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冯伟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冯伟祖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05,46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冯伟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21,875 | 0.28% | IPO前取得:421,875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冯伟祖 | 不超过: | 不超过: | 竞价交易减持,不 | 2024/6/7 | 按市场价 | IPO前 | 个人资 |
105,468股 | 0.07% | 超过:105,468股 | ~2024/9/6 | 格 | 取得 | 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冯伟祖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冯伟祖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数量及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