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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1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参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王建新先生主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9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618,500,3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914%,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116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21,004,6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26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497,775,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78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6人,持有的股份数为120,724,6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083%。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17,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22%;反对3,861,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44%;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21,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12%;反对3,861,9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1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17,4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22%;反对3,871,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60%;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21,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912%;反对3,871,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996%;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505,8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5%;反对1,983,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7%;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10,1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517%;反对1,983,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39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608,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08%;反对3,858,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38%;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113,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840%;反对3,858,0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883%;弃权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7,204,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4%;反对1,285,0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78%;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08,5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89%;反对1,285,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20%;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6,515,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3614%;反对71,982,0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6382%;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019,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5106%;反对71,982,09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4870%;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

表决结果:通过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9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340,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4927%;反对4,525,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7399%;弃权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6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340,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927%;反对4,525,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399%;弃权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75%。

关联股东拉萨欣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卓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煜玺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股497,495,646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836,7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43%;反对3,524,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699%;弃权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41,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95%;反对3,524,8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30%;弃权2,138,7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7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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