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每股分配比例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红利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调整为1.40255元(含税)。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2023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8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33,075,919股调整为33,015,728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
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471,43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3.9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69,264,86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56,697股后的股份数为68,908,165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33,075,91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340,781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自2024年3月3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25,398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482,095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9,264,862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82,09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68,782,767股。
根据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1、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40255元(含税),即调整后:
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96,471,431.00÷68,782,767≈1.40255元(含税,保留五位小数)。公司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数=68,782,767×1.40255=96,471,269.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3.94%。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为33,015,728股,即调整后:
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总=0.48×68,782,767=33,015,728股。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69,264,862+33,015,728=102,280,590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40255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96,471,269.8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本次转增股本总额为33,015,7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2,280,590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