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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32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1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李明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9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60,375,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422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86,229,3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405%;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4,145,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82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法律顾问委派见证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57,309,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01%;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27%;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1,080,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397%;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068%;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535%。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57,284,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4%;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27%;弃权2,90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8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1,055,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254%;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068%;弃权2,90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678%。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1,457,309,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901%;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27%;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1,080,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397%;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068%;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535%。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57,284,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4%;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27%;弃权2,90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8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1,055,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254%;反对1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068%;弃权2,90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678%。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455,705,0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802%;反对1,7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26%;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69,475,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3184%;反对1,7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282%;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35%。

(六)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6,939,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5.8617%;反对4,01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033%;弃权3,19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8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66,939,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5.8617%;反对4,011,0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3033%;弃权3,19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835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456,240,8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169%;反对1,254,7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59%;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0,011,4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6260%;反对1,254,7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7205%;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35%。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2024-2026年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1,457,283,5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883%;反对2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4%;弃权2,880,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71,054,2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2248%;反对2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212%;弃权2,880,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541%。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45,530,0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835%;反对11,965,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193%;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74,145,713股,其中同意159,300,7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4756%;反对11,965,4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6.8710%;弃权2,879,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79,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6535%。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李明,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候选人:刘亚成,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候选人:方世清,同意1,442,597,3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27%。

候选人:卢浩,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候选人:米成,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候选人:陶国军,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李明,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候选人:刘亚成,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候选人:方世清,同意156,367,9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7915%。

候选人:卢浩,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候选人:米成,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候选人:陶国军,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谢敬东,同意1,442,649,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62%。

候选人:姚王信,同意1,442,649,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62%。

候选人:孙永标,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谢敬东,同意156,420,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8216%。

候选人:姚王信,同意156,420,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8216%。

候选人:孙永标,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候选人:高明,同意1,443,000,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8102%。

候选人:陈新宜,同意1,442,649,7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78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候选人:高明,同意156,770,8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0228%。

候选人:陈新宜,同意156,420,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82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飞、汪家桐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决议!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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