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508 证券简称: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健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4,127,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勤勉尽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勤勉尽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3年度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六)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展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展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021)。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八)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4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九)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形成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进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十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3)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任职岗位,按公司薪酬与绩
同意股数11,788,8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上述薪酬及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2023年度薪酬实施(十二)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现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及发放结果进行确认。经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发放结果与考核结果一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788,89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现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考核及发放结果进行确认。经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发放结果与考核结果一致。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相关业务的议案》 (十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薪酬,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相关业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六)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127,4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八)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十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 | 11,788,895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章元元、赵依格
(三)结论性意见
益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