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2 年度部
分日常关联交易额的关联交易,2012 年预计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
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增加 15,400,000 元。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在该议
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熊一江、郑克一、万义辉、刘忠均回避表决,
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
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
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2012 年度因工程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造成公司向关联
单位采购、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关联租赁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比
2012 年年初预计的有所增加,预计增加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
额具体如下:
原预计 2012 本次调增日 现预计 2012
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年日常关联 常关联交易 年日常关联
类别 内容 定价方式
交易金额 额度 交易金额
接受 综合服务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500,000 1,520,000 2,020,000 协议定价
劳务 及绿化
提供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抄表 1,000,000 1,000,000 2,000,000 协议定价
劳务
购买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采购管道 20,000,000 10,000,000 30,000,000 市场价格
商品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 购买 采购水表
4,000,000 2,200,000 6,200,000 市场价格
限公司 商品 等配件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 购买 原材料-聚
4,620,000 480,000 5,100,000 市场价格
限公司 商品 合铝
关联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0 200,000 200,000 协议定价
租赁
合计 - - 30,120,000 15,400,000 45,520,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振华
成立日期:1983 年 11 月 13 日
注册资本:35 万元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绿化工程及养护
管理、花卉的生产、销售力租赁。
(2)、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志敏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
气):瓶装液化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
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
物资和服务。
(3)、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2002 年 9 月 26 号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混凝土加工、配送服务;经销其他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建筑材料、各
类阀门、窨井(以上项目涉及凭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
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
(4)、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
成立日期:1997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255.58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水暖配件、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
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
公司 74.83%的股权。
(5)、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春华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维修,水电安装,维修,室内装饰工程(以上项
目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为水业集团控制、管理的集体所有制公
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自来水劳动服
务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公司。
(2)、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
的实际控股人,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
控股公司。
(3)、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0%的控股子公司,而水
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的关
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4)、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 74.83%的控股子
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南
昌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5)、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 55.87%的控股子公司,
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
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
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2012 年年度预计增加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2 年年度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
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和水表等、由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向公司
提供绿化工程等综合服务、向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
场所、向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燃气抄表服务。
(二)、2012 年度预计增加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及原因
公司2012年度预计增加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为15,400,000元。
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绿化工程及综合服务量的增加。导
致公司与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与年初
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增加1,520,000元;
2、2012年因公司客服分公司为南昌市燃气公司提供抄表服务量
的增加,导致公司与南昌市燃气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与年初
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增加1,000,000元;
3、2012年因开工建设的红角洲水厂工程进度加快,导致公司向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采购的管道数量增加。公司与南昌华毅管道有
限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与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总额增加
10,000,000元;
4、2012年公司为提高水表计量的准确性加大对周期更换水表的
力度和水厂为了提高水质,加大了净化剂的投放量,导致公司向南昌
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的水表及净化剂的数量增加。公司与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201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与年初预
计关联交易总额增加2,680,000元。
公司 2012 年年初预计的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
30,120,000 元,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12 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
易数额将调整为 45,520,000 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
15,400,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
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
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
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
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
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
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皆为采购或提供综合服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
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
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
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
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额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熊一江、郑克一、万义辉、刘忠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
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临 2012-046 号公告)。
本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规则》的相关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为有效,符
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年初
预计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 30,120,000 元,因生产经营的需要
预计 2012 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 45,520,000 元,比年初预计
的关联交易增加 15,400,000 元。
部分超过 2012 年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皆为采购、接受劳务、提
供劳务及关联租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
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
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
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
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
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增加预计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2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的
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预计增加
15,400,000 元,主要因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加快和周期更换水表的力
度加大等原因所致。所涉及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是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我
们认真核查,公司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
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
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关联交易金预计增加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