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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柴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6,103,6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2%;柴琇女士之一致行动人吉林省东秀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秀商贸”)持有公司5,2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柴琇女士及东秀商贸合计持有公司81,383,63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5%。

? 柴琇女士本次需要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676,1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76,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东秀商贸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标记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法院已裁定解除对柴琇女士所持有上述股份的保全措施,并已出具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冻结的《解除冻结通知书》。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柴琇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标记情况。上述被司法标记股份所涉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5,912.64万元,需要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676,134股,被标记的股份数量为76,100,000股,标记到期日2027年4月28日。具体如下:

股东 名称标记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标记 起始日标记 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冻结原因
柴琇76,100,00099.9952%14.82%2024-4-302027-4-28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琇女士及东秀商贸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累计被标记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柴琇76,103,63214.82%076,100,00099.9952%14.82%
东秀商贸5,280,0001.03%000.00%0.00%

三、股东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2024年5月16日,相关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柴琇女士所持有的已质押的公司5,676,134股股票的冻结,并已出具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冻结的《解除冻结通知书》。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标记或冻结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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