不受限的货币资金 | 48,619.53 | 49,354.40 | 36,656.43 | |
金融机构借款 | 127,782.58 | 139,736.65 | 110,591.32 | |
存贷比例 | 1.71 | 1.85 | 1.66 | |
存贷比例(使用权不受限) | 2.63 | 2.83 | 3.02 | |
贵绳股份 | 货币资金 | 53,636.75 | 59,176.54 | 84,664.83 |
使用权不受限的货币资金 | 39,482.55 | 47,076.40 | 68,419.62 | |
金融机构借款 | 69,878.11 | 69,286.47 | 58,515.15 | |
存贷比例 | 1.30 | 1.17 | 0.69 | |
存贷比例(使用权不受限) | 1.77 | 1.47 | 0.86 | |
恒星科技 | 货币资金 | 97,680.96 | 38,909.84 | 71,950.91 |
使用权不受限的货币资金 | 4,223.56 | 4,632.03 | 21,506.66 | |
金融机构借款 | 294,439.09 | 258,045.81 | 183,102.73 | |
存贷比例 | 3.01 | 6.63 | 2.54 | |
存贷比例(使用权不受限) | 69.71 | 55.71 | 8.51 |
从上表中可看出,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的货币资金与借款金额均较高,恒星科技的情况与发行人更为接近,剔除掉使用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后,存贷比例大幅上升,恒星科技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信用证保证金,与发行人的情况一致。综上,公司存贷比与行业可比公司并无明显差异。
②发行人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较高
公司存在大额短期银行借款的同时,将部分资金作为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为6个月,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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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使用较高,导致货币资金中存在较大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信用证保证金,该类保证金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需持有一定规模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综上,发行人的存款与利息收入相匹配,有息负债与利息费用相匹配,剔除掉日常经营所需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与信用证保证金后,发行人的存款金额较低,不属于存贷双高的情形,具备商业合理性且符合行业惯例。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台账,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
2、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并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相关情况;
3、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租回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分析公司会计处理及列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售后租回合同,重新计算售后租回利息及摊销金额;
5、通过执行函证程序,检查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的余额情况;
6、获取银行借款合同,重新计算利息费用,并与账面数据核对一致;
7、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债务结构及到期时间、资产负债率、未来资本支出情况,判断公司短期内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与财务费用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4、公司有息负债金额较大主要系满足其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具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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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合理性,但目前公司未来预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货币资金余额尚小于公司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有息债务,公司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
4.3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48亿元、
13.38亿元、14.78亿元和14.31亿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5.59亿元、3.81亿元、1.17亿元和1.29亿元,两者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增加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05亿元、9.52亿元、6.64亿元和
7.28亿元,呈现波动趋势。3)2022年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金额1.57亿元。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同行业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公司存货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3)2022年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结合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销售金额、交易内容、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同行业公司坏账实际计提比例等,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1)2021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合并客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交易内容 | 信用期 |
1 | 中策橡胶及其关联方 |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 6,626.96 | 13,258.9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 2,005.72 | 4,177.6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7-2-1-91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 16,631.89 | 21,691.5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
ZHONGCE RUBBER(THAILAND) CO., LTD. | 630.10 | 4,386.41 | 胎圈钢丝 | 30天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486.37 | 1,402.1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 - | 26,509.9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
2 | 昊华轮胎及其关联方 | 寿光市纬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392.19 | 22,654.5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3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511.48 | 11,259.0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SENTURY(HONGKONG)TRADING CO.,LIMITED | 1,750.24 | 12,437.2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4 | 华盛橡胶及其关联方 | 东营市展高橡胶有限公司 | 825.32 | 2,503.2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广饶县晨旭橡胶有限公司 | 0.52 | 1,616.9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和达(山东)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969.54 | 2,409.3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海倍德橡胶有限公司 | 1,326.11 | 2,725.9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宏盛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493.48 | 1,664.9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 | 3,111.59 | 10,004.6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5 | 恒丰橡塑及其关联方 | 山东昌丰轮胎有限公司 | 675.55 | 4,694.4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山东米乐奇轮胎有限公司 | 1,006.19 | 2,598.5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 | 1,379.50 | 6,552.9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6 | 住友橡胶 | Sumitomo Rubber do Brasil Ltda | 495.69 | 1,595.0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 LTD. | 410.85 | 5,640.9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30天 | ||
SUMITOMO RIKO HOSETEX, LTD. | 41.78 | 549.40 | 胶管钢丝 | 90天 | ||
Sumitomo Rubber (Thailand) Co., Ltd. | 524.35 | 4,050.8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 114.62 | 1,487.4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SUMITOMO RUBBER AKO Lastik Sanayi ve Ticaret A.S. | 324.60 | 1,161.8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TOKAI IMPERIAL HYDRAULICS INDIA PVT LTD | - | 0.01 | 胶管钢丝 | 90天 |
7-2-1-92
SUMITOMORUBBERSOUTHAFRICA(PTY)LTD. | 21.68 | 22.52 | 钢帘线 | 60天 | ||
住友橡胶(常熟)有限公司 | 236.96 | 615.5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 128.51 | 1,111.6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7 | 赛轮轮胎及其关联方 | 潍坊柏德柏恩经贸有限公司 | 4,639.01 | 11,398.0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8 | 米其林 | MICHELINNORTHAMERICA,INC | 1,106.44 | 387.81 | 胎圈/钢帘线 | 180天 |
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 1,274.39 | 1,957.01 | 胎圈/钢帘线 | 120天 | ||
MICHELIN SIAM CO.,LTD. | 290.34 | 1,583.63 | 胎圈/钢帘线 | 150天 | ||
INDUSTRIAS MICHELIN SA DE CV | 2,831.15 | 2,611.85 | 胎圈/钢帘线 | 150天 | ||
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 | 1,043.23 | 2,043.98 | 胎圈/钢帘线 | 120天 | ||
MICHELIN POLSKA Sp. z o.o. | 45.48 | 6.43 | 胎圈钢丝 | 150天 | ||
MANUFACTURE FRANCAISE DES PNEUMATIQUES MICHELIN | 11.36 | 1.42 | 胎圈钢丝 | 150天 | ||
MICHELIN ROMANIA SA | 289.97 | 34.23 | 胎圈钢丝 | 150天 | ||
PT.MultistradaArahSaranaTbk | 593.70 | 1,590.56 | 胎圈/钢帘线 | 150天 | ||
9 | 三角轮胎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3,578.21 | 7,627.2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10 | 青岛双星 | 青岛双星化工材料采购有限公司 | 2,350.57 | 6,738.2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合计 | 68,175.64 | 204,764.18 |
(2)2022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合并客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交易内容 | 信用期 |
1 | 中策橡胶及其关联方 |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 11,395.31 | 11,483.8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 5,130.33 | 4,749.5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 1,889.73 | 1,738.7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ZHONGCE RUBBER(THAILAND) CO., LTD. | 408.43 | 5,276.42 | 胎圈钢丝 | 30天 |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 | 12,642.96 | 21,462.47 | 胎圈钢丝/ | 180天 |
7-2-1-93
公司 | 钢帘线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71.39 | 13,326.8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2 | 昊华轮胎及其关联方 | 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 | 4,337.88 | 14,834.5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寿光市纬度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0.01 | -0.1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3 | 华盛橡胶及其关联方 | 东营市展高橡胶有限公司 | 750.04 | 2,231.2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和达(山东)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1,926.84 | 4,379.9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海倍德橡胶有限公司 | 1,293.24 | 2,911.6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宏盛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771.18 | 1,608.9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 | 3,687.57 | 7,916.9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4 | 恒丰橡塑及其关联方 | 山东昌丰轮胎有限公司 | 2,810.70 | 8,879.9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山东米乐奇轮胎有限公司 | 898.71 | 4,062.8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 | 1,327.00 | 6,102.7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5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1,988.44 | 6,025.2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SENTURY(HONGKONG)TRADING CO.,LIMITED | 470.15 | 5,976.1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30天 | ||
SENTURY TIRE ( THAILAND ) CO., LTD. | 172.67 | 6,356.7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30天 | ||
6 | 米其林 | MICHELINNORTHAMERICA,INC | 2,175.03 | 2,205.5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MICHELIN POLSKA Sp. z o.o. | 214.61 | 1,288.9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MANUFACTURE FRANCAISE DES PNEUMATIQUES MICHELIN | 263.69 | 633.9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MICHELIN ROMANIA SA | 463.77 | 1,987.2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Tigar Tyres d.o.o. | 103.70 | 669.5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 1,685.59 | 4,838.2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
MICHELIN SIAM CO.,LTD. | 704.19 | 2,357.7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INDUSTRIAS MICHELIN SA DE CV | 3,218.05 | 4,789.4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 | 409.94 | 968.98 | 胎圈钢丝/ | 150天 |
7-2-1-94
司 | 钢帘线 | |||||
PT.MultistradaArahSaranaTbk | 94.45 | 1,301.5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7 | 住友橡胶 | Sumitomo Rubber do Brasil Ltda | 112.76 | 2,162.6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 LTD. | 447.78 | 3,307.7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SUMITOMO RIKO HOSETEX, LTD. | 162.77 | 824.7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Sumitomo Rubber (Thailand) Co., Ltd. | 419.62 | 3,427.5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PT SUMI RUBBER INDONESIA | 216.70 | 1,180.4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SUMITOMO RUBBER AKO Lastik Sanayi ve Ticaret A.S. | 397.58 | 1,496.4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住友橡胶 (常熟)有限公司 | 34.22 | 771.2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 117.85 | 1,510.6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8 | 成山及其关联方 | PRINX CHENGSHAN TIRE(THAILAND)CO., LTD | 1,493.61 | 1,840.4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 3,733.14 | 9,067.5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
9 | 玲珑轮胎 |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2,224.37 | 5,023.2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325.16 | 599.9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302.84 | 932.6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1,216.04 | 3,572.2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10 | 赛轮轮胎及其关联方 | 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7,501.20 | 29,714.0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潍坊柏德柏恩经贸有限公司 | - | 5,100.9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合计 | 84,611.24 | 220,898.77 |
(3)2023年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合并客户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交易内容 | 信用期 |
1 | 浦林成山及其关联方 |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 5,940.09 | 13,032.1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7-2-1-95
PRINX CHENGSHAN TIRE (THAILAND) CO., LTD | 1,069.02 | 3,993.3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2 | 昊华轮胎及其关联方 | 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 | 3,658.31 | 13,224.7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寿光大道经贸有限公司 | 613.78 | 3,893.3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寿光市大鲁商贸有限公司 | 662.65 | 3,142.8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正道轮胎有限公司 | 837.01 | 1,982.4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3 | 恒丰橡塑及其关联方 | 山东昌丰轮胎有限公司 | 1,865.16 | 11,721.5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山东永丰轮胎有限公司 | 1,803.82 | 8,795.1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山东米乐奇轮胎有限公司 | 1,020.06 | 4,561.7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60天 | ||
4 | 华盛橡胶及其关联方 | 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 | 2,495.65 | 7,823.2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和达(山东)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1,584.14 | 4,535.8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海倍德橡胶有限公司 | 1,007.30 | 2,721.6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山东宏盛橡胶科技有限公司 | 890.14 | 2,621.2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东营市展高橡胶有限公 | 742.89 | 2,235.62 | 胎圈 | 90 |
7-2-1-96
司 | 钢丝/钢帘线 | 天 | ||||
5 | 玲珑轮胎及其关联方 | 德州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3,303.70 | 7,029.3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1,654.34 | 3,563.98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广西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606.85 | 1,026.4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582.06 | 985.8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 540.53 | 725.4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6 | 米其林 | 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 1,649.99 | 2,358.4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20天 |
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 | 461.82 | 2,176.5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泰国 | - | 1,875.5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罗马尼亚工厂(ZAL) | 556.66 | 1,612.66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墨西哥米其林 | 1,290.07 | 1,421.7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波兰工厂(OLS) | 369.90 | 1,268.9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印尼米其林PT. Multistrada Arah Sarana | 516.22 | 1,157.10 | 胎圈钢丝/ | 150天 |
7-2-1-97
Tbk | 钢帘线 | |||||
米其林罗马尼亚工厂(VCT) | 187.63 | 561.9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塞尔维亚工厂(TRP) | 110.74 | 457.7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美国 | - | 429.7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米其林法国工厂(TRO) | 54.45 | 403.11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50天 | ||
MICHELIN NORTH AMERICA, INC(QUE) 米其林(北美) | 202.80 | 391.3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MICHELIN NORTH AMERICA, INC (AND) 米其林(北美) | - | 273.4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7 | 赛轮轮胎及其关联方 | 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9,028.93 | 30,879.79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8 | 森麒麟及其关联方 | 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1,148.22 | 15,048.10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30天 |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1,900.91 | 7,678.5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 | 1,244.27 | 6,701.2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
9 | 中策橡胶及其关联方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 | 6,647.27 | 16,236.8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596.80 | 21,073.99 | 胎圈钢丝/钢帘 | 180天 |
7-2-1-98
线 | ||||||
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 | 3,583.32 | 11,683.13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中策橡胶(安吉)有限公司 | 1,752.37 | 4,492.42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 1,389.05 | 5,282.5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泰国中策 | 521.15 | 4,110.47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30天 | ||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 242.25 | 411.15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180天 | ||
10 | 三角轮胎机器关联方 |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4,195.74 | 6,530.54 | 胎圈钢丝/钢帘线 | 90天 |
合计 | 71,528.07 | 242,132.79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较稳定,客户采购额逐年增加,2021年主要客户采购额204,764.18万元,2022年主要客户采购金额为220,898.77万元,2023年主要客户采购金额为242,132.79万元。报告期内,客户普遍受到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回款期延长,长期合作的客户,公司适当放宽了信用政策。中策集团2020年信用期120天,2022年、2023年都延长至180天。上海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2021年信用为120天,2022年、2023年延长为150天。
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账面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
应收账款余额 | 142,917.26 | -9.01 | 157,067.10 | 10.40 | 142,265.49 | 57.56 |
坏账准备 | 9,109.10 | -2.04 | 9,299.04 | 9.57 | 8,486.67 | 55.47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33,808.17 | -9.45 | 147,768.06 | 10.46 | 133,778.81 | 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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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
营业收入 | 555,592.14 | 6.58 | 521,302.99 | 2.48 | 508,683.79 | 65.50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72 | 30.13 | 27.97 |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2,265.49万元、157,067.10万元及142,917.26万元。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51,972.54万元,增长幅度为
57.56%。2021年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将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38,170.75万元,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42.27%。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4,801.61万元,增长幅度为
10.40%。2022年经济形势波动,汽车行业市场因素影响,终端客户的回款变慢,部分客户信用期延长,导致2022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幅度略高于收入增长幅度。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4,149.83万元,减少幅度为
9.01%。2023年受经济复苏影响,市场需求增加,公司销售订单增加,收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长6.58%。同时为防范下游行业波动所带来的应收账款不能回收的风险,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内部控制、采用应收账款管理软件系统、执行与货款回收挂钩的KPI奖惩制度等方式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回款速度总体加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下降。
3、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2021年12月31日 | 142,265.49 | 140,525.84 | 98.78% |
2022年12月31日 | 157,067.10 | 148,399.13 | 94.48% |
2023年12月31日 | 142,917.26 | 125,809.07 | 88.03% |
注:期后回款截止2024年3月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回款情况较好。2021年末与2022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基本全部收回。2023年末,由于信用期还没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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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目前公司正加强对货款的催收,正在稳定有序的回款中。
(2)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日上集团 | 18.00% | 16.51% | 14.70% |
贵绳股份 | 6.35% | 7.36% | 7.42% |
恒星科技 | 9.04% | 8.62% | 8.69% |
兴达国际 | 1.64% | 1.75% | 1.71% |
平均数 | 8.76% | 8.56% | 8.13% |
大业股份 | 6.37% | 5.92% | 5.97%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公司因客户财务状况及产品质量影响而单项计提坏账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多年积累的客户质量较高,客户信用度较高且回款及时。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占应收账款坏账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日上集团 | 8.50% | 10.43% | 10.92% |
贵绳股份 | 8.50% | 8.36% | 9.38% |
恒星科技 | 40.65% | 40.41% | 40.82% |
兴达国际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平均数 | 19.22% | 19.73% | 20.38% |
大业股份 | 21.89% | 13.65% | 15.04% |
另一方面,公司接收票据形式回款较多,应收账款账龄较短。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上的占比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日上集团 | 42.98% | 39.60% | 28.46% |
贵绳股份 | 16.66% | 8.87% | 7.90% |
恒星科技 | 10.87% | 1.64%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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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国际 | 3.08% | 0.12% | 0.56% |
平均数 | 18.40% | 12.56% | 9.79% |
大业股份 | 2.50% | 0.76% | 0.95%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
账龄组合 | 日上集团 | 贵绳股份 | 恒星科技 | 兴达国际 | 大业股份 |
1年以内 | 5.00% | 3.42% | 5.00% | - | 5.00% |
1-2年 | 10.00% | 19.77% | 10.00% | - | 10.00% |
2-3年 | 20.00% | 43.01% | 20.00% | - | 20.00% |
3-4年 | 50.00% | 89.13% | 50.00% | - | 50.00% |
4-5年 | 80.00% | 98.38% | 80.00% | --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 | 100.00% | - | 100.00% |
注:上表中贵绳股份采用最近3年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算数平均数,兴达国际在港股上市,年报中未单独披露坏账政策。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恒星科技、日上集团基本一致,与贵绳股份基本吻合。
综上所述,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公司存货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等,分析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
原材料 | 25,664.29 | 40.15% | 18,312.02 | -41.28% | 31,184.49 | 64.32%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4,115.77 | -5.00% | 4,332.49 | 28.25% | 3,378.25 | 353.16% |
库存商品 | 26,496.51 | 2.48% | 25,855.06 | -37.78% | 41,552.92 | 293.57% |
在产品 | 12,219.51 | 12.31% | 10,880.36 | -21.47% | 13,854.19 | 99.92% |
发出商品 | 8,342.22 | 1.39% | 8,227.50 | 6.80% | 7,703.63 | 112.46% |
存货余额 | 76,838.29 | 13.65% | 67,607.43 | -30.78% | 97,673.49 | 139.18% |
7-2-1-102
存货跌价准备 | 492.19 | -60.73% | 1,253.26 | -49.25% | 2,469.45 | 629.26% |
存货账面价值 | 76,346.10 | 15.06% | 66,354.17 | -30.30% | 95,204.04 | 135.08% |
公司报告期内存货余额分别为97,673.49万元、67,607.43万元、76,838.29万元。2021年末存货余额较2020年增加56,836.79万元,增长幅度为139.18%,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将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范围内,导致存货余额增加30,567.36万元,增长幅度为74.85%。
2022年末存货余额较2021年减少30,066.06万元,减少幅度为30.78%,存货余额大幅减少,其中原材料减少41.28%,库存商品减少37.78%,在产品减少
21.47%,发出商品增加6.80%,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增加28.25%。主要由于公司接手胜通钢帘线以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提高存货周转天数,消化库存导致。胜通钢帘线2022年末存货余额15,884.27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4,683.08万元,减少幅度为48.04%。其中库存商品减少8,359.30万元 ,减少幅度为50.50%;在产品减少1,576.14万元,减少幅度为43.07%;发出商品减少231.15万元,减少幅度为8.33%;原材料减少金额为4,973.71万元,减少幅度为76.56%;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增加457.21万元,增加幅度为42.18%。2021年胜通钢帘线存货周转率为
3.04,2022年胜通存货周转率为9.27,存货周转率明显提高。同时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储备库存,2022年受到经济形势影响,公司订单减少,期末备货相应减少。
2023年末存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9,230.86万元,增长幅度为13.65%,主要是由于2023年全国经济形势好转,公司订单增加,期末储备存货也增加,由于2023年底原材料价格走低,公司加大了对于原材料库存的储备。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波动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的经营状况。
2、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存货库龄、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及存货期后结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金额 | 期后结转比例 | 期末余额 | 期后结转金额 | 期后结转比例 |
7-2-1-103
库存商品 | 26,496.51 | 19,118.13 | 72.15% | 25,855.06 | 18,871.85 | 72.99% |
发出商品 | 8,342.22 | 7,216.68 | 86.51% | 8,227.50 | 5,949.75 | 72.32% |
在手订单金额 | 18,126.93 | 22,170.29 | ||||
订单覆盖率 | 52.57% | 65.05% | ||||
项目 | 2021.12.31 |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库存商品 | 41,552.92 | 39,804.87 | 95.79% | |||
发出商品 | 7,703.63 | 7,546.78 | 97.96% | |||
在手订单金额 | 13,620.34 | |||||
订单覆盖率 | 27.65% |
注:上表中期后时间截止2024年4月末。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报告期内存货在手订单覆盖率分别为27.65%,65.05%和52.57%,整体上订单覆盖率较高。2021年订单覆盖率低,主要是由于2021年公司胜通钢帘线纳入合并范围内之后,拉高了存货期末库存量。2021年期后存货基本全部实现销售,2022年和2021年由于正在陆续生产交货中,期后结转比例略低。2023年公司在市场回暖的情况下全力提升产能,产能利用率高,拉高了存货期末库存量,订单覆盖率有所下滑。
(2)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
1年以内金额 | 1-2年金额 | 2-3年金额 | 3年以上金额 | |
原材料 | 30,146.63 | 59.38 | 337.14 | 214.5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3,378.25 | - | - | - |
库存商品 | 39,799.59 | 5.28 | - | - |
在产品 | 13,716.49 | - | - | - |
发出商品 | 7,546.78 | - | - | - |
合 计 | 94,587.74 | 64.66 | 337.14 | 214.50 |
公司2021年库龄在2-3年的金额大于2020年库龄在1-2年的金额,2021年库龄在3年以上的金额大于2020年库龄在2-3年及3年以上的金额,主要是由于2021年4月30日合并胜通钢帘线,其存货库龄较长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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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
1年以内金额 | 1-2年金额 | 2-3年金额 | 3年以上金额 | |
原材料 | 17,211.39 | 366.39 | 34.81 | 472.99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4,332.49 | - | - | - |
库存商品 | 24,942.53 | 48.71 | - | - |
在产品 | 10,832.63 | - | - | - |
发出商品 | 8,112.24 | - | - | - |
合 计 | 65,431.28 | 415.10 | 34.81 | 472.99 |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1年以内金额 | 1-2年金额 | 2-3年金额 | 3年以上金额 | |
原材料 | 24,037.04 | 342.30 | 1,199.60 | 85.35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4,115.77 | - | - | - |
库存商品 | 26,343.22 | 153.28 | - | - |
在产品 | 12,219.51 | - | - | - |
发出商品 | 8,342.22 | - | - | - |
合 计 | 75,057.76 | 495.58 | 1,199.60 | 85.35 |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除原材料外,库龄基本都在1年以内。库龄较长的原材料主要是五金、机械配件,还有部分由于生产工艺改进而暂时淘汰的盘条,后期经过改进,还可继续使用。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 | 跌价计提比例 | 期后销售毛利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 | 跌价计提比例 | 期后销售毛利 | |
原材料 | 25,664.29 | 117.67 | 0.46 | 6.67 | 18,312.02 | 226.44 | 1.24 | 6.87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4,115.77 | - | - | 4,332.49 | - | - | ||
库存商品 | 26,496.51 | 316.67 | 1.20 | 25,855.06 | 863.83 | 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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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 | 跌价计提比例 | 期后销售毛利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 | 跌价计提比例 | 期后销售毛利 | |
在产品 | 12,219.51 | 19.20 | 0.16 | 10,880.36 | 47.74 | 0.44 | ||
发出商品 | 8,342.22 | 38.65 | 0.46 | 8,227.50 | 115.26 | 1.40 | ||
合计 | 76,838.29 | 492.19 | 0.64 | 6.67 | 67,607.43 | 1,253.26 | 1.85 | 6.87 |
(续)
项目 | 2021.12.31 | |||
存货余额 | 存货跌价 | 跌价计提比例 | 期后销售毛利 | |
原材料 | 31,184.49 | 426.84 | 1.37 | 1.76 |
周转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3,378.25 | - | - | |
库存商品 | 41,552.92 | 1,748.06 | 4.21 | |
在产品 | 13,854.19 | 137.70 | 0.99 | |
发出商品 | 7,703.63 | 156.85 | 2.04 | |
合计 | 97,673.49 | 2,469.45 | 2.53 | 1.76 |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分别为2.53%、1.85%、
0.64%,期后销售毛利分别为1.76%、6.87%、6.67%。
2021年末公司期后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225.89万元,剔除存货跌价的影响,期后销售毛利为1.32%,期后销售费用率为2.18%,剔除跌价影响的期后销售毛利减去销售费用率的比例为-0.85%,其绝对值0.85%小于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为2.53%,。
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期后销售毛利分别为6.87%和6.67%,期后销售费用率分别为1.82%和1.29%,期后销售毛利减去销售费用率的比例分别为5.05%和
5.38%。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情况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日上集团 | 0.11% | 0.14%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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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绳股份 | 3.54% | 4.00% | 10.06% |
恒星科技 | 3.04% | 0.66% | 0.00% |
兴达国际 | 未披露 | 未披露 | 未披露 |
中位数 | 3.04% | 0.66% | 0.15% |
算数平均 | 2.23% | 1.60% | 3.40% |
大业股份 | 0.64% | 1.85% | 2.53% |
公司存货跌价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日上集团、恒星科技基本一致,处于中位水平。贵绳股份存货跌价率比较高,主要是由于贵绳股份产品主要以钢丝绳为主,与公司产品存在一定差异,钢丝行业集中度较低,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同行业差距较小,同质化竞争激烈。
综上所述,基于公司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使公司在手订单覆盖率比较高,存货库龄较短,存货跌价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水平,公司对存货跌价的计提是充分的。
(三)2022年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具体内容及合理性
2022年公司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长期银行存单。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固定利率 | 起止时间 | 本金 | 利息 |
兴业银行长期存单 | 3.11% | 2021.4.8-2023.4.8 | 1,000.00 | 53.84 |
3.19% | 2021.6.3-2023.6.3 | 1,000.00 | 50.37 | |
3.11% | 2021.4.16-2023.4.16 | 2,500.00 | 132.90 | |
3.11% | 2021.4.16-2023.4.16 | 3,000.00 | 159.48 | |
3.19% | 2021.6.3-2023.6.3 | 3,515.00 | 177.06 | |
3.11% | 2021.5.10-2023.5.10 | 3,900.00 | 199.40 | |
合计 | - | - | 14,915.00 | 773.04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8年修订),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二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三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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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一是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二是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公司持有定期存单的目的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的银行利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根据理财协议,该定期存单为固定利率,满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综上所述,公司将期限在1年以上的定期存单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示,同时由于该定期存单剩余期限不满1年,将于2023年到期,公司将其在一年中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列示。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获取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采购产品是否与其业务范围相匹配,具有商业实质。将信用期与上期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实现销售的情况;
2、通过执行函证程序,检查公司主要客户的收入及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3、获取公司期后回款明细表及回款单据,分析公司期后回款情况;
4、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表,对于账龄比较长的应收账款,询问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政策,检查是否存在坏账的风险;
5、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统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并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比例进行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6、获取公司存货结构明细表,将其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进行比较,分析存货余额波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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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取公司每期末在手订单,检查期后出库及期后成本结转情况,通过比较期后销售毛利,分析公司每期末存货跌价计提的充分性;
8、获取公司的存货库龄表,针对长库龄的存货询问公司原因,并通过访谈公司仓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确认是否存在呆滞、报废的需要全额计提跌价的存货;
9、获取银行理财协议,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了解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大幅上升,符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是充分的;
3、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波动符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覆盖率比较高,库龄较短,期后基本都实现销售,且销售毛利扣减销售费用率的比例高于存货跌价计提比例,公司对存货跌价的计提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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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5.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根据申报材料,2023年4月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购买日从2022年4月30日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并以此追溯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请发行人说明:结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说明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可能受到相关处罚,进而对本次发行造成影响。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前次将对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购买日计算为2022年4月30日的原因
1、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概述
2021年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0,000.00万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21年4月29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标的资产的工商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3亿元。2021年9月份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9亿元。根据公司与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股权收购交易余款8亿元分别在2022年4月27日-29日完成支付7亿元,5月18日完成支付1亿元。会计差错更正之前,对标的资产购买日认定为2022年4月30日,后对标的资产购买日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公司前次将购买日计算为2022年4月30日的原因
鉴于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并购是基于胜通集团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进行的,不同于常规投资,当初其购买日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重整投资协议》第10.4条约定:如本协议根据第十七条17.1项约定生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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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甲方不按期付款等过错导致丙方转入破产清算的,则乙方扣除2亿元重整保证金后,甲方已经支付的剩余款项作为共益债务,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根据清偿方案清偿。如果重整完成前大业股份支付并购款作为权益工具,在公司破产时应劣后清算,而不是优先作为共益债务清算。
(2)基于实质合并重整,标的资产在重组计划完成前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无法确定并独立区分标的资产对应的净资产。且标的资产单体会计报表大额破产重整债务只有在破产重整完成时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出表,相关债务及重组收益也不会进入公司合并报表。
(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2-12一揽子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购买方以一揽子交易方式分步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双方协议约定,若购买方最终未取得控制权,一揽子交易将整体撤销,并返还购买方已支付价款。这种情况下,购买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恰当确定购买日和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控制权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控制权之前已支付的款项应作为预付投资款项处理”。
据此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内,此前支付的投资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披露。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经更正,公司确认于2021年4月30日完成标的资产100%股权过户,对其拥有经营管理权,经营成果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在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对2021年度、2021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调整如下(调整事项明细正数表示借方调整,负数表示贷方调整):
单位:元
调整事项原因 | 科目 | 调整金额 |
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1,700,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80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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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2021年末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1,055,208,534.17 | 10,233,673.97 | 1,065,442,208.14 | 0.97% |
应收票据 | 380,060,796.91 | 782,969.00 | 380,843,765.91 | 0.21% |
应收账款 | 1,227,434,869.28 | 110,353,252.71 | 1,337,788,121.99 | 8.99% |
预付款项 | 123,576,333.21 | 2,812,276.03 | 126,388,609.24 | 2.28% |
其他应收款 | 13,985,736.18 | 21,325,051.12 | 35,310,787.30 | 152.48% |
存货 | 671,183,086.28 | 280,857,305.86 | 952,040,392.14 | 41.85% |
其他流动资产 | 2,222,401.59 | 218,392.43 | 2,440,794.02 | 9.83% |
固定资产 | 1,383,318,610.40 | 1,410,023,978.34 | 2,793,342,588.74 | 101.93% |
在建工程 | 272,805,091.46 | -1,296,088.71 | 271,509,002.75 | -0.48% |
无形资产 | 203,904,998.17 | 181,415,856.20 | 385,320,854.37 | 88.9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14,636,050.36 | -900,000,000.00 | 214,636,050.36 | -80.74% |
应付账款 | 444,718,581.63 | 77,877,232.59 | 522,595,814.22 | 17.51% |
合同负债 | 14,584,815.35 | 706,019.24 | 15,290,834.59 | 4.84% |
应付职工薪酬 | 55,056,750.89 | 10,877,350.40 | 65,934,101.29 | 19.76% |
应交税费 | 2,280,237.45 | 27,700,414.09 | 29,980,651.54 | 1214.80% |
其他应付款 | 50,938,359.03 | 814,110,824.28 | 865,049,183.31 | 1598.2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7,685,988.71 | 83,445,221.06 | 201,131,209.77 | 70.90% |
未分配利润 | 794,811,702.86 | 102,009,605.29 | 896,821,308.15 | 12.83% |
(2)对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总收入 | 4,143,517,844.62 | 943,320,094.87 | 5,086,837,939.49 | 22.77% |
营业成本 | 3,795,141,262.81 | 926,747,803.87 | 4,721,889,066.68 | 24.42% |
税金及附加 | 14,089,591.27 | 10,551,682.67 | 24,641,273.94 | 74.89% |
销售费用 | 38,704,300.25 | 10,444,944.87 | 49,149,245.12 | 26.99% |
管理费用 | 71,917,668.60 | 24,549,086.19 | 96,466,754.79 | 34.13% |
财务费用 | 72,279,669.24 | 3,683,605.19 | 75,963,274.43 | 5.10% |
其他收益 | 12,864,590.46 | 2,399,621.00 | 15,264,211.46 | 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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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 4,950,317.30 | 54,110.68 | 5,004,427.98 | 1.09% |
信用减值损失 | 2,957,956.79 | 3,155,242.10 | 6,113,198.89 | 106.67% |
资产减值损失 | -1,713,474.94 | -19,519,234.04 | -21,232,708.98 | 1139.16% |
营业外收入 | 336,028.04 | 149,206,524.39 | 149,542,552.43 | 44403.00% |
营业外支出 | 1,711,328.53 | 810,114.08 | 2,521,442.61 | 47.34% |
利润总额 | 113,068,058.91 | 101,829,122.13 | 214,897,181.04 | 90.06% |
所得税费用 | 4,195,293.41 | -180,483.16 | 4,014,810.25 | -4.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8,872,765.50 | 102,009,605.29 | 210,882,370.79 | 93.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 95,090,990.18 | -48,839,111.12 | 46,251,879.06 | -51.36% |
基本每股收益 | 0.38 | 0.35 | 0.73 | 92.11% |
稀释每股收益 | 0.38 | 0.35 | 0.73 | 92.11% |
净资产收益率 | 5.99% | 5.29% | 11.28% | 88.31% |
(3)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76,876,685.91 | 742,286,146.89 | 4,319,162,832.80 | 20.75% |
收到税费返还 | 18,686,156.13 | 26,968,601.70 | 45,654,757.83 | 144.3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244,956.07 | 5,310,366.74 | 110,555,322.81 | 5.0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53,024,576.74 | 699,650,325.64 | 3,652,674,902.38 | 23.6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1,356,807.91 | 99,743,534.09 | 411,100,342.00 | 32.0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728,681.40 | 3,058,524.92 | 41,787,206.32 | 7.9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970,046.38 | 14,881,833.43 | 156,851,879.81 | 10.48%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3,720,769.84 | 55,470,000.00 | 549,190,769.84 | 11.2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56,573.81 | 54,110.68 | 1,210,684.49 | 4.6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2,321,532.19 | 32,321,532.19 | 新增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3,277,447.40 | 2,687,567.74 | 125,965,015.14 | 2.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24,448,000.00 | -854,030,000.00 | 670,418,000.00 | -56.0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884,522,588.18 | 884,522,588.18 | 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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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072,025.38 | 104,121.42 | 76,176,146.80 | 0.14% |
3、2022年1-9月、2022年9月30日受影响的合并报表项目前后对比情况
(1)对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25,090,303.12 | 377,541,634.90 | 3,902,631,938.02 | 10.71% |
营业成本 | 3,460,225,085.80 | 412,667,223.03 | 3,872,892,308.83 | 11.93% |
税金及附加 | 22,037,317.60 | 5,428,126.36 | 27,465,443.96 | 24.63% |
销售费用 | 36,109,502.68 | 7,639,985.85 | 43,749,488.53 | 21.16% |
管理费用 | 55,494,400.50 | 15,520,221.81 | 71,014,622.31 | 27.97% |
财务费用 | 73,240,200.83 | -1,611,328.74 | 71,628,872.09 | -2.20% |
投资收益 | 8,233,235.53 | 1,000.00 | 8,234,235.53 | 0.01% |
信用减值损失 | -16,505,847.85 | -1,265,791.19 | -17,771,639.04 | 7.67% |
营业外收入 | 11,171,453.85 | -9,238,434.38 | 1,933,019.47 | -82.70% |
营业外支出 | 858,973.51 | 1,202.24 | 860,175.75 | 0.14% |
利润总额 | -118,535,432.55 | -72,607,021.22 | -191,142,453.77 | 6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475,355.90 | -72,607,021.22 | -168,082,377.12 | 76.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 | -131,122,651.58 | -65,674,729.06 | -196,797,380.64 | 50.09% |
基本每股收益 | -0.33 | -0.25 | -0.58 | 75.76% |
稀释每股收益 | -0.33 | -0.25 | -0.58 | 75.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0 | -3.69 | -8.99 | 69.62% |
(2)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11,694,740.67 | -213,314,528.76 | 4,198,380,211.91 | -4.84% |
收到税费返还 | 11,769,172.66 | 6,175,773.84 | 17,944,946.50 | 52.4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022,363.26 | 55,247,036.73 | 321,269,399.99 | 20.7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95,406,826.96 | -138,291,134.80 | 3,957,115,692.16 | -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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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7,347,425.47 | 55,727,681.47 | 313,075,106.94 | 21.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789,163.63 | 16,910,069.45 | 72,699,233.08 | 30.3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980,364.62 | -14,773,105.00 | 97,207,259.62 | -13.1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506,963.25 | 22,030,000.00 | 114,536,963.25 | 23.8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0,221,874.00 | -100,000,000.00 | 800,221,874.00 | -11.1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97,555.24 | 813,869.96 | 4,611,425.20 | 21.43% |
(三)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可能受到相关处罚,进而对本次发行造成影响
1、因会计差错更正受到的监管措施
2023年7月1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1年,大业股份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含山东胜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胜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东营市汇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21年4月29日,标的资产的工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3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16亿元。公司将2022年4月30日确认为标的资产购买日,于2022年4月30日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此前支付的投资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2022年4月30日更正为2021年4月30日,在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大业股份在前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准确、全面反映上述资产重组相关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前期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至2022年第三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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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业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五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窦勇作为公司董事长、郑洪霞作为公司总经理、李霞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大业股份、窦勇、郑洪霞、李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公司的独立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针对上述《警示函》提及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持续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2023年9月14日,上市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9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与会计差错更正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1年,公司通过分期支付现金17亿元的方式购买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2021年4月29日,标的资产的工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3亿元。截至2022年4月底,公司累计支付收购对价16亿元。公司将2022年4月30日确认为标的资产购买日,于2022年4月30日
7-2-1-116
将标的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此前支付的投资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对2021年年报、2022年三季报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2022年4月30日更正为2021年4月30日,在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上述更正后,影响公司营业总收入、归母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其中公司2021年年报增加营业总收入9.43亿元,占调整后金额的18.54%,增加归母净利润1.02亿元,占调整后金额的48.37%;2022三季报增加营业总收入3.78亿元,占调整后金额的9.67%,减少归母净利润7,261万元,占调整后金额的43.20%。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采取合理的会计处理,并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前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准确、全面反映上述资产重组相关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针对上述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问题,公司已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工作,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将标的资产购买日由2022年4月30日更正为2021年4月30日,在2021年4月30日确认长期投资17亿元,同时确认应付管理人并购款,更正原账面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专项意见,对涉及的2021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同步更新。
在后续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中,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鉴于上述监管措施不属于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同时,上市公司已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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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2、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可能受到其他的处罚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2023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下发了《调查通知书》(证监调查字00420230315号),“因调查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我会决定向你公司调取相关材料,了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你/你单位负有配合义务,请予以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同时,经查询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并访谈发行人相关负责人,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通知。上述通知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不属于《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涉嫌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因此,截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上述情况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第十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一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中提出了适用意见:
“(一)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1.“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
(1)违法行为轻微、罚款金额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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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4.如被处罚主体为发行人收购而来,且相关处罚于发行人收购完成之前已执行完毕,原则上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被处罚主体或者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5.最近三年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三十六个月。
(二)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对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原则上构成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四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整个过程中均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交易之初公司在上交所公告中披露了该交易相关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标的公司控制权转移及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时间应为以下时间点孰早:上市公司累计支付对价款达到或超过51%,且剩余尚待支付的对价款已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有约束力的保函或其他文件,满足本次重整投资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条件;上市公司累计支付对价款达到100%,即本次交易的17亿对价款已经全部付讫。在前述条件达成之前,上市公司相应已支付的对价款作为长期应收款记录于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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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虑现实因素,为更准确全面反映上述资产重组相关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对应基准日资产负债状况,经董事会批准,将对购买日从2022年4月30日调整为2021年4月30日,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并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1-9月公司利润总额合计增加2,922.21万元,本次更正并未导致报告期内发生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公司及时就相关事项进行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畅通公司董秘、证券部门和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结合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和投资者反响,未发现公司出现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并购是基于胜通集团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进行的,不同于常规投资,最初将购买日确定为2022年4月30日是基于当时背景下充分考虑了各项因素的结果,主观并无操纵财务报表动机,不属于主观过错的情形,并未因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满足上述其他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获取和查阅了发行人与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和关于此次并购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发布的相关公告,了解交易相关条款和具体交易过程。
2、通过访谈了解发行人关于此次并购及相关会计处理。
3、查阅了相关法律及规定,比照条款分析发行人相关会计差错更正是否可能受到相关处罚,进而影响本次发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最初对于购买日的确定依据是当时背景下充分考虑了各项因素的结果,主观并无操纵财务报表动机,不属于主观过错的情形,并未因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情节严重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也不满足认定标准中其他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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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7.关于财务性投资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68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为6,349.58万元。2)公司目前共有3家参股公司,分别为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零度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1)对外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紧密联系,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对外投资标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紧密联系,是否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等情形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对外投资(参股)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 经营范围 |
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1990年6月25日 | 62,142万元 | 公司持股4.22%、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42%、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10%、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2%、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湖北省孝感市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装备(限备案产品目录范围内)、金属材料、复合材料制品、压力容器、机电成套设备、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及其相关技术服务(不含维修)自有房屋租赁;石油天然气装备与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油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信息工程、弱电工程、油气勘探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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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 经营范围 |
伙)持股4.22%、湖北江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3%
伙)持股4.22%、湖北江发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3% | 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国外限制或禁止的产品和技术除外)油(气)井钻井、定向、压裂、井下作业、钻完井工艺、钻完井液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销售油气田设备、仪器、工具、机械设备、钻(完)井液助剂加工油(气)井工具、管具、机械设备租赁钻(完)井工具、设备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的钻(完)井方案、施工方案、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代理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和技术的研发和销售;航空设备制造;飞机零部组件制造、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山东零度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10日 | 1,295.4546万元 | 公司持股4.00%、王东持股35.30%、吴英杰持股16.34%、青岛箱管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12%、赵新持股12.42%、诸城好美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81%、诸城隆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0% | 山东省诸城市 |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图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纸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鲜肉批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品牌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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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经营地 | 经营范围 |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9年8月26日 | 53,944.29万元 | 公司持股1.11%、北京启程顺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46%、智科恒业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86%、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67%、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持股3.40%、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5%、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5%、上海松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9%、北京首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9%、烟台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7%、其他股东持股8.15% | 北京市昌平区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汽车、机械电器设备、内燃机、拖拉机。(“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4年6月30日 | 25,090.7328万元 | 公司持股5.09%、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83%、云南滇源橡胶有限公司持股1.70%、常州市武进天阳机械厂持股1.70%、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0%、纪道京持股1.70%、北京特异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0%、四川简阳川橡通力有限公司持股1.14%、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持股0.80%、江苏群发化工有限公司持股0.60%、其他股东持股4.05% | 四川省成都市 |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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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1、湖北三江航天江北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江)
湖北三江成立于1990年,系科研、生产、开发、经营集一体的军民融合型企业。目前,湖北三江系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为公司提供金属线材成套深加工设备等,公司出于整合上下游的战略目的对其进行了投资。根据公司与湖北三江签署的《销售合同》《设备技术协议》,报告期内,关联方湖北三江为公司供应水箱拉丝机、双捻机等金属线材深加工成套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北三江的交易内容及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采购双捻机、湿拉机等设备 | 700.90 | 2,307.48 | 5,639.80 |
综上,湖北三江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紧密联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游以获取原料为目的进行的产业投资。
2、山东零度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度供应链)
零度供应链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集金融物流、采购物流、生产物流、仓储物流、配送物流、绿色包装、周转容器循环供应及信息处理为一体,为工业制造业端客户提供“采购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的供应链科技型企业。2021年,公司新增对零度供应链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与零度供应链不存在交易,且与公司的主营业务间并无较为密切的协同效应。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科)
北京智科成立于1999年,立足汽车产业投资基础,形成了“产业+资本”的融合发展新模式。2018年,公司新增对北京智科的投资,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智科不存在交易,且与公司的主营业务间并无较为密切的协同效应。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4、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轮胎)
四川轮胎成立于1994年,系集研发、经营和生产商用汽车轮胎和乘用汽车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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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于一体的企业。报告期内四川轮胎暂未与公司存在交易,但四川轮胎作为公司下游企业对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司拟在未来对其进行客户拓展。因此,四川轮胎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紧密联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进行的产业投资。综上所述,湖北三江和四川轮胎与公司主营业务均存在紧密联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零度供应链和北京智科在报告期内与公司不存在交易,且与公司的主营业务间并无较为密切的协同效应,因此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是否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1)财务性投资的定义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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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2年8月16日)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具体说明如下:
①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亦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本次发行前亦无此类投资计划。
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本次发行前亦无此类投资计划。
③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本次发行前亦无此类投资计划。
④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与关联方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进行资金拆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资金拆出: | |||
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2.11.14 | 2022.11.22 |
2022年公司关联方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向大业股份借款1,000.00万元。双方按照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和年5%的利率计算利息。截至2022年末,上述拆借资金已全部结清。
⑤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本次发行前亦无此类投资计划。
⑥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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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但申请人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为收益率平稳、风险较低、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风险等级 |
1 | 兴业银行添利快线(97318011) | 2,800.00 | 2022.08.19 | 2022.08.22 | 2.41% | 较低 |
2 | 兴业银行添利快线(97318011) | 200.00 | 2022.08.19 | 2022.08.24 | 2.41% | 较低 |
3 | 兴业银行添利小微(9B319011) | 300.00 | 2022.08.26 | 2022.08.29 | 2.50% | 较低 |
4 | 兴业银行添利快线(97318011) | 3,200.00 | 2022.09.09 | 2022.09.15 | 2.38% | 较低 |
5 | 中信银行共赢稳健天天利(A181C9424) | 2,000.00 | 2022.09.15 | 2022.09.20 | 2.13% | 较低 |
6 | 中信银行共赢稳健天天利(A181C9424) | 500.00 | 2022.09.16 | 2022.09.23 | 2.13% | 较低 |
7 | 中信银行共赢稳健天天利(A181C9424) | 100.00 | 2023.03.20 | 2023.03.21 | 2.347% | 较低 |
综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的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2、结合相关投资情况分析公司是否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1)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规定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2)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涉及核算财务性投资的财务报表科目具体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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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账面价值 | 主要构成 |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
1 | 其他应收款 | 3,504.07 | 业务保证金、征地流转资金借款、备用金等 | 否 |
2 | 长期股权投资 | 6,414.16 | 对湖北三江的投资 | 否 |
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98.08 | 对四川轮胎的投资 | 否 |
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80.00 | 对北京智科、零度供应链的投资 | 是 |
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58.16 | 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 | 否 |
① 其他应收款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504.07万元,主要系业务保证金、备用金等,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金额 | 比例 | |
垫付青苗补偿款 | - | - |
员工借备用金及其他代垫款项等 | 703.37 | 17.76 |
业务保证金 | 3,257.45 | 82.24 |
合计 | 3,960.82 | 100.00 |
减:坏账准备 | 456.75 | 11.53 |
账面价值 | 3,504.07 | 88.47 |
② 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414.16万元,全部系申请人投资湖北三江的投资成本及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湖北三江系申请人出于整合上下游、拓宽渠道而进行的投资,其不属于金融企业、产业基金、类金融企业等。
③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申请人持有四川轮胎的股权价值,共计2,398.08万元,四川轮胎系申请人出于整合上下游、拓宽渠道而进行的投资,其不属于金融企业、产业基金、类金融企业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④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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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申请人持有北京智科和零度供应链的股权价值,共计680.00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⑤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为5,258.16万元,主要系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等,不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性质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
金额 | 比例 | |
预付工程款 | 1,143.84 | 21.75 |
预付设备款 | 209.48 | 3.98 |
预付土地款 | 3,904.84 | 74.26 |
合计 | 5,258.16 | 100.00 |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无类金融业务投资)为225,748.70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共680.00万元。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30%,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合并报表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对《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进行了逐项核查;
2、获取并查阅发行人的财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了解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至今,发行人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获取发行人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说明,查阅发行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和合作框架协议,了解发行人股权投资的背景及目的和经营现状,分析并判断发行人的股权投资是否与主业相关,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4、获取发行人并复核发行人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及科目明细,对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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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的科目明细执行核查,与公司业务相结合分析对应明细的性质,分析和判断发行人的是否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对于湖北三江和四川轮胎的股权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发行人对于零度供应链和北京智科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的界定口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的规定;
2、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相关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3、发行人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三)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1条的核查意见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情况。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对湖北三江和四川轮胎的投资是为了获取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料和渠道等资源,充分发挥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作用,与发行人主业存在紧密联系,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对于零度供应链和北京智科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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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参股类金融公司的情形,不适用本条要求。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相关财务性投资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形。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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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等情况。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未及时确认关联交易的原因及整改情况,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2条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已披露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除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拆出资金的情况,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发生时间 | 公司向科耐德拆出金额 | 科耐德 还款金额 | 资金占用天数 | 年利率 | 利息 |
2021年度 | 2021.09.22 | 2,000.00 | - | - | - | - |
2021.09.23 | 2,000.00 | - | - | - | - | |
2021.09.24 | - | 2,000.00 | 2 | 4.35% | 0.476712 | |
2021.09.24 | - | 1,900.00 | 1 | 4.35% | 0.226438 | |
2021.10.11 | - | 100.00 | 18 | 4.35% | 0.214521 | |
2021.10.18 | 200.00 | - | - | - | - | |
2021.10.22 | - | 200.00 | 4 | 4.35% | 0.095342 | |
2021.10.26 | 200.00 | - | - | - | - | |
2021.10.27 | 800.00 | - | - | - | - | |
2021.10.28 | - | 200.00 | 2 | 4.35% | 0.047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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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 - | 800.00 | 1 | 4.35% | 0.095342 | |
2021.11.15 | 800.00 | - | - | - | - | |
2021.11.17 | - | 800.00 | 2 | 4.35% | 0.190685 | |
2022年度 | 2022.11.14 | 1,000.00 | - | - | - | - |
2022.11.22 | - | 1,000.00 | 8 | 5.00% | 1.095890 | |
合计 | 7,000.00 | 7,000.00 | - | - | 2.442601 |
公司针对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事项,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作出《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58号),除认定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外,还认定公司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并决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本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等规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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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关于对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91号),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11月14日,公司向关联法人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资金周转,2022年11月22日,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及利息1,001.1万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同时,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于2023年5月4日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披露。”公司及关联方科耐德机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5条、第4.1.3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较小,关联方占用时间较短,关联方已按时偿还资金并已支付资金占用费,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且公司已履行相应程序予以审议确认,上述违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三)未及时确认关联交易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发行人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关联方 | 资金往来 性质 | 金额 | 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 |
2021年度 | 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3,400.00 | 4.35% | 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 | 拆出 | 6,000.00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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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
2022年度 | 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270.00 | 5.00% |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 | 拆出资金 | 1,000.00 | 5.00% | ||
青岛凯瑞电子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3,000.00 | 5.00% | ||
凯瑞电子(诸城)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5,000.00 | 5.00% | ||
山东四达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1,000.00 | 5.00% | ||
2023年度 | 山东四达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2,000.00 | 3.65% | 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说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 担保的,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凯瑞电子(诸城)有限公司 | 拆入资金 | 3,250.00 | 3.65%、3.45% |
如上表所示,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虽已于资金往来发生后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确认,但均未于资金往来发生前进行审议,履行审议程序滞后,公司资金往来存在一定风险。
2、未及时确认关联交易的原因
经访谈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发行人未及时审议确认关联资金往来的原因如下:
(1)发行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文理解不够细致,特别是对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理解存在疏漏,导致执行存在偏差;
(2)基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行人认为上述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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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影响较小,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未及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组织学习培训发现问题后进行补充审议。
3、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切实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组织制定《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的执行,防止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同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强化资金使用的管理制度。
(2)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3)要求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证券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公司员工法律及风险意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组织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四)关联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
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与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为有效防范和杜绝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发行人又制定了《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已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作出承诺,确保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在审议、执行、管理等方面符合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的要求,且不损害本企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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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已对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030008号、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030011号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4)第03001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有效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综上,发行人相关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6-2 关联交易”的规定。
二、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明细账、收付款凭证及签署的相关合同;
2、查阅了关联方出具的报告期内与发行人资金往来的说明;
3、查阅了发行人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相关的决议及发行人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4、查阅了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
5、查阅了发行人制定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防范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等制度文件;
6、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函》;
7、查阅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规范性文件;
8、对发行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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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除在《募集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已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山东科耐德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鉴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较小,关联方占用时间较短,关联方已按时偿还资金并已支付资金占用费用,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且公司已履行相应程序予以审议确认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违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的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3、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及时确认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系由于发行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文理解不够细致,特别是对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理解存在疏漏,导致执行存在偏差;且基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行人认为上述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以致未及时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组织学习培训发现问题后进行补充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已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整改。
4、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系关联方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相关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针对上述关联交易已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有效执行,确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5、发行人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相关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经营能力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2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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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应当结合新增关联交易的性质、定价依据,总体关联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费用或利润总额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例等论证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详细说明其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依据,并就是否违反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发表核查意见。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因此不适用本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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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 5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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