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 9 人,总有效票数为 9 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便于党委工作的开展,同意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党群工作部;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更好的完善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同意设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与物资采购招标中心。
(其中: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
案》。
同意公司 2012 年预计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比年初预计的关联
交易额增加 15,400,000 元。(详见同日《关于增加 2012 年部分日常
关联交易额的公告》(临 2012-048 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 5
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