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8证券代码:873727 证券简称:铜冠矿建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投票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6月2日15:00—2024年6月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公告编号:2024-038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3727 | 铜冠矿建 | 2024年5月2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七)会议地点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铜陵市北京西路29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
铜陵市北京西路29号三楼会议室
为了维护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修订《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4-038
(二)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4-039)。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三)审议《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2024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为满足各子公司开展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的需要,降低各子公司资金成本,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拟对其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担保总额不超过3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具体使用,逐笔审批,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2;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2;
公告编号:2024-038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议案序号为2。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6月3日上午8:30
(三)登记地点:铜陵市北京西路29号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562-5860547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