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最近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7日)以内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1、关注问题: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核实结论: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结论如下:自退市以来,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银行贷款提前到期,银行账户被冻结,员工大量离职,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公司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郁金香”)重整计划并终止郁金香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若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若重整计划顺利完成,郁金香的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郁金香100%股权变更至投资人或其指定方名下。除此以外,公司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