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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康生化: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300804 证券简称: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97号A-B座6楼(601-603房)会议室。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主持人:董事林阳涵先生(公司董事长蔡丹群先生因公出差,故无法主持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林阳涵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74,000,000股,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4,000,000股。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46,50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84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含视频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46,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83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

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6,50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10%;反对1,00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90%;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晓平、倪艾坦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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