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C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1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翠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产品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