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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氏技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409 证券简称:道氏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5转债代码:123190 转债简称:道氏转02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怡水三路1号1座佛山市道氏科技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荣继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133,303,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76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26,077,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0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25,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共23名,代表股份7,238,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25,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842,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44%;反对38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898%;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77,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354%;反对38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3368%;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27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84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36%;反对3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5%;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76,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216%;反对38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3506%;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27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84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536%;反对38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905%;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76,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6216%;反对38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3506%;弃权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278%。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51,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358%;反对32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452%;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86,2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5.1343%;反对32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4.5162%;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9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572,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9518%;反对2,705,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0292%;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08,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62.2802%;反对2,705,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7.3703%;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4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0,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9563%;反对406,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140%;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9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00,9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9563%;反对406,3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5.6140%;弃权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296%。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股东投票后获得通过,关联股东荣继华、张翼、王海晴、

吴楠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126,064,84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肖月江律师、张逸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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